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7篇【完整版】

时间:2023-10-28 09:04:02 来源:网友投稿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7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______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

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3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尤其是按照城乡一体推进的要求,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筑牢城乡联动的基层疫情精密智控网,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

1、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各地至少建立2 支县级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小分队。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统筹人员技术力量,下沉基层,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不少于1 支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小分队,并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储备相应机动力量。每支小分队至少包括3 名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应同时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和消杀能力。

2、采样和核酸检测队伍。对照《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各地要按照每个乡镇(街道)24小时内,每个区县(市)48小时内完成辖区所有人口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要求,合理设置集中采样点,并按照每10万人次/日核酸检测任务匹配270名左右采样人员的标准,配备相应的采样人员、配套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采样人员必须经过规范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录入检测人员名录库。每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至少组建2支核酸检测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3人,成员均应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经历并取得生物安全上岗证,主要人员具备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培训合格证,确保能够熟练检测、及时报告结果并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必须为二级以上生物安全实验室,通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考核并已在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信息网备案。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执行。

3、环境消毒队伍。依托各地疾控中心和社会消毒服务机构足量配备环境消毒队伍,其中疾控中心人员主要承担环境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社会消毒服务机构受委托承担具体消毒工作。环境消毒队伍主要负责对感染者行动轨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等高风险场所消毒工作。各类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村(社区)的常规日常消毒工作按照主体责任由各单位落实,辖区疾控中心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

4、村(社区)防控队伍。建立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由1名乡镇(街道)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1名社区民警、若干网格员和志愿者等组成。压实基层网格化管理专班责任,落实摸底排查、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社区封闭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整治、居民日常生活保障等措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驻村疫情防控指导员要积极协助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专班做好返乡人员排查、指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收集返乡人员情况和区域预警信息,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二)加强物资准备

1、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及集中隔离点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的需要,确定医疗防疫、实验室检测、消毒等物资品种数量并加强实物储备和合同储备,同时统筹考虑其他疾病防控需要。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准备。市、县两级明确专人负责隔离场所的征用、调配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按照不少于20间/万人的标准准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疫情发生后,按照1:100 要求确保即时启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当为合法建筑,基础设施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符合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防控要求。各隔离场所根据隔离房间规模,合理配备医务人员和管理、消毒、安保、保洁等工作人员,实施工作人员上岗培训,未培训者不得上岗。加强隔离场所管理,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所有垃圾一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场所不得提供无关的对外服务。隔离场所(包括储备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应紧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的原则上不得上岗。

3、医疗救治能力提升。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挥基层哨点作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发热诊室,有条件的可设立发热门诊,规范发热病人就诊转诊、随访等闭环流程,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配备1台最低温度为-20℃的冰箱用于标本保存。到发热诊室就诊的发热患者(含本机构就诊和转诊)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做到首诊采样和首诊负责。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原则上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确保“应检尽检”。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不设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并认真做好发热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和随访工作。加强定点医院规范化建设,完善定点医院、后备医院、方舱医院分级启用方案,统筹调配辖区内医疗技术力量和设施设备,做好临时性扩充收治床位准备。

(三)加强培训演练

坚持平战结合、远近结合、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原则,通过理论授课、实践操作、应急演练、技能比武、督促指导等方式,提升人员队伍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管理、社区防控、环境消毒、心理疏导等方面的能力。各地根据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不同疫情情形的应对处置方案,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培训演练计划和方案,组织开展情景式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及时改进完善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和短板,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二、提升健康管理能力

(一)来甬返乡人员摸排管理

1、提前摸排。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区县(市)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机制。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开展小周期滚动排查,精准摸清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确诊为病例的人员、2个月内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从事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包括: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入境人员等,收集来甬返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入甬行程、人群分类、旅行信息、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结果、入境后相关信息等。同时,按照常态化防控要求,继续做好来甬返甬重点人群摸排管控工作。各地每天中午12:00前,将前一天摸排情况报区县(市)防控办,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完成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

