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理论与经济史研究方法

时间:2022-04-07 10:40:38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自20世纪50、60年代起,西方新经济史学家将经济学理论和分析方法引入传统经济史研究范式,以及随后兴起的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相结合,相互提供方法论的发展。文章从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制度理论的分析框架、制度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以及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等方面来阐述。

关键词:经济理论 经济史 制度理论 中国经济史

中图分类号:F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4-038-04

一、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

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研究不仅需要回答现实经济是如何运行的,而且也必须对经济的长期趋势和结构变化作出解释。诺思认为,经济史的基本任务就是“解释经济在整个时期的结构和绩效”。吴承明先生也指出,“经济史是研究各历史时期的经济是怎样运行的,以及它运行的机制和效果”。经济史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它一方面要求我们对人类的经济活动历程进行客观翔实的描述,另一方面也要求我们对经济的发展做出时序性、规律性的阐释。马克思、熊彼特、库茨涅茨、舒尔茨等学者历来都将历史看作理论灵感之源。经济史是经济学的一部分。但经济史与经济学并非相互包含或融为一体,而是相互提供方法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谈到经济学史和经济史的研究时,非常强调要重视逻辑的方法,重视经济关系的抽象和理论概况。同时,希克斯也认为,经济学的理论与经济发展的历史应该是统一的。这种统一表现在:在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对经济发展的历史开展研究,在经济发展史中对经济学理论进行验证。

首先,经济史是经济学实证经验的源泉。实证方法是经济学的主要方法之一,其方法的本质简单说来就是用经验和事实说话。而直接用经验和事实说话,正是经济史的根本特征和优势:一方面,经济史可以为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提供更可靠的经验实证;另一方面,可以为经济理论提供更符合经验事实的假定。经济史所提供的大量经验和事实,大大扩展了经济学的实证范围,为经济理论的实证性验证提供更多的事实依据。而这些通过经济史学家提炼和抽象所得出的具有规律性的经验事实比经济学家所感知的现实经济世界要可靠得多。经济学家可以利用经济史所提供的经验世界,对经济学的假设和命题进行经济学模型的实验检验和理论修正,从历史和现实中抽象和完善理论。

其次,经济史是经济学理论假设研究的起点。假设是经济学理论建立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如果一种经济理论的研究,不是依赖于理论对经验事实的相符性,而是依赖于自身逻辑的严密性。然而,任何一种假说或理论,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和发展,其赖以成立的正确性也会失去其原来的真理性,如果不对其进行修改,就会导致整个经济大厦的摇晃。如新古典经济学以一种不可更改的演绎推理的偏好,来过分强调其完全公式化理论体系的发展,从而导致了一系列假设和命题的谬误,以至于面临众多的尴尬和挑战,如“黑箱子”。诺思究其根源,就在于缺乏历史感。而熊彼特也指出,“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

再者,经济学对经济史进行规律性指导。经济学是对经济史的抽象概况,经济学理论对于经济史研究的作用,就在于它决定着用什么观点考察经济的历史,用什么方法理解和阐释经济的历史。也就是说,“在解释经济史之前,需要一个概念基础”,而这个概念基础是由经济学提供的。经济学对经济史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学为经济史提供各种可用的理论模型,如熊彼特的创新模型,诺思的制度分析模型以及罗斯托的起飞模型。还有就是,经济学中的各种分析工具都可以用于经济史学的分析研究中,如计量经济学方法、边际分析方法等。所以,不断引进和运用新的经济学理论和各种社会科学理论于经济史研究,不仅可以对史料加以重新的归纳、组合和整理,而且能够对重大历史问题总结出一本规律。

所以,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从经济学角度来讲,是经济学要主动求诸经济史检验和修正其理论假设,是经济学改革的重要方面。经济史的任务,不仅要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多的证实性材料,而且要为经济学理论提供更多更新更好的假设。正如诺思所指出的:经济史的“研究目的不仅要解释经济的过去,而且也要对经济理论有所贡献,提供一个分析架构使我们能了解经济变化。”从经济史角度来讲,经济史的“按时序解释经济结构及其实绩”,即从时间上解释经济结构和实绩的演变,用经济学方法来理解和阐释历史研究。经济史要利用经济学的理念、观点和方法,以及理论模型来分析和阐释历史,实现经济史和经济学的有机结合。而西方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济史学在理论和方法上的历史突破,正是体现了这一点。

二、制度理论分析框架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一般均衡分析方法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产权明确和零交易成本的条件下运作,偏好、技术、禀赋和制度构成经济主体行为的既定因素,被视为四个基本的外生变量,排除了制度或组织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然而,新古典经济学的这一分析体系,逐渐受到质疑。因为理性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动力既是经济增长、社会繁荣的主要动因,也是经济衰退的重要原因,这种理性人的“非理性结局”正是由于组织和制度所造成的。也就是说,新古典经济学家和博弈论经济学家所长期恪守的“理性经济人”这一维度,将会被人类社会实存的文化、背景下的交流和社会博弈分析和建构所取代。这就使得西方学者不再囿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而将组织和制度纳入经济学的分析体系中,并形成目前学术界对制度和制度模式研究的四大流派。

