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主网大修技改工程施工发(承)包合同

时间:2022-06-15 11:08:02 来源:网友投稿

 合同编号:

  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主网大修技改工程

  施工发(承)包合同

 项 目 名 称 :

 主网大修技改工程

 建 设 单 位 :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承 包 单 位 :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的有关要求,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主网大修技改工程 二、项目编码: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编码 主要建设内容 预算金额(元) 合同金额(元) 1 xxkVxx 站 xx检修 xx xxkVxx 站 110kV 旁路开关本体B 修、机构 A 修、刀闸 A 修 xx xx xx xx xx xx xx xx

  合计

  xx

 xx

  三、施工地点:

 四、工程内容:

 详见 主要建设内容

 五、工程标准、目标、要求:(标准文件目录见附件)。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施工图 2_套; 2、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进行承、发包双方施工技术交底及填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二、 乙方 1、合同签订之日起 7天内按照要求组建工程施工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设备进场; 2、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甲供物资材料设备需求计划表送达甲方; 3、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按甲方要求将特殊工种作业证、施工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物资领料人、工程资料管理员、施工人员等有关资料审批文件报送甲方; 4、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承担施工的安全责任及经济损失;

 5、签订合同前乙方必须是以投标书中拟派或正式文件报送项目经理、总工、技术、安全、质检、材料员、资料员、施工队长及专业人员姓名、专业证书、身份证号、社保和工伤保险。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可调整人员,但调整人员不得超过原该类人员的三分之一。甲方将在工程建设开工报审和实施过程严格核对检查,若不符,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期整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解除。并视情况取消乙方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投标资格;

 6、项目经理和总工更换需要经过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超过10天不在场应书面向建设单位请假并取得同意意见,其他人员更换要书面向建设单位备案。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五千元; 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监理制度。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或技

  术负责人

 。

 公司为本工程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程的监理并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工程期限计算的起止时间是:

  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竣工 (总工期为

 工作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二、开工前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申请书,经监理核准、甲方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在履约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应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凡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维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价款而影响施工; 5、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工期,不可抗力的界定范围以合同法为准。

 四、乙方应在有关规定的工期期限前准备好工程结算资料,向甲方提出验收和结算申请

 第四条 工程前期工作

 根据工程情况,甲方可委托乙方办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开挖报建、拆迁赔偿、青苗赔偿等,甲方提供协助。所发生的费用执行政府的相关规定,经与有关受赔单位及个人磋商后,甲、乙双方应书面确认并由甲方支付。如需由乙方代支的,则由乙方交款后,由受赔单位出具有效凭据,待工程结算时,甲方按实际发生金额向乙方支付代支费

  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乙方承包的任务,严禁非法转包、违规分包; 二、本工程乙方要参照执行南方电网基建工程质量控制作业标准(WHS)、基建工程验收等作业标准,工程进度的推进必须以满足质量要求为前提。加强质量关键点控制,确保各阶段施工特别是隐蔽工程质量。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电气安装工程(含电能计量装置)施工及验收的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搞好试件、材料试验和各项技术资料及报表整理,负责签证、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四、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南方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要求施工,严格质量和工艺要求,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施工工艺水平; 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正式书面通知和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且隐蔽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会同甲方和监理单位进行中间验收;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监理单位。一般质量

  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甲方签证后实施。

 第六条 工程安全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等相关规定。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实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电网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及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三、乙方必须在每日作业任务开始前,以“站班会”的形式应用《电网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四、乙方要认真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十条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工作; 五、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如在施工中发生事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七条 设备、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一、线路工程中的导线、OPGW光缆、杆塔、绝缘子、预铰丝金具由招标人采购供应;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如成套保护装置、稳控装置等由招标人采购供应;直流电源设备,如蓄电池组、控制保护用的直流电源及用直流负荷和事故照明用电,高频阻波器,备自投装置等由招标人采购供应。装置性材料有注明甲供外均由承包商在《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装置性材料采购厂家目录》中选择厂家采购。甲供设备材料中主变压器为工地就位(含附件卸车),其他所有设备材料如开关柜、配电屏、导地线、铁塔、水泥电杆等设备材料的交货地点在工地或项目部材料中心站,AA电力物资公司负责卸车,