2、主动对接沟通。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与返乡人员的主动对接,提前宣传各项防控政策和自我防护知识,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应就地过年;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对1月28日后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从事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要求其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返乡途中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尽量减少饮食等行为,抵甬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报告单位和村(社区)网格员。同时,加大对来甬返乡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对入甬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在车站码头等场所利用广播、分发宣传单等方式向其告知我市防控要求。

3、落实来甬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网格人员要在24小时内核实来甬返乡人员相关信息,1月28日后要对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从事高风险职业返乡人员核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的,督促其在返乡24小时内到当地综合服务点或者指定场所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聚集、不流动,第7天和第14天到当地综合服务点开展1次核酸检测。对各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的,在基层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转送医疗机构进行排查诊治。同时,对密切接触者、新冠肺炎出院病人、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返甬人员等其他各类重点人员,继续按照省、市防控要求执行,并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管控措施。各区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科学调整防控措施。

(二)区域预警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以村(社区)为单位,根据14天内来甬返乡人员类别和数量预判疫情发生可能性,依次用红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不同的预警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1、红色管控区域及管理要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确定为红色管控区域:密切接触者≥1 人;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3 人;自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区域范围以上级工作提示为准,下同)返乡人员≥5人;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入境人员≥3人;在国内从事高风险职业人员≥10人;其他普通省外返乡人员≥30人。红色管控区域内的人员管控、核酸检测按照入境人员、国内中高地区来甬返甬人员、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相关要求执行;由各地经专家综合评估后,可视情在管控区域内采取停止集市、棋牌室活动、社戏演出观看、宗教活动、10人以上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2、黄色管控区域及管理要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确定为黄色管控区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1~2人;自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人员1~4人;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施“7+7”管控措施的入境人员1~2人;在国内从事高风险职业人员1~10人;其他普通省外返乡人员20~29人。黄色管控区域内的人员管控、核酸检测按照“来甬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相关要求执行;落实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活动期间均要求戴好口罩。管控区内入境人员,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在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禁止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3、蓝色管控区域及管理要求。普通省外返乡人员1~19人的,确定为蓝色管控区域。落实好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其他普通返乡人员健康监测工作。

(三)落实防控措施

1、疫情监测。各地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发热病人首诊负责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立即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防控办,阳性病例应重新采样,样本立即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牵头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做好人员信息登记和报告工作,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加强宣传,引导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及时到当地发热门诊就诊。

2、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将医疗机构(包括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基层网格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定期开展核酸检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在县级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中心村为主、行政村全覆盖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的主动采样工作,2021年1~3月期间要求各乡镇(街道)每周采集不少于30份样本(不包括医疗卫生单位“应检尽检”数量)。以春节返乡人员、入境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人员、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以及近期参加过婚礼、葬礼、集会等活动的人员为重点,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冷链食品或其他物品,以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民宿、餐馆、养老院、农贸市场、宗教场所等,每周进行采样检测,留样时间7天以上。

3、重点场所防控。乡镇(街道)、村(社区)应积极落实“五有一网格”要求,督促辖区内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控和健康监测等工作,管好各类“小门”,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针对节日期间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人口流动大、防控能力相对薄弱、管控难度较大、疫情传播风险高等特点,加强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适时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进行评估研判,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

三、提高疫情处置能力

(一)快速响应。乡镇(街道)、村(社区)发现疫情后应立即上报区县(市)防控办,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感染者在临时隔离点隔离,并在2小时内完成转运。区县(市)防控办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发现疫情波及范围扩大或存在输出风险时,及时提高响应等级、扩大防控区域、加大防控力度。

(二)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各地防控办应根据流调情况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及物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街 m..cn 道)、村(社区)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定点医院进行规范治疗。

(三)流行病学调查溯源。按照传统流行病学调查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核酸检测、临床诊治相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与实验室比对相结合,查人与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溯源。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相关工作,迅速掌握病例的接触史、暴露史及活动轨迹,争取最短时间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含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确定疫情波及范围。发现传播来源暂时不明的疫情,及早报告市疾控中心,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符合要求的标本开展基因测序;对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现场及实验室等多源数据,分析感染来源。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在24小时内完成。

