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民生整改措施9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10-27 19:48:02 来源:网友投稿

民生整改措施民生问题研究论文陈莉唐琼周蕊刘莹琪对于民生问题的界定有一个比较准确、合理、恰当的界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这直接影响着具体民生政策的制定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生整改措施9篇,供大家参考。

民生整改措施9篇

民生整改措施篇1

民 生 问 题 研 究 论 文 陈莉唐琼周蕊

刘莹琪 对于民生问题的界定有一个比较准确、合理、恰当的界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这直接影响着具体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果对民生的界定过于模糊或者过于宽泛的话,那么,基于这种界定的民生政策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于庞杂、模糊不清的状况。相反,如果对于民生的界定过于狭窄的话,那么,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民生政策也不免会出现不到位、不全面的情形。在我国,主要的民生问题有: 反腐倡廉,安居工程,就业问题,医疗体制,教育问题,文化建设,食品安全,贫富分化,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等。我国以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建设包括6个方面:

(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系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在这些民生问题之中最为让人堪忧的便是住房难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密切相关的问题,住房问题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条件之一就是保障人民有地方生活。中国的十几亿人口现在面临着越来越大,越来越难的住房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过去的10年左右时间里,国内的房价是疯涨之后继续疯涨,那是绝对的“芝麻开花——节节高”。陷入了一种非理性的涨价困境中。一边是房子成了“新三座大山”之一,普通民众普遍感觉房价高、房子贵、买房压力大、供房要人命。然而一边却是房子供求强烈,房地产业发展态势非常良好,房子至少还要上涨几千点。没房子的人拼了命排队买房子,特别是经济适用房,更是有隔好几个晚上就去排队的,让人看了实在心酸。有了房子的人,则想通过房产投资,实现个人财富多快好省的再增加。这些其实都是房地产市场不正常的表现。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国四条”、“国八条”等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应该说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是正确的,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发展,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帮助广大中低收入者能早日买得起房,住得起房,但从全国的经济格局以及以往的历史经验来看,这批政策中却含有不少非理性,一厢情愿的因素在内,是一种穿旧鞋走老路屡试屡败,弊大于利的政策,如不及时调整将会对刚刚复苏的中国经济造成重大冲击,而且很难达到抑制房价,保障民生的目标。理由如下: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得以高速发展,除了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外,还主要依靠了外贸出口、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业这三大支柱的强有力的支撑,但经过这次金融危机后,西方及其他一些地区的国家出于维护本国利益及某种微妙心理,与中国的贸易战愈打愈烈,甚至到了不择手段,不讲规则的地步。所以,今后外贸这根支柱的变数很大,难以寄以重任;众所周知,上一次国家为抗击全球金融危机拿出了四万个亿来拉动内需,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在了基础设施建设上,现在如再斥巨资投入这一块,那无疑就是劳民伤财,拿纳税人的钱来打水漂了。政府不会这么干,老百姓也不会同意这么干。所以,在前两大经济支柱支撑力下降,新的经济支柱尚未铸成的今天,房地产业的经济支柱作用应该说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重要和突出。因此,任何对这一行业的打击政策和趋向都是极为错误的,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事与愿违的结果。特别是在强行压制房价这一方面,恶果已经呈现。如海南省出台暂时不出让土地的政策后,当地房价最高日涨5000元/㎡;又如上海的庄臣一品楼盘,在几轮失败的打压政策之后,已从11万/㎡ 涨至16-18万/㎡;再如首都北京在两会刚刚闭幕之时就出现了三大“地王”„„此外,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旦我国的房价过低,就会有大量的境外热钱流入本国的房市,从而造成本来应该或打算让给本国中低收入者的利益,莫名其妙,不知不觉地成了外国资本的肥硕猎物的遗憾局面。如青岛房价较低时,就有大量的韩国人到该市买房(每人都购了好几套),然后等房价涨到高点时脱手,个个都是挣得满载而归。另外,就在中资银行信贷紧缩之时,不少外资银行却纷纷以2成低首付,利率7折的优惠条件争抢当地房贷生意(见杭州3月23日《都市快报》)。这种现象难道不应引起决策者们的注意吗?那么如何才能真正解决迫在眉睫,事关无数中低收入者最基本利益的住房民生问题呢?笔者认为必须也只有从改革现行的相关体制或政策着手,才有可能达到标本兼治,全面破冰的效果或目标。