一是由凡勃伦(Torstein Veblen)、康芒斯(John Commons)、米契尔(Wesley C.Mitchell)、阿里斯(Clarence E.Ayres)、法格·福斯特(John Fagg Foster)、加尔布雷思(John Kenneth Galbraith)、马克·图尔(Marc R.Tool)等人发展起来的美国制度主义传统,也称为旧制度经济学或制度学派,这一流派的分析思想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并一直延续至今。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凡勃伦、康芒斯等为代表的老制度经济学派从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角度来解释人类的经济活动,开始认为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凡勃伦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是一种流行的精神状态或一种流行的生活理论。”即凡勃伦注重制度的心理和文化分析,把制度的发展看做思想意识演进的结果。康芒斯所解释的制度是指“集体行动控制个体行动”,使之遵循一定的规范。因为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众多的社会集团之间广泛存在着利益的冲突,而冲突的各方又都是相互依存的,这种相互冲突和依存要得到协调,就需要秩序,即通过集体行动为冲突各方建立一个“行动规则”,使交易各方处于协调之中。而这种“行动规则”有来自经济、法律和伦理等方面,其中他特别强调法律对利益各方的调节机制。20世纪60—70年代加尔布雷斯所研究的制度不仅包括各类组织,还包括社会集团的行为准则、社会意识类型。制度只是人类本能和外在客观因素相互制约所形成的广泛存在的习惯,现实的经济制度只不过是心理现象的反映和体现,起决定作用的是法律关系、人们的心理以及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是由科斯(Ronald H.Coase)、威廉姆森(Oliver E.Williamson)、诺思(Douglass C.North)等人所发展起来的新制度经济学派,人们一般将交易成本和产权,政治经济学和公共选择,数量经济史,关于认知、意识形态与路径依赖的作用等这四个研究领域都归入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范畴。科斯强调市场制度和企业组织对降低交易费用的根本作用,也是有效率的产出和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正常发挥作用的约束条件。也就是说,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过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诺思在其三部曲中所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制定者是国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中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实证的分析,研究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影响,并用制度变迁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探究和解释了“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

这种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分析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其研究领域也就限定在了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产权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在现有的经济理论分析框架中,无法解释本身作为一种制度的国家的起源。另外,尽管诺思等人对文化传统及意识形态给予了一定的关注,但是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及翔实的历史实证来分析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变迁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而这个被诺思所认识到但反复强调的对意识形态、文化因素以及人们的主观预期研究的困难性解释,在20世纪80、90年代后被另一个学派所发展。

三是阿罗(Kenneth J.Arrow)、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等新古典主流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交易费用和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角度对制度作用和选择的研究。斯蒂格利茨和阿克洛夫作为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中的其中两位,其对信息经济学的贡献已经逐渐受到重视,其理论被继承和发展为与现代新古典经济学相呼应的新凯恩斯主义流派。阿克洛夫继承阿罗所提出的保险市场上的败德行为效应,发展了柠檬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效应。而这些由信息不对称问题所引发的效应,斯蒂格利茨进一步将其扩展为一个信誉模型。这一系列的“信息不对称”研究,将心理和社会因素引入经济研究中,来解释诸多市场机制和经济制度出现的原因,从集体惩戒角度即不遵守社会习俗会导致足够的声誉损失或违背成本的增加,为社会习俗的长期存在找到经济原因的分析,也为人们对市场行为规范的遵守找到了“非个体行为最大化”的多重均衡解释。而这种“不对称信息”研究的分析框架逐渐被众多研究者所推崇和拓展,用以分析诸多经济组织和制度的出现和存在,是用以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

四是由安德鲁·肖特(Andrew Schotter)、宾默尔(Ken Binmore)、萨金(Robert Sugden)、杨(H.Peyton Young)等人建立的博弈均衡制度分析方法,并被格雷夫(Avner Greif)、青木昌彦(Masahiko Aoki)等人在此基础上发展为历史制度分析理论或比较制度分析理论。鉴于历史的制度分析作为目前制度经济史学领域的主要分析范式,其理论建构和分析方法及研究领域的扩延,被目前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所广泛关注,日益成为现今制度经济史分析的传统分析模式。

三、制度理论与经济史的结合

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与促进下产生发展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之前,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计量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被普遍应用于经济史的研究中,从而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上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应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其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为新经济史学家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构建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方法、分析工具和研究体系。此后,随着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理论和经济史结合而成的理论,即“制度经济史学”。