(四)快速核酸筛查。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居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科学精准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及时发现和有效管控潜在的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除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外,必要时可增加血清学检测,排除潜在风险。对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防止由物及人的感染风险。区县(市)防控办应督促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根据《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大规模核酸检测的各项应急准备。

(五)完善信息平台。各地应探索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场所由县级统筹设置管理。密切接触者必须在集中隔离场所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其他重点人员医学观察按照省、市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网格化管理专班要做好网格内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帮扶制度,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七)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患者。设置有传染性疾病诊室(发热诊室)和临时隔离室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尽快安排救护车将可疑患者转运至县级以上定点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

(八)环境消毒。乡镇(街道)、村(社区)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场所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隔离场所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集中隔离场所的消毒工作具体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消毒技术要点(试行)》执行。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

(一)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村(社区)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开展预防性消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整洁有序。开展越冬蚊等病媒生物防制,彻底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播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强化健康科普宣传,提倡勤洗手、外出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室内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具体按《关于在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甬防办〔202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对返乡人员加强健康教育,引导返乡人员落实以下防控措施:返乡前密切关注居住地和返乡地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地过年或错峰返乡,主动做好家庭成员、同行人员的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合理规划返乡路线,不携带工作地冷冻类产品返乡;返乡途中,尽量采用驾乘私家车等方式出行,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建议短途不进食、长途少用餐,妥善保留旅行票据信息以备查询;返乡后立即向村(社区)报告返乡时间、个人行动轨迹,做好个人每日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及时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村(社区)传播风险。

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一米线、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公勺、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提倡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少串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深化“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工作机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市县两级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协调,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管理责任,大力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固根基。围绕精密智控指数及考核要求,加强对各地人员摸排、管控、核查反馈等方面工作的督查跟踪、整改落实及通报考核工作。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迟报疫情信息,情节严重的,开展倒查追责。加强对基层网格化管理专班的培训指导,加强人员摸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数据对接功能,实现摸排、健康管理、检测“一网通”,实现返乡人员精密智控。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

本方案所称农村地区是指各区县(市)的乡镇、村,各城乡接合部、机场和港口码头周边街道、社区参照落实。对返回城市的人员,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健康管理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要求,进一步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一)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减少人员流动各项措施。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引导国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其他为地级市)人员暂缓来渝返渝。

(二)减少人员聚集。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格管理棋牌室、KTV等密闭娱乐场所,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督促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三)加强外来人员管理。2021年1月28日(以抵达目的地时间为准)以前的国内低风险返乡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自由流动。从1月28日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期间,所有返乡人员(指从外地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包括:1.跨省返乡人员;2.来自市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县的返乡人员;3.市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证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下同)返乡。农村地区指乡镇、涉农街道,具体范围由各区县划定。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委会,返乡后在12小时内向村委会报备,由村委会查验其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村委会要立即安排,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自行前往辖区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排查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和入境来渝返渝人员继续按照《关于加强春运期间国内中高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1〕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四)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防控措施和法律责任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强化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对于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蔓延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早发现

(一)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在全面落实《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版)》要求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二)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镇采样、区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区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三)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地区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一)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1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二)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健康委。

(三)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一)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二)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区县疾控机构要在市疾控中心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部门互相协同,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市级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区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四)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区县政府要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同时要统筹资源,在农村地区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五)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制定农村地区大规模人群采样作战图,周密详细部署采样点设置、采样队伍配备、人员组织、核酸检测力量安排、样本转运等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六)建立信息平台。要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七)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一)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各区县要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二)可疑患者转诊。区县定点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三)规范治疗。定点医院确诊后要规范转运至片区集中收治医院,市级专家组要进驻指导,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

(四)严格院感防控。各级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区县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区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区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区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强区县、乡镇、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各区县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所有乡镇卫生院都要组建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和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核酸采样队伍由乡镇卫生院全体检验人员和50%的临床医护人员组成,流行病学调查队伍由乡镇卫生院50%医务人员组成。各区县政府要统筹辖区内集中隔离房间,在前期做好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需要的基础上,加强农村地区隔离房间的准备工作。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三)对口帮扶。市内三级医院已经与区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三级医院加强对区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区县医院没有与市内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区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区县医院的驻点指导。要落实区县级医院分片包干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不少于1名区县级医院临床技术骨干和1名院感防控人员,通过对口帮扶,提高各区县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四)物资保障。各区县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五)督导检查。各区县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各区县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备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5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吉林师范大学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提高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与特殊意义,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形成相应防控工作预案,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相关工作。

