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人员手卫生制度
(1)医院医护人员必须认真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
(2)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微生物容易污染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上班期间不得佩藏饰物。
(3)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4)医护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型手消毒剂消毒双手来代替洗手。
(5)医护人员的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6)医护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