  承包商负责保管。

 OPGW光缆架线、接续、测试等全部工作均由招标单位另行安排施工,不在本合同范围。在OPGW施工过程中,甲乙方应对OPGW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满足其跨越施工、青苗赔偿等协助和配合。

 通信远动系统中的(结合滤波器、通信专用电源、电力载波机、光端机)安装、调试工作,由招标单位另行安排施工,不在本合同范围。

 二、乙方承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范围内的以下工作:

 (1)送电线路走廊清理、赔偿及全部本体工程施工。送电线路走廊清理、赔偿包括:杆塔占地赔偿、青苗赔偿、树木砍伐、线路通道清理、施工临时占地赔偿以及为正常施工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签订拆迁、赔偿等的合同、协议等。跨越房屋、宅基地,建构筑物拆迁或赔偿、采石场封闭、通信线干扰处理等费用不在合同总价内,待施工时由谈判协议确定。青赔工作由施工单位包干实施。

 (2)受甲方委托,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完成线路交接桩工作; (3)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交货点的清点、外观验收,以及现场保管; (4)甲方供应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5)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

 (6)塔号牌、相序标志安装; (7)配合系统调试,保证线路畅通; (8)竣工验收、工程移交; (9)竣工验收后至投产试运行期间的线路维护保管; (10)竣工后的质量保证。

 第八条 分包的管理

 一、工程在调试中,若经监理单位审查,乙方对完成某些调试项目不具备调试资质、设备或能力,项目建设单位有权要求乙方向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可合作完成,也可

  整体分包。

 电缆管廊工程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

 除上述条件外不得转包给其他分包商。如发生转包(转包即:不依靠自身力量和管理完成任务而将全标段或其中一段以合同转交或发包),项目建设单位有权采取下述处置措施:

 1、限期废止转包合同,责成乙方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2、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收回乙方的全部工程任务,项目建设单位所供物资,由原乙方向新的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罚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对分包商的准入、选择、审批、考核、奖惩等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若乙方或分包商出现违反上述规定或出现上述规定中界定为违规的行为,发包人有权采取下述处置措施:

 1、罚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限期废止分包合同,责成乙方立即组织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2、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收回乙方的全部工程任务,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物资,由原乙方向新的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并罚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施工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本合同总价款为暂定价,实际结算以审定预算为基准并经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造价人员审核后的施工单位自得费用,按照中标浮动数

  %进行浮动作为最终结算价款。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必须划(汇)入乙方的合同开户银行

  ,基本帐号

  。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一、合同签订生效,具备开工条件,施工队伍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

  %预付款。

  二、乙方中标价格含税率为11%的增值税,但乙方可以根据税法规定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开具3%或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选择简易计税法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合同价格作相应的换算。

 1、乙方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2、乙方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合同价格换算如下:按3%税率计算的工程造价=(原按11%税率计算的工程造价/(1+11%))╳(1+3%),换算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三、开工后,乙方应按甲方或甲方派驻代表要求每月定期上报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工程进度款分

  次支付,进度达到

  %时付合同价

  %,进度达到

  %时付合同价

  %,……。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将所支付工程款发票送交甲方,甲方凭乙方提交的付款发票向乙方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至65%合同价的进度款。完成竣工验收及提交结算资料后支付乙方至75%合同价的进度款,完成结算批复后支付乙方至85%合同价的进度款。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整理进度与工程项目实际进度不一致,工程进度按两者最少进度核算。

 四、乙方在完工并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写需严格按照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决算时扣除数额为最终合同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并完成决算确认和竣工资料移交签收之日起工程保修期满后28天内,由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开具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并将一份复印件送乙方。但乙方有任何未完工作,甲方派驻代表(监理工程师)有权拒开证书。甲方根据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最终付款。

 第十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相关电气安装工程(含电能计量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三、乙方在工程启动投产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主网电子化移交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电子化录入,并移交甲方工程建设资料电子文档和工程设备信息电子化两部分,否则认定为不合格工程。

 四、乙方应每完工一个项目后3天内申请验收,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7天内提交单项工程竣工图、相关竣工和结算资料,整个标段完成后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准备好标段整体竣工资料和全部项目结算书,向甲方提出整体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保修条件、期限

