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3篇,供大家参考。
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篇1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 严格责任界限 , 健全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 , 学校与家庭应共同担负起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职责。现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结合我校实际 , 特制定本安全协议书 :
甲方:xx小学
乙方:家长或监护人
甲方职责:
1.把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上,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传染病预防、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通过电话、家访,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在校的不安全动态,并与家长或监护人紧密配合,预防事故发生。
3.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及设施设备。
4.发现学生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5.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
6.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应制定安全预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7.适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告知学校有关重大活动的安排情况。
8.加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教育,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上好安全教育课、法制教育课,搞好必要的应急安全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10.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 , 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乙方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消防、饮食、防汛、防震、用电、传染病预防、防踩踏、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强化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双休日私自外出或结伴活动(如外出游泳、郊游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班主任,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5.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监护责任。
6.对子女不良现象应及时严肃的批评教育和指正,并加以制止与管教。发现子女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7.对子女有先天性疾病或精神性疾病等特殊性体质的应及时告知学校,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生病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由家长接回。放假、返校时间必须由家长接、送到校门,否则由家长自负责任。
9.根据《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须由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持接送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接、送学生,不得提前把孩子送到学校,不允许委托无关人员接送孩子,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10.学生在上学、放学接送途中,家长需确保学生安全。学生由家长亲自接送,接送学生时家长不得饮酒醉驾,不得乘坐“三无”及超员车辆,摩托车接送保证一人一车,学生必须佩戴头盔,如出现对学生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家长自行负责。
11.家长或监护人应主动与学校、老师经常联系,告知或听取学生在家、校的具体表现,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与子女进行沟通、交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12.家长应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 ,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铧尖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篇2
甲方: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坝口工程项目部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能够做到安全、文明、材料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秩序,加强看管人员有良好自觉性和积极性,甲方给乙方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 、乙方必须做到现场内全天候流动值勤,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正当行为的应立即制止或及时上报,不得擅自着主或放人。
1、 看管人员应积极配合,随时对进、出场材料,随时进行跟踪检查、验收、清点,对进场材料实行包干管理,所进租赁材料退还时在总数的2%以内的损耗不扣看管人员的工资,如达到3%扣看管人员每日工资10元,如达到4%扣看管人员每日工资20元,以此类推。
2、 乙方不得随意脱岗或离岗。如经项目部发现超过一小时的罚款50元,如有半天不在现场的项目部将予以清出工地,本项目部不再使用。
3、 乙方必须做到每天不限时的清理你所管辖的大门两则各不少于50米的道路清理涻水降尘工作。如因扬尘现象影响文明或相关部门检查罚款,责任人承担罚款额的30%。
4、 值班时要随时注意现场周边散落材料,随时进行清理归弄码放整齐。
5、 看管人员对劳务队的蒸饭车、开水炉、要定时开止,不得无节制的使用,开止时应注意产品说明,以免不懂造成意外伤害。
6、 项目部对看管人员每人每天发放80元的工资标准(本标准中包含加班费、劳保费、路费、火食费,防署降温费、医疗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7、 项目部如发现看管人员私自变卖或帮助他人出卖项目部财物,项目部将以原材料值的三倍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送机关处理。
8、 不管是农忙还是农闲严禁看管人员随便替换他人进入工地,一经发现一并清出工地,确有特殊情况可先辞退,项目部可予以调整,决不影响你私自事务的处理,否则后果自负。
以上条款望您们认真阅读,认真履行,如有不实应尽快勾通以便尽早外理落实,以免 造成双方不愉快,影响双方情绪及损失。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坝口工程项目部
年 月 日
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篇3
第一款:
活动性质及责任
第一条: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法律意义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第二条:活动初期,由水滴支教队发起,负责志愿者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告之支教过程中的危险性,培训。发起后,志愿者组建支教团队,进行相关培训(包括教学及医疗自救互救等方面)。
第三条:本次活动志愿者自愿参加,自由结合,为了活动顺利进行,志愿者同意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服务,负责财务管理,选出各组组长协调运作各种事物,在志愿者同意解散组织后,所有服务人员不可视为活动组织者,仅为公约下的自愿服务,除本人外,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活动费用aa制,公共费用一律平摊,活动中的收支公开透明,志愿者相互监督。
第五条:为了本次活动的顺利展开,志愿者投票产生领队,在本人同意后自愿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并由志愿者同意,在志愿者的监督下制定相应的活动规则,规则制定后,所有志愿者有义务服从。
第七条:本活动虽属自发组织性质,但在所有志愿者的公约下,每一位志愿者,应该服从组织纪律,杜绝无组织的个人行为,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强制队员做某事,所有行为一律自愿,自负责。
第八条:凡签字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性质及潜在的各种危险性和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自行告之家长相关情况,家长充分了解组织性质和责任,同意子女参与活动,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凡签字者均视为在了解本公约后,自愿参与,对各自的一切行为后果负责,与任何人,任何组织及其学校无关。支教前,志愿者有权力退出,如若不退出,则视为自愿履行公约内容,自负责任
第二款:活动组织纪律
进一步帮助大家明确安全工作的规范要求,提高大家的自律、自救、自治能力,防患于未然,确保此次活动的安全完成,志愿者公约以下纪律责任。
1. 必须绝对保证一切行动听指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当地政策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事情。
2. 参加此次活动的个人均须是自愿参加的同学,并经父母同意;由于当地气候、环境、习俗等各方面原因,可能会有不测之事,此点各位队员已与父母进行充分的沟通。
3. 队员在出发前如果出现身体状况不佳(如重感冒、高烧、呕吐、疲劳过度等)或进行手术之后,应及时向领队报告情况,退出活动,不可隐瞒病情,坚持参加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 对于任何人员在活动中出现的身体不适或意外事故(如发烧、呕吐、疲劳过度等),应及时与领队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治疗或处理。
5. 尊重活动地民族、民俗习惯,任何情况都不允许与当地群众发生冲突。
6. 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团队的组织纪律,不擅自行动;如有不服从组织安排,单独行动发生意外事故者,后果自负。
7. 爱护当地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 活动过程要提高警惕,注意防窃、防骗、防止发生意外伤害及事故。
9. 活动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应及时与有关救援部门联系,并第一时间向领队汇报。
10. 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XX年 7月1日至XX年8月31日,若有未签名的队员私自参加活动,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我仔细阅读并同意上述公约,并保证在支教过程中严格遵守,一切行为自律,一切后果自负。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