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选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科技管理,鼓励职工立足本职解决生产疑难问题,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运营、环境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全年目标,根据《中国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某集团制〔2015〕37 号)、《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某豫电制〔2015〕617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
第三条 科技成果奖励范围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省公司评审获奖的系统内项目; (二)经集团公司、省公司推荐参加国际、国家、行业、省、部级科技评奖活动获奖的项目; (三)专利、科技论文(不包括电子期刊)、科普作品; (四)除上述项目外经公司认可的其它省、部级科技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
第四条 科技奖励对象为奖励公司在职员工,被奖励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洛阳公司所有。
第五条 同一成果获得多次奖励的,公司只按较高标准兑现
一次内部奖励,不重复奖励,不重复颁发证书。上级文件有明文规定奖励额度的,按照文件要求奖励。
第六条 与本办法规定的奖励金额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公司特批奖励除外。
第二章
组织与机构职责
第七条 成立公司科技委员会,由科技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
(一)科技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
员:设备管理部主任、发电部主任、维修部主任、输煤部主任、安监部主任 (二)科技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管理部主管科技主任 成
员:设备管理部各专业点检长、发电部各专业主管、维修部各专业主管、输煤部各主管、设备管理部科技高管及主管
总工程师是公司分管科技的领导,设备管理部是公司科技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设科技主管,负责日常科技管理工作。在总工程师未到岗情况下,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 科技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职责 (一)科技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公司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
制度、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公司科技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批准企业科技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对科技的投入,做好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
3.听取科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科技奖励事宜。
4.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科技成果在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应用,努力提高科研与技术创新工作的水平。
(二)科技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公司科技成果的评选,并形成科技成果、完成集体、完成人、奖励等级的评选意见。
2.推荐获得公司奖励的科技进步、管理创新、QC 成果、技术攻关等科技成果参加集团公司、河南公司组织的科技评比、奖励活动。
3.组织参加集团公司、河南公司推荐参加的国际、国家、行业、省、部级科技评奖活动。督促项目完成人及时完成科技成果查新。
4.
组织完成集团公司、河南公司下达的其他科技工作。
第三章
科技成果的评选与设置
第九条 年度奖励类别包括科技成果、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优秀论文、科普作品、“五小”成果等。
第十条 公司组织的年度科技成果评选、奖励类别包括科技
进步、管理创新、QC 成果、技术攻关(包含但不限于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技师以上人员申报的年度攻关项目)等。
(一)科技进步、管理创新、QC 成果、技术攻关奖励,共设立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其中一等奖名额不超过 3 个(如果评审年度没有满足成果一等奖的评定条件,可以空缺),二等奖不超过 5 个,三等奖不超过 10 个。
(二)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技术攻关成果的评审条件 1.一等奖:课题解决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难题或年度新增经济效益在 100 万元以上,在国内或行业首次使用或在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在电力行业内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2.二等奖:课题解决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较大难题或年度新增经济效益在 50 万元以上,在集团内首次使用或在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在集团内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3.三等奖:课题解决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难题或年度新增经济效益在 10 万元以上,在公司内首次使用,且产生了较好效果。
(三)QC 小组课题分为问题解决型课题和创新型课题两种。是在生产、建设中研制的,相对成熟且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推广运用价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QC 成果应体现“小、实、活、新”的特点。
1.问题解决型课题是针对已经发生不合格或不满意的生产、服务或管理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质量改进,所选择的 QC 小组课题。包括现场型、服务型、攻关型、管理型四种类型。
2.创新型课题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工艺、技能和方法等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运用新的思维研制新产品、服务、项目、方法,所选择的 QC 小组课题。
(四)在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发文推荐参加的国际、国家、行业、省、部级科技评奖活动中,完成申报但未获奖的成果或论文,给予鼓励嘉奖。
第十一条 参与评奖的专利,公司应为申请的专利权所有人,公司拥有对专利进行维权、收益、买卖等所有法定权利。
第十二条 对不易计算经济效益的项目(如有关管理、检修、安装质量、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考虑其解决问题的难易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等因素来具体确定奖励的等级。
第十三条 “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活动采用常年征集集中评选。按照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贡献,每年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名额不超过 3 个,二等奖不超过 5 个,三等奖不超过 10 个,优秀奖若干名。
第四章
奖励与考核
第十四条 对取得公司及以上年度科技成果的,根据成果类别、大小予以奖励。
(一)科技进步、管理创新成果、技术攻关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 20000 元、二
等奖奖励 5000 元、三等奖奖励 3000 元。
2. 获得全国电力职工技术成果、能源化工职工技术成果、中国电力建设成果、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奖励 3000 元、二等奖奖励 2000 元、三等奖奖励 1000 元。
3. 获得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10000 元、5000 元、2000 元; 获得集团公司发明专利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 8000元、4000 元、1500 元; 获得集团公司万众创新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奖励5000 元、2500 元、1000 元。
4.获得河南公司级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3000 元、1500 元、500 元; (二)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授权 1.按照规定格式每成功申报一项专利奖励 100 元(以专利受理通知书为准)。
2.获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奖励 1000 元; 3.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奖励 2000 元、一项软件著作权奖励2000 元; 4.获得一项国际专利奖励 5000 元。
5.对专利、软件著作权的管理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其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三)QC 成果 按照规定格式,成功申报一项国家级 QC 小组优秀成果的奖励 500 元,成功申报一项省级、行业、集团、省公司、地市级
QC 小组优秀成果的奖励 200 元。获奖成果的按照下列奖励等级奖励 :
1.国家级 QC 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5000 元、3000元、2000 元; 2.省、行业、集团级 QC 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3000元、1500 元、800 元; 3.河南公司、地市级 QC 成果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 800元、400 元、200 元。
(四)优秀论文、科普作品 1.经集团公司、河南公司推荐参加的国际、国家、行业评比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论文分别奖励第一作者 1500 元、800 元、400 元。
2.在省、部级及集团公司年度论文、科普作品评选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 1000 元、500 元、300 元。同一作品只按最高奖励额度奖励一次。
(五)“五小”活动 “五小”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 300 元、100 元、50元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原《某科技论文征集评审奖励办法》、《某科学技术奖励管理标准》(某
洛热设管〔2014〕6 号)废止。
附件:1. 专利技术交底书 2. “五小”活动征集表
附件 1
专利技术交底书 申请类别:□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联系人:
电话:
发明创造名称:
本发明创造是否在本公司实施及具体实施时间、地点:
1.背景技术:
2.现有技术缺点:
3.本发明创造的优点:
4.本发明创造带来的经济效益:
5.具体的技术方案或工作原理描述:
6.结构的详细描述:
7.关键点和预保护点是什么:
8.具体实施例及附图:
附件 2
“五小”活动征集表 项目名称
起止日期
项目类别 □小发明
□小创造
□小革新
□小设计
□小建议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电话
职务
年龄
邮箱
参加人员
配合单位
选题理由:(100 字内) 要因分析:(300 字内) 制定目标:(100 字内)
关键技术与创新点:(100 字内)
完成过程:(100 字内)
创造的生产效益分析:(100 字内)
成果转化或应用推广范围:(100 字内)
部门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科技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1.“五小”活动提案的内容必须新颖、能够实施并得以利用。
2.重复的“五小”活动提案以第一递交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