3、统一领导,逐级落实。成立学校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基层单位成立基层领导小组,由部门负责人及学院党政负责人负总责,层层明确各项防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细化责任,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逐项落实防控措施。

4、群防群控,协同应对。全校上下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组织领导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指导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学校防控工作预案;协调解决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经费等保障;督促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信息上报,并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控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

四、具体措施

1、落实防控应急日常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部门下达的预防控制政策文件精神,实行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信息。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办校办

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全校范围消毒,特别是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留学生公寓、幼儿园、附中附小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消毒,提前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办公室、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员工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配足口罩、防护服、红外测温仪、体温计,完善隔离区第八学生宿舍基础设施。加强水电暖等重点值班岗位管理,定期进行检测检查,保障水电暖安全。

责任部门:招标采购中心、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

5、做好开学返校预检及就诊病人分诊工作。第一时间完成隔离防护准备,做好隔离区内医务人员安排、相关培训、操作流程等工作。制定开学返校预检与就诊病人分诊工作方案,确保预检、分诊、隔离等工作万无一失。校医院开设独立的、与正常门诊隔离的发热门诊,严防交叉感染。及时与市疾控中心、中心医院等专家进行沟通,争取得到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最大支持。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

6、完善防控机制。开展校内疫情“零报告”工作,摸清寒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情况,面向离校师生员工,督促做好体温自测,并通过“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发放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会

7、加强重点人员排查。重点关注疫情发生区域返校师生员工及近期有过旅行经历师生员工的具体情况,重点做好湖北籍师生员工,尤其是武汉市师生员工的实时动态跟踪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8、抓实师生员工体温测量和隔离工作。做好隔离空间预备(四平校区第八学生宿舍、长春校区培训中心七九层)、师生员工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对于体温异常者,进行隔离观察。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长春校区办、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9、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对于假期离境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教师,劝导其延期返校。对于假期未离境外籍教师,引导其积极配合防控工作。外籍教师返校后,做好信息统计、体温检测、居处隔离工作。暂停涉外派出、团组出访、文化交流与学术会议等活动。推迟境外团组来访与国际会议举办。

责任部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0、启动封校管理。除正门、南门外,关闭校区其他所有入口,正门和南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及安保人员,全程值班值勤。校外所有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禁止通行。校内车辆、师生员工及离退休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学生证、离退休证通行。所有入校人员均需验证、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查登记,发现异常立即转交卫生部门处置。

责任部门:保卫处

11、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严控校外非工作人员进入校园。采取车巡人巡视巡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区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止校外人员通过各种渠道进入校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责任部门:保卫处

12、密切关注教职工、外籍教师动态。全覆盖进行排查监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填写《人员活动地点登记表》《在外人员统计表》。严格落实“请假报备”制度,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出。严格落实“隔离监管”措施,对离开四平市区返回人员,特别是疫情发生区域返回人员严格实施隔离措施,签订《健康承诺书》,自行在家隔离14天。一旦发现疫情,严格按程序逐级上报,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

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3、根据疫情情况做好教学调整工作。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允许师生员工提前返校,并实行分流返校。延误课程调串至每周周六完成。

责任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14、推迟寒假艺术类加试工作。原定于2月16日在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举行的书法(师范)专业加试报名与考试工作延期进行。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责任部门:招生办

15、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学校官方微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上级防控要求,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发放《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印制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手册,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探亲和旅游,注意饮食、交通等方面安全,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及时总结应对疫情工作特色做法与有效方式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在征求同意后,进行社会推广。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6、做好舆情管控。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擅自对外发布疫情信息。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关于疫情动态以政府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视、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擅自转发来历不明的疫情信息。一旦发生负面舆情,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解疑释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发出吉师好声音。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

