社区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实际,为了扎实做好志愿者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如下注册登记制度:
一、年龄在 18—65 周岁、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达 3 次、满 5 小时后由志愿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方可申请加入志愿者。
三、申请人需填写注册登记表和服务项目登记表,友好南路片区志愿服务评估小组要对其基本情况做出评估并审核。
四、审核合格后,根据申请人的特长、时间和服务意向编入社区志愿队,申请人进行宣誓,发放志愿者证、胸章。
五、志愿服务工作站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