一、改变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我国2009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据财政部统计为1.42万亿元,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则为1.59万亿元。收入之巨入账之丰,明显居于其他行业(税费项目)前茅。据笔者个人粗估,如果国家每年能拿出6000个亿投入到保障房工程,就有可能解决约3000万户民众的住房问题,而且要是能在五年内坚持以这个数字或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住房保障方面,那么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窘况将可得以根本性的缓解。但由于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归属全在地方政府,而且对该项资金的用途亦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会出现某些地方政府会利用这一大块资金来解决住房民生问题,而另一些地方政府则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把这一块占自己财政收入相当比重的巨额资金拿出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这样的地方政府不在少数),结果导致这个庞大群体长期处于艰难困窘的生活状态,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同时也令众多本地急需的人才,由于难以安居而纷纷外流或难以引进。这些现状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构成了明显的严重的冲击。对此,笔者认为今后各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应切成三块分配,即:一块上缴中央,作为全国保障房的专项调剂资金;另两块则留给地方政府,其中一块作为地方保障房专项资金,其余部分则作为地方政府的他项用途资金,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将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且用光用净。中央政府则应成立专门机构,其职责一是对中央的这一块住房保障金进行管理(特别是调剂使用,当然也要专款专用),同时要对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有力的监管。要制定奖惩措施或制度,管好管细,一抓到底。此外,住房保障金的提取比例要大一些,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该项制度的重大作用(建议为土地出让金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要进一步盘活、处理好农村的宅基地(包括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等集体性质的房产,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现在有一亿多农民工长期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城镇)中务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都想通过自己的打拼实现自己的城市梦,即在城市里拥有自己的固定住所(最好是有一套房产),成为城市居民,从而告别面对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但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的收入相对菲薄,而城市的房价又如此高昂,所以,让他们凭借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来购房是非常困难的或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时,随着青壮劳力源源不断地涌往城市,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在不断增加,从长远的目光来看,这对整个民族的未来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也是一种极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是那些长期失去父母应有关爱和教育的孩童,他们今后的成长之路将会布满阴影与苦难。所以让广大农民工能合家团聚,共享天伦应是社会之责,政府之责,也是当务之急,救国之急。笔者认为,如果能加快农村宅基地,小产权房等特殊房产入市(这里是指在政府主导之下,有条件地入市)步伐,从而使其大幅度地升值,那么,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工就可以通过出售、置换这些财产来解决自己的城市住房问题,从而达到了与家人团聚,相互照顾,安居乐业的目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加快了我国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三、进一步完善健全公积金制度特别要将民营企业的公积金制度抓好,抓紧,因为目前以至将来,绝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是在民营企业里工作,如果民营企业的公积金制度能得以普及,那么将有无数的农民工的购房梦想会提前实现,所以政府应加大加快对这一方面的投入,要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四、废除经济适用房,建立更合理、更科学的廉租房制度众多事实证明,经济适用房在其发挥保障民生作用的同时,也由于种种原因,带来了不少腐败现象。这块应属于穷人的蛋糕却往往被一些特权阶层,特权人物所瓜分,而众多无权无势的低收入者只能是望房兴叹,骂娘,骂政府。为此,这种容易产生社会负面作用的“保障房”,笔者认为还是不建为好。并建议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数量,同时要建立一种“普民性”的廉租房分配制度。㈠每一个城市原住居民,只要年满二十八岁或三十岁,都有申请廉租房的权利(即使他们的父母很有钱也有权申请,因为父母的钱并不等于是下一代的钱);㈡进城务工已满三年或五年的农民工也有权利享受申请廉租房的待遇;㈢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廉租房管理规定或办法,如廉租房的居住使用者今后有了自己的私房或离开本地到别处生活务工了,那么该房就应由当地政府无条件收回。廉租房只限于申请人及其家人居住,一旦发现承租者利用廉租房去牟利或给外人使用,那就不但要收回房子,而且还要对其实行经济上乃至法律上的制裁。农民工廉租房分配可与户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搞,即愿意将其户口迁到所服务城市(镇)的农民工可优先分配廉租房。廉租房在未完成其历史使命之前,只许租不许买卖;㈣今后在审批新企业用地或老企业扩大规模增用地时,必须预留出廉租房的专用地块,以方便解决农民工及其他职工的居住问题;㈤廉租房的面积不要太大,但建筑质量上不能打折扣,必须由信誉度好的建筑单位来施工。在规划上不能搞歧视,决不能把廉租房搞成贫民窟,偏远房。笔者坚信,如果上述改革方案能得以实施,住房保障这个最大的民生难题的破解就能指日可待,而且还可以产生极大的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将会走向更和谐,更安康。