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新制度经济史学”和“历史的制度分析”这三个阶段。其中,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得源于新经济史学革命的发展,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本理论框架,以计量和统计分析为主要方法和工具,以历史上特定的经济制度——市场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来研究历史上的各种经济交换关系、经济效率和增长。其对历史上的大量有关价格、数量以及不同产业的周期性质等外生变量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拓展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而后,伴随着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研究的不断深入,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逐渐被得以重视,并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史”。新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是诺思教授,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对西欧和美国的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以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格瑞夫在分析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时,超越了新制度经济史学将国家作为唯一的制度来源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了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即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与者各方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各种制约因素、意识形态等理念下,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的一致结果,它最主要的性质就是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

格瑞夫在给出了明确的制度定义后,对比分析了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商人,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二者不同的制度选择。分析得知,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其在选择海外代理关系和内部代理关系模式时,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纵向”的代理模式,而这些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相反,马格里布商人则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代理模式,而这些对经济的长期增长是不利的。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畅通的信息网络,及相关的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的制度保障,促使其形成了保险制度、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以及股票市场等相关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社会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制度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文艺,但同时也阻碍了其相关市场制度的产生和国家法律的强大。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

格瑞夫对影响制度选择与变迁的非法律因素的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重点引向了缺少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条件下的自我实施制度,将非正式规则对制度变迁的决定性提上了一个更重要的台阶,注意文化信仰在制度模式选择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对于我们加深理解我国长期历史时期的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而历史的制度分析领域的另一个代表人物青木昌彦以博弈论为起点,以东亚经济特别是日本经济作为典型案例,来研究比较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的方方面面,把制度概括为关于博弈重复进行的主要方式的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他用“共有信念”概括了诺思对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等方面的解释,从而扩展了“制度”的内涵和外延,将制度的本质定义为能被共用资源、交易(经济交换)、组织、社会交换、政体和一般性组织领域等相关性领域所有相关人所感知的对均衡博弈路径显著和固定特征的一种浓缩性表现。即制度以一种自我实施的方式制约着参与人的策略选择,“并反过来又被他们在连续变化的环境下的实际决策不断再生产出来。”此外,青木昌彦运用进化博弈思想解释了制度演化中的多重性和不可确定性问题,因此历史和现实中,即使面对相同的技术知识和相同的市场,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制度安排会出现差异,同一文化背景下,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也会出现不同的制度选择。青木昌彦根据博弈的性质和对应的适当的均衡概念以及均衡达成的方式,确定了制度的三种主要方式,即管制制度、社会规范、规则和惯例。按照青木昌彦的观点,制度的作用是制约参与人的行为,通过协调人们的理念来控制参与人的行动决策规则。作为制度,共有理念引导着参与人在多种可能性(即多重均衡)中抉择,朝其中某一特定的方向行动。在此意义上,不论共有理念是管制性的、规范性的还是认知性的,制约都是其内生特征。制度通过对均衡状态的简要表征来协调参与人的信念;在一个信息非完备和非对称的世界里,制度又协助理性有限的参与人节约决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

历史的制度分析,将研究重点放在自我实施的制度(下转第41页)(上接第39页)上,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范围和领域,超越了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强调制度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认为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的一致后果。制度概念范围的扩大,为明清时期各大商帮在缺乏民商法等“第三方”强制制度情况下,所依据不同的地缘文化、宗教信仰而选择的自我实施和集体主义惩戒机制制度模式的选择和实现方式方面的分析拓展了一个新的分析范式。

四、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

中国经济史学在20世纪80、90年代经历了理论和研究方法上的“危机”之后,各家开始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来探究中国经济史的发展。其中,将西方经济理论引入传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经济学理论来解释和发展经济史的研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探讨和研究方向。特别是,西方制度经济史的兴起和发展,更是极大地促进了制度理论在中国经济史中的应用。其中,以山西大学晋商学研究所为代表的研究更具有特色。

晋商研究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理论分析模式,对晋商的经济活动、发展脉络、运行机制、变迁规律进行制度经济史的分析,建立一个晋商制度分析模式。构建了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晋商制度安排、配置与变迁的理论框架。将晋商的盛衰看作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分析方法,对晋商制度变迁的主体、动因、方式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从理论上对晋商的发展脉络、运行机制、变迁规律进行了梳理和论证。运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制度分析与非制度分析以及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大量可靠的史料进行了理论分析,使晋商研究得到进一步的深入。

晋商研究还应用历史的制度分析的理论分析模式,历史经验的归纳分析法、博弈论分析法,通过委托代理中的晋商信用研究、晋商金融信用的演进研究、资本运营中的信用关系研究以及晋商信用制度的实证分析,来构建晋商信用的历史制度分析模式。从产权结构、交易成本来研究晋商的信用制度,以及晋商信用的基本模式与实现方式,变迁过程及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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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熊彼特.经济分析史[M].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7.[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M].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8.[日]青木昌彦著,周黎安译.比较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9.[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作者单位:山西大学商务学院经济系 山西太原 030000)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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