 一、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土建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2年内; 三、在保修期内,如属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或施工方面等引起的使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及时给予修复,如果乙方不能进行及时修复,甲方将另行委托承修,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为修复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或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移交时,工程保修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则保修期的延长只适用于那一部分。

 五、乙方现场技术服务 1、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责任是保证大修后的设备安全、正常投运。乙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

 2、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为前提。

 4、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施工、安全、环保监督和设备催交、货物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并详细填写《设备现场大修记录》经甲方确认。

 6、施工前,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7、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现场人员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处理,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如主要工程材料的供应、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等,工期顺延外;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三、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在乙方已履行合同要求的情况下,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按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它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制度,保证施工安全。如果工程存在安全问题时,或未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特别是“五个严禁”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

  督部门和甲方的监督,甲方发现其在主要工程上拖进度7天以上时,或在主要工程上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天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调换施工队伍。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加强防火、防盗、治安、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和深夜施工等的规定。否则,造成的损失和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的处罚或追究赔偿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四、工程(包括单项工程)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字加盖章。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所有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资料移交之日作为竣工日期,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按工程总额的0.15%每日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乙方转包、肢解分包及未经甲方同意分包导致的施工质量赔偿,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工程总额3%的违约金; 六、乙供材料经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的按甲方要求重新购买更换; 七、乙方未执行共同确认的进度计划,不属于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情况,延期完工的,延期15-30天的扣除该项目合同款的1%,延期1-2个月的扣除该项目合同款的5%,延期3个月以上的扣除该项目合同款的20%,并且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乙方必须按投标承诺的施工力量组织投入,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若甲方对乙方报审的技工、安全工程师及技术工程师进行技能验检,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注:技术工人必须具备登杆作业能力)。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的其他违约 1、停电施工项目,因乙方责任未能按计划施工和完工送电,视情节与责任大小(以双方确认的事件调查报告为依据),每发生一次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减人民币3000-10000元; 2、乙方未准确核实工程量,造成未按工程量编制工程结算书,以虚报工程量形式

  取得(或企图取得)工程结算款的,一经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在核减或追回虚报部分的款项后,并有权对乙方施以惩罚性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虚报工程量涉及款项的2倍; 3、使用甲供材料做为乙供材料施工的,如裁剪低压电线作为绑扎线,一经发现,除补回所用甲供材料外,每次扣罚人民币500-1000元;

 4、因乙方不文明施工引起第三方投诉的,经调查核实属乙方责任的,每被投诉一次则视后果严重情况扣罚人民币1000-5000元; 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承包商管理规定,无条件接受承包商违章处罚,按合同金额提取5%作为违章处罚金基数,每扣1分同时按5%基数的十二分之一给予罚款,扣满12分终止合同; 6、终止合同时,乙方应予以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同时,乙方还应将甲方提供的损耗性材料(一般指能够重复使用的,比如机器设备等)予以退还。

 第十三条生产抢修

 如因甲方需要,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电力生产抢修,抢修费用待抢修结束后由双方据实结算和协商支付。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开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开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施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恢复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经甲方(或监理)指出后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施工过程中,乙方的施工条件、方式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经甲方(或监理)指出后乙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特别是“五个严禁”时,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7、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书,自对方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 8、乙方在每个单项工程完工后未及时申请竣工验收或在验收合格后15天内未报送竣工和结算资料的项目数超过标段总项目数30%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报送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得参加甲方下一年度的招标; 9、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解除合同后,必须在15天内退场并双方清点移交甲供材料,甲方聘请中介机构对乙方已完工的部分工程量给予审核确认和结算,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乙方逾期退场的甲方将强制执行清场,工程量不予确认,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现场必须有按投标承诺的施工力量。如有弄虚作假,未整改的甲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因此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及补充条款

 一、有关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会审记录,以及图表、资料,双方进行的有关会议,洽谈记录,双方协商同意并经双方当事人签证的有关修改设计的变更文件等,都是据以施工和交工验收的技术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本合同_1式_8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1_份,副本_3份 三、除签订本合同外双方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及《工程质量保修书》各1_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收到中标通知书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准时派授权代表携带履约保函到指定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履约保函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必须是乙方开户银行基本帐号划(汇)入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条款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90天内。

 五、合同附件还包括: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安全协议;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施工费用表; 5、廉洁协议书。

