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XX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材料

时间:2022-01-18 17:08:02 来源:网友投稿

[经验交流]XX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材料

XX区脱贫攻坚工作经验材料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XX区举全区之力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做法主要有:

(一)责任落实到位,实施了“七项制度”。一是落实区领导牵头帮扶责任制,34位区级领导带头帮扶贫困村,每人直接联系3户贫困户。二是落实乡

镇街道领导责任制,明确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脱贫摘帽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落实区级部门对口帮扶责任制,83个部门结对帮扶贫困村,每个单位扶持资金不

少于5万元。四是落实企业结对帮扶责任制,74个帮扶企业每个捐赠资金不少

于10万元。五是落实干部包户责任制,全区组织近万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每位处级干部包2户、科级以下干部包1户。六是落实脱贫摘帽工作“一票否决”制。将脱贫摘帽工作纳入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年度实绩考核。七是落实督查制,建立脱贫月报制和贫困村项目建设周报制。开展了行业督查和综合督查,重点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监管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到户扶贫资金兑付,对工作滞后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了排序和通报。

(二)资金整合到位,打好了“组合四拳”。一是强化投入保障,建立财政“兜底”机制。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区级行业部门整合资金没有计划或不能到位的,由区级财政“兜底”垫资;社会捐助不能保障到户扶贫资金的由乡级财政“兜底”垫资,不增加农民负担。二是切实加大行业部门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对交通、水利、国土、建委、农业、卫生、教育等重大民生扶贫项目,区级行业部门给予超前规划,超前调度,打捆使用区级行业部门资金。三是广泛引导社会参与。动员区内80个农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帮扶贫困村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四加强动态监管,提升了资金使用绩效。出台了脱贫摘帽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坚持公开公示制度,对扶贫对象、扶贫项目、扶贫政策进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合同化管理投入机制,全面推行“一主体、七制度”、“三专一报、三公开、三监督”制度,强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保证扶贫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三)精准措施到位,抓住了“三个环节”。一是开展“四评四定”,在精准扶贫的“准”上做文章,解决“扶谁的贫”。创新制定贫困户“四评”法,摸清“户脱贫”病根。按照基础、生产、劳力、教育等4个方面63项指标的百分制“四评法”,把贫困户分为重点、一般、稳定三类进行攻坚。探索制定贫困村“四定”法,找准“村销号”瓶颈。二是坚持“两个双到”,在精准扶贫的“精”上下功夫,把握“怎么扶贫”。坚持“五个一批”到户,兑付到户扶贫资金万元,

做到了精准到户项目全覆盖,贫困户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六大工程”到村,投入亿元,重点实施了产业扶贫、道路畅通、便民服务、安居工程、人饮安全、村容村貌等1222个项目。提升了贫困村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贫困村达到“八有”标准。三是建立“四大机制”,在脱贫越线的“稳”上聚合力,明确脱贫后“怎么办”。建立干部帮扶长效机制,出台了驻村干部管理与考核办法,把帮扶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制定了“对建卡贫困户种植榨菜、养殖土鸡给予补助;农业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发展对建卡贫困户优先流转贫困户土地、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土地入股;龙头组织涉农资金产业补助40%的资金作为贫困户入股金;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财政给予贴息”等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合作制、股份制、合同制、代种代养制、资产收益制等新的扶贫带动发展机制模式,建立到村到户的融资、营销、项目三大平台,重点支持打造贫困村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特色种养等扶贫产业。建立分类救助长效机制,在全面调查掌握贫困户致贫原因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因病、因学、因灾、因残致贫等分类救助办法。因学致病救助长效机制。对建卡贫困户子女在民办中职上学学费超过2000元的予以全免,全免普通高中学费(市级重点800元,其他普通高中500元),对建卡贫困户大学生专业特别的给予专门资助;对建卡贫困大学生就业有困难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在区内国有企业和公共岗位协调安排就业。医疗救助长效机制。设立了2000万元的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医疗救助基金,对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重病患者按比例予以1000元-5万元的医疗救助;对农村因病致贫建卡贫困户重病患者就医免收门诊挂号费、住院预付金,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的住院检查费减免5%、床位费减免20%;因病致贫贫困户重病患者除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外,另外享受了由区财政出资参保的每人18元的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建立因灾致贫救助长效机制。对因自然灾害遇难的建卡贫困者家属一次性发放8000元的抚慰救济金;对参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遇难者,由保险公司按每名4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险理赔;对因灾致贫的建卡贫困户家庭,按照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以内的过渡性生活救助;由区财政为每户建卡贫困户缴纳住房自然灾害险保费200元;对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生产自救能力的贫困户,给予2500元-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同时由保险公司按损失情况给予每户最高1万元的理赔。建立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出台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分类实施意见,提升建设标准档次,加强设施后续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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