二、能强有力地拉动内需:一是在建大批廉租房的过程中就能拉动几十个行业,如钢铁、水泥、装修、运输等;二是相当部分的人由于没有了住房的后顾之忧,就有可能开始大胆地去购买一些以往舍不得买的生活用品,从而进一步拉动了消费。

三、由于宅基地、小产权房等集体财产的盘活,农村和城市人口有可能会产生强对流,从而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的步伐。

四、由于廉租房大大降低了城市的生活成本,有利于地方特别是当地企业能留住及引入所需的人才和劳力,从而有力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随着无房者的队伍减少,城市的房价有可能趋稳甚至下降,即房价实现软着陆,从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各地政府可利用众多的廉租房,获得可持续的租金财政收入。总而言之,只有从国情出发,从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大胆果敢地从体制上改革创新,大破大立,拿出大手笔,市场化和统筹化相结合,才有可能闯出一条破解住房民生难题,强国利民的成功之路。2010年3月23日注:此文2010年4月已发表于《温州房地产》。此文首次提出了国家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较大比例作为住房保障专用资金;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投入和监督力度;城镇居民可按年龄分配廉租房,即已达到一定岁数的大龄青年都有权申请廉租房;保障房分配和户籍制度改革相挂钩,即外来务工者也应纳入同城保障房分配体系;用市场化和统筹化相结合来解决住房民生问题等观点。以上观点已被政府接纳并正在施行试验之中,此文已被中央党校编入国家级文献。今日观点:中央房控改革出台后,银行把沉重的利息一次又一次地加在因刚需而购房的“房奴”身上。本人认为有失公平,更缺人道。

世界各国都有住房问题且住房制度千差万别,但其宗旨都是为了提高本国人民的居住水平,解决住房的供给与需求问题,使住房市场达到供求基本平衡,并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选取六国住房政策进行分析,以找出中国可借鉴之处。

美国:提供住房补贴和租金优惠券 减免购房税

英国:鼓励“住房协会”购房出租 保险公司可帮助还贷款 德国:成立住房合作社 买房必须先储蓄后贷款 日本:实行“公司内贷款制度” 利率不足3% 新加坡:推行中央公积金制度 征收高额房产税杜绝“炒房”

瑞典:优先为退休人员和有子女家庭提供住房补贴

从上述国家的住房政策可以看出,住房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需要依靠政府和市场双重力量支撑。不管一个国家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如何,都在住房问题上采取了政府干预的政策,实施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和措施,促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的住房需求。

总之,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建立理性的良好的住房体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完善城市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市场要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更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民生整改措施篇2

民生问题的调查分析

民生一般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到了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给“民生”注入了新的内涵,并将之上升到“主义”、国家方针大政以及历史观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孙中山对民生问题较为经典的解释是:“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

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民生问题包括由低到高、呈现出一种递进状态的三个层面上的具体内容。

第一个层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即:社会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像人那样有尊严地生存下去”。其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状况,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等。

第二个层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人不仅要有尊严地生存下去,还要有能力生存下去。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问题,考虑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能力和机会活下去”的问题,即:一个社会在满足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其具体内容包括: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问题,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如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等。