 六、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自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七、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甲

 方: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乙

 方:

  工程项目名称:大修技改工程(包工包料)

 工程项目地点:

 计划工作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作为电网工程的建设单位,与乙方建立合同关系,为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根据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 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验。审验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二)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前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特别的对于在运行中的设备上有工作任务时组织施工单位与运行部门进行密切的沟通和联系,确保运行设备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

 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四)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对乙方重大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提交公司领导批准。

 (五)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六)甲方每月定期开展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

 (七)应用《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表》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八)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二)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开工前,乙方须将施工安全资质资料向甲方报备,甲方审验后由乙方按资质报备资料清单备齐资质文件,彩印装订成册两份,一份资质报备文件报送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一份存放施工项目部备查。

 资质报备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年审情况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年审情况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及年审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延期核准情况 5、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6、施工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项目经理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职称、执业等相关证书)

 11、项目总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职称、执业、岗位等相关证书 1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13、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4、用工人员社保、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15、近三年所承建工程安全施工情况表 16、施工机械登记表 17、安全工器具登记表 (四)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五个严禁”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转包、违规分包;严格执行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电网工程建设安全施工作业票、作业指导书等作业标准,按照南方电网基建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进行风险辩识和预控,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

 (五)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六)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按照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十条规范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

 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必须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七)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保持现场环境整洁、采光充足、通风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电气、机械装置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八)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漏、防粉尘、防触电、防窒息、防塌方、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和制定的防风防汛应急预案要完善。进行重大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经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报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九)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十一)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起重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十二)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三)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工程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及《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一)根据双方签订的

 供电局主网大修技改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乙方应一次性缴纳合同暂定价

 %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

 (二)甲方对乙方违反施工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者,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详见附件)进行扣罚。

 (三)甲方可成立安全考评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对各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检、巡检和评比工作,负责每月以供电局文件形式对当月工程施工安全违章行为处罚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施工单位对照整改。通报中还将详细列出各施工单位被处罚情况,以便财务部门履行入账手续。

 (四)考评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已竣工投运并移交竣工资料的施工单位进行考评,结合乙方缴纳总金额、扣减金额和奖励金额,返还乙方款项。

 工程建设期间,如有经 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甲方安全监察部门确认定性为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不予以参加保证金的考核。

 当乙方不再承建甲方工程或被甲方或 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退时,扣减乙方累计处罚款项后,将剩余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乙方不得再参与甲方的安全考评。

 (五)如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违法转包的情况,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如乙方未经甲方审批同意就擅自将工程进行违规分包等行为,甲方有权扣罚乙方 3万元保证金,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向甲方提交《安全质量担保书》一式三份。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工程竣工移交。

 七、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肆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AA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施工安全违章处罚标准

 一、施工安全违章共分为五级,扣罚标准为:

 (一)对五级违章行为的处罚:每项扣罚发生单位 2000 元; (二)对四级违章行为的处罚:每项扣罚发生单位 1000 元; (三)对三级违章行为的处罚:每项扣罚发生单位 600 元;

 (四)对二级违章行为的处罚:每项扣罚发生单位 300 元; (五)对一级违章行为的处罚:每项扣罚发生单位 200 元; 二、处罚为每一处及每人/次扣罚相应金额,现场发生多起的并罚。

 三、对违章行为在限期内未整改的,加倍扣罚。

 四、对于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一条款的违章行为加倍扣罚。

 五、根据违章重复发生的情况,必要时停工整顿,并在原扣罚基础上,追加扣罚3000 元。

 六、违章行为详见下表:

 序号 五级违章行为 1 无工作票工作(指应办工作票而不办工作票)。

 2 在停电设备、线路工作前,未在工作地点两侧及有可能来电(含感应电)的各方面挂接地线或合接地刀。

 3 未履行许可手续就开工;擅自增加、扩大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

 4 工程建设中发生以包代管等管理缺位行为。

 5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6 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不到位的(项目经理、总工如需离开工地,须向建设单位请假)。

 7 不按规定装、拆接地线;接地线安装不合格。

 8 未执行作业指导书、施工安全基准风险指南、安全施工作业票等作业标准的。

 序号 四级违章行为 1 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没有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2 现场安全措施(停电设备及接地部分)不符合工作票所列安全要求。

