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值班制度

时间:2022-01-17 13:35:38 来源:网友投稿

防汛工作制度

一、防汛值班制度

1、汛期(5月1日~10月15日),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防汛工作中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主要领导要亲自值班。

3、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照规定落实防汛“双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4、积极主动抓好情况搜集和整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水文信息,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数据统计报表。

5、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做到不误报、迟报、漏报,并登记处理结果。

6、当全县出现大范围降雨,江河库塘汛情紧急,防汛抗灾进入实战时,系统所有人员和车辆均要服从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7、值班人员应在班内处理完本班日常事务,特殊情况需留下一班组织办理的,应交待清楚,签名交接。

二、雨水情收集、汇报制度

1、及时了解、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定时定点收集,做好统计分析研判工作。

2、对灾害性气象、水文信息,应立即加强纵、横向联系,主动通报情况。

3、发生暴雨洪涝或出现其它灾害性天气,应立即收集雨情、水情、险情、工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

三、洪涝灾害汇报制度

1、洪涝灾害发生后,及时主动收集汇报灾害情况。并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变化,随时上报灾情和抗灾动态。

2、洪涝灾害统计上报时间分为时报、月报和年报。时报在发生灾害后及时核实上报(实时报)。月报每年5-10月按月填报,上报时间为次月3日前。年报在每年10月中旬与防汛抗旱工作总结同时上报。

3、发生洪涝灾害时,要及时填报抗洪情况统计表(上防汛劳力后每日一次)、排渍情况表(发生渍灾后每日报一次)。

4、及时用电话、电报、简报、专题报告、照片、录相等方式上报反映真实情况。

四、险情汇报、登记制度

1、及时搞好各类水利工程的清隐查险工作,发现险情分类登记造册,逐级上报。

2、水利工程发生较大险情,应及时报告并迅速组织除险。重大险情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专题报告。

3、水利工程发生险情需要抢险时,由防汛办(特殊情况除外)电话报告,并讲清工程地点、工程类型、产生故障时间、排除故障内容和要求。由县防指根据轻重缓急统一安排部署。

4、每年汛后对存险重点部位,据实提出险情处理意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项列出当年急需处理的病险工程,对暂无力解决的工程,制定临时渡汛方案,落实抢险措施。

五、汛期带班制度

1、汛期实行局领导“双”带班制度,带班和值班责任均按顺序实行AB制。

2、领带班导对防汛值班工作负总责。

3、带班领导主要负责上下协调,督促指导本班次值班人员的值班工作;组织或参与不定期会商会,提出调度意见和险情处理方案,负责阅示和阅处有关防汛抗灾文件。

4、带班领导应及时将本班次发生的重要情况告之防办主任或报告局长,由局长或局委托的其他领导上报县防指领导。县防指的指示意见由本班次带班领导负责督促落实。

六、汛期会商制度

1、当县内或陕西南部出现大范围持续降水,汉江、金钱河、天河、归仙河、仙河、惠河、大麦峪河、安家河等主要河流有一条水势上涨较快,汉江上游安康或石泉水库加大下泄流量或蜀河电站满负荷发电,防汛抗灾进入实战时,由防汛带班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防办、水利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2、县防指领导主持召开的防汛会商会,由水利、防办、气象、水文、国土、民政等相关部门参加。

3、防汛会商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4、会商会由防办通报情况,主要通报雨、水、工、险、及灾情况,要突出重点,分析透彻,并提出初步处理方案。

5、会商会后,由防办负责起草编制会商通报。

七、公文处理制度

1、国家防总、长江防总和省防指有关防汛抗灾重要批示、工作部署等文件,由局领导阅示后,报县防指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予以落实。

2、市防指、防办领导对防汛工作指示、批示,由防办负责提出贯彻意见,经领导审定后,办理转发文件,并督促落实。

3、市防办有关单项专业性文件,由防办主管领导批示后,予以落实。

4、各乡镇(场、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情况报告、工

汇报、请示等文件,由防办领导阅示后,综合处理。

5、凡需要回复的报告、请示等文件,送领导阅示后,按规定时限迅速办理。

6、防办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存档,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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