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票据核销表 核销时间:
月
日 领用 日期 票据名称 核销 数量 起止号码 使用时间 使用情况 票面金额 填用 作废 空白 遗失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在核销中发现以下问题,请贵单位在今后的票据使用中予以改正:
□书写不规范;□项目填写不全;□印章使用不当;□作废票据处理不当;□违规扩大使用范围;□混用、串用票据;□未在规定时间内核销;□票据管理员更换未提交档案资料;□票据保管不当导致污损、缺损;□其它需改正事项:
填写 说明 、所有票据应按照领用的时间顺序编列填写;、起止号码若为连号,应合并为行填写;、手工、定额票据以本为单位,电脑票据以箱为单位;、凡涉及非税收入、属于“集中汇缴”的收费票据,核销时必须附上单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用票单位(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财政票据管理部门(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