 3 无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

 4 使用无“入网证” 合格证及鉴定证书的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具者。

 5 应该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或防护用具的工作,不使用安全工器具或防护用具者。

 6 未按规定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验。

 7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用地未严格按照南网安健环有关规定布置。

 8 停送电操作由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的。

 9 工作班成员未撤离工作现场甚至还在工作,就提前办理工作终结手续者。

 10 在停电设备、线路工作前不按规定进行验电。

 11 线路登高作业不使用合格的双控安全带。

 12 与运行线路同杆架设导、地线时,或穿越、跨越带电运行线路,未采用可靠的防触电措施,无设专人监护。

 13 立杆、撤杆作业时在未采取防倒防断杆有效措施前,冒险登杆作业。在撤杆时,未对杆根、杆基等情况进行检查,即上杆拆除导线、或采用突然剪线法松线。

 14 顶管施工未事先勘测清楚地下管线情况就施工。

 15 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还在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序号 三级违章行为 1 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 未能为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

 3 酒后作业。

 4 施工机械带病运行,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未建立台账的。

 5 材料、设备等堆放不严格按南网安健环有关规定合理堆放,各种物资标识不清楚,堆放无序、不规范或不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6 施工临建设施不完整,布置不得当,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不整洁,布置不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没有框幅上墙者 7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低压带电作业或其它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未做好安全措施,未设专人监护;或监护人没有对被监护人实行不间断监护的。

 8 高处作业不正确挂好安全带。

 9 施工现场设置的遮、围栏、护网、栏杆、盖板、防护罩等安全装置和设施无设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要求;应加锁的无锁住。

 10 进行放、撤线和紧线工作,不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

 11 放线、撤线前不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不能适用时不加设临时拉线加固,转角杆无内角拉线以保证电杆的稳定。

 12 上杆前不检查杆根是否牢固。新立电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就攀登。

 13 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不先检查杆根;不做好防止倒杆措施。

 14 杆塔临时拉线采用树木、石头等作为受力桩。

 15 紧线、松线时杆塔受力侧无加装临时拉线保护措施。

 序号 二级违章行为 1 不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 2 施工单位员工(包括临时工)发现有未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 3 施工单位安全活动记录不齐全 4 没有有效开展班前会、班后会 5 施工单位班组每天站班会,没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无签证记录 6 工作负责人和安全员未佩戴袖章 7 施工单位使用的安全工器具不按照试验规程定期检验和试验 8 项目部设置图、牌等未按南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要求。

 9 工作票所列人员与现场实际工作人员不符。

 10 现场安全措施与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不相符。

 11 架线过程中有人员在线行下作业或停留。

 12 装设临时围栏、挂标示牌不符合规定要求; 13 上杆或登高前,不先检查登高工具,如脚扣、升降板、脚踏绳、梯子等是否完整牢固。

 14 施工措施(方案)缺部分相关人员签名审核确认。

 15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线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无接地,电源线的接头包扎不符合要求。过道路的临时电源线没有采取穿管、埋地或架空等防止损坏措施。临时电源线未采取橡塑护套线。

 序号 一级违章行为 1 施工现场和现场办公场所不卫生、不整洁 2 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者 3 施工现场穿裙子、短裤、赤膊及背心者 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佩戴不符合安全要求 5 用安全帽当凳坐 6 现场无存放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班前会记录。

 7 施工现场临时围栏无警告标志 8 安全技术交底缺相关人员签名。

 9 在立塔、放紧线施工中,明显损伤塔身或基础外观。

 10 焊接工作时不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11 发现基坑有流沙时,未采取防塌措施而继续作业,及未及时汇报

 12 路面开挖后不采取防路人跌落措施或措施不力。

 13 施工现场设置的警示牌和标志牌数量不够 14 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差,材料乱堆放;余泥杂物占用道路未及时清理。

 15 高处作业不使用工具袋而随便抛掷物件和工具。

  对应合同编号:

  廉洁协议书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建设规定。

 (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招标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贯彻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

 (三)不准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

 (四)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六)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准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 (八)不准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 (九)不准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准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七)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AA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供电局受理部门:监察审计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crh @hn.csg.cn。

 第四条

 相关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根据国家和南方电网公司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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