17、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提高网络安全设备防护等级,发现存在网络安全问题的电脑予以断网处理。严格网站访问控制。对学校主页发起网络攻击较多的地域限制访问,二级网站在此重要时段仅允许校内访问。严格网站更新策略以防止非法篡改。除党委宣传部指定电脑外,其他部门及电脑均不能更新学校网站及二级网站。建立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进行监督排查。

责任部门:党委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

五、检测与报告

1、各部门、单位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监测体系。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排查、汇总上报,对异常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并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要重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2、成立督促检查组,主管副校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督查办公室。负责防控工作督促检查工作。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防控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并督查相关职能部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检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上报党委,严肃问责。

3、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告程序。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4、及时上报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疑似病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6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开学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重要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的重要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安全为底线,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教育主阵地,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基本原则

(一)防控原则。坚持健康第一、安全至上,落实“四早”、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开学原则。坚持全面评估、确保安全,一院一校、一院多校、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分类施策、市定省批。

(三)安全原则。学校仍属中高风险区的不得开学,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开学,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得开学,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且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的不得开学,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灾后校舍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开学。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应急机制

1、健全指挥体系。强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能,明确责任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多校区办学的须明确校区防控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署调度,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上传下达,确保防控体系扁平化、快节奏、高效率。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一把手坚持在班在岗、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机构职责、监测预警、处置流程、条件保障和责任人。开学前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控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科学处置。

3、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学校与卫健部门、疾控、医院等单位“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坚持“一院一校、一院多校”,确保每所学校有一家医院对口指导,规模较大医院可同时指导多所学校;所有学校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服从所在地统一指挥和调度,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等部门加强对接。校内各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校内“小网格”管理,强化协同联动。

(二)精准摸排信息

1、做好回溯排查。严格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高等学校以院系为单位,全面摸排师生员工行踪和身体健康情况,精准掌握开学前14天旅居史、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留校师生以及家庭成员有从事冷链物流和进出口贸易的师生,“一人一档”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做好跟踪监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豫的师生,要求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流调隔离等工作。对排查情况异常师生,坚持逢“阳”必报、接报即查、应隔尽隔,持续关注疑似感染、无症状感染和确诊、密接隔离师生的身心状况,跟进掌握治疗康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应对。

3、做好灾区安全信息摸排。以“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为排查目标,重点对受灾学校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馆、浴室、会议中心、报告厅、宾馆、道路、围墙、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暖、网、教学实验设备等设施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经科学评估、综合研判断达到开学条件后方能组织开学。

(三)严格校园管控

1、聚焦重点群体。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重点做好留校师生、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外实习实训师生和后勤服务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对快递员、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涉校流动人员的管控,做好核酸检测、卫生防疫,严禁一人多岗、多地兼职,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

2、紧盯关键场所。强化校园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化整为零,缩小网格单元,细化明确每个楼层、教室、宿舍等网格负责人及职责,做好巡查监督、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馆、厕所等关键场所进行清洁通风,对水龙头、电话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关键部位增加消杀频次。

3、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时长,做好场地清洁和消杀通风。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停止一切校内外培训活动和托管服务,严禁组织集中补课、考试、返校等活动。

4、严格后勤管理。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对校园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方面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快递外卖不进门、运输车辆不进校,对物流行业人员、物品、车辆严格检测,做好消毒处置。做好学校开学前食堂设施设备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对二次供水和井水由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按要求实施处理。对校车、班车进行经常性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

(四)加快疫苗接种

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年龄段组织落实好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多方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压紧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全力构筑校园疫情防控严密阵线,持续巩固校园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加强队伍保障。加强校医、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继续推广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经验做法,多渠道充实校园防控队伍,做好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物资保障。强化防疫资金支持,提高使用效益。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公共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盥洗设备,在学校内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留校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基本需求,并确保校内物价基本平稳。

(四)强化监督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好学校自查、市县普查、省级抽查,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防控机制建设、力量配备、措施完善、开学准备等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人,坚决防止浮于表面、推诿扯皮、政策空转等现象的发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7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 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 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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