第三个层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活质量”问题,即:当一个社会解决了民众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现代制度的全面确立,进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应当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使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主要包括:民众应当享受到较高层面的社会福利,比如,未来公立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得到免费的教育;住房公积金应当普及到每一个劳动者;社会成员的权利应当得到全面的保护,等等。应当看到,这一问题属于较高层面上的民生问题,目前的中国社会尚没有能力全面解决这一问题。不过,应当将这一层面的民生问题作为未来的一个重要目标列入改善民生的中长期目标体系当中。改善民生问题实际上有一个规律,这就是:从现实和操作逻辑看,民生问题上述三个层面上的内容具有一种逐层递进的关系,即:前一层面内容的基本实现是后一层面内容实施的前提条件,当前一层面内容基本实现之后,应当顺理成章地开始后一层面内容的努力。这个顺序千万不能倒过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我们党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到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一高度来对待,改善民生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重要内容。报告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

民生整改措施篇3

反思XX问题

民生是民本的首要选择,是社会和谐的首要基础,是执政的首要取向。但是,近年来民生问题却日益突出,XX问题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当前,XX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XX事故频发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承受之重,解决xx问题、全力保障民生刻不容缓。

XX是我国目前亟待正视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一些xx企业惟利是图,为了经济利益而罔顾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存在证照不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管理混乱等问题;二是政府xx部门监管薄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麻痹大意、推诿塞责,存在监管缺位、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甚至个别地方存在官商勾结的现象;三是xx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不够合理,存在多头执法、职能交叉、协调困难、标准不一等问题。另外,有关部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设备和技术投入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也是重要原因。

****问题关系全局,影响深远,亟待解决,有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解决****问题,观念认识是先导。要完善xx事故领导问责制度,建立解决xx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树立“以民为先,以人为本”的政绩观,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xx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要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群众的认同和满意是党和政府最大的荣誉,也是党员干部最大的荣誉。

第二,解决****问题,制度法律是基础。一要建立健全xx制度和法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加大对****问题的惩处力度,加大违法成本,采取严格的问题追溯制度,追究相关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三要注意审查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第三,解决****问题,体制机制是核心。要建立长效机制,改革监管体制,克服当前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能交叉、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等问题。监管部门要保障监管的公正性,杜绝与有关企业的利益纠葛。要贯彻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营利性和服务性分开的原则,深化改革,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治理,加强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

第四,解决****问题,监督落实是关键。“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要把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加强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关键在监督检查。应建立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

第五,解决****问题,宣传引导是重要保障。要在社会大力宣传,通过典型示范突出重点,引导舆论方向,加强对****问题的社会认识。建立信息沟通平台,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保证信息及时快速准确地传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六,解决****问题,企业和行业自律是重要方面。企业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要遵守商业伦理,必须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要自觉加强对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杜绝虚假信息,杜绝惟利是图。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提倡良性竞争,杜绝恶性竞争。

温总理深刻指出:“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解决好xx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主体联动,需要法律、技术、宣传、教育等多手段并用,需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下,我们有信心把XX问题解决好。

民生整改措施篇4

民 生 问 题 研 究 论 文 陈莉唐琼周蕊

刘莹琪 对于民生问题的界定有一个比较准确、合理、恰当的界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这直接影响着具体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果对民生的界定过于模糊或者过于宽泛的话,那么,基于这种界定的民生政策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于庞杂、模糊不清的状况。相反,如果对于民生的界定过于狭窄的话,那么,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民生政策也不免会出现不到位、不全面的情形。在我国,主要的民生问题有: 反腐倡廉,安居工程,就业问题,医疗体制,教育问题,文化建设,食品安全,贫富分化,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等。我国以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建设包括6个方面:

(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系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在这些民生问题之中最为让人堪忧的便是住房难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密切相关的问题,住房问题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条件之一就是保障人民有地方生活。中国的十几亿人口现在面临着越来越大,越来越难的住房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过去的10年左右时间里,国内的房价是疯涨之后继续疯涨,那是绝对的“芝麻开花——节节高”。陷入了一种非理性的涨价困境中。一边是房子成了“新三座大山”之一,普通民众普遍感觉房价高、房子贵、买房压力大、供房要人命。然而一边却是房子供求强烈,房地产业发展态势非常良好,房子至少还要上涨几千点。没房子的人拼了命排队买房子,特别是经济适用房,更是有隔好几个晚上就去排队的,让人看了实在心酸。有了房子的人,则想通过房产投资,实现个人财富多快好省的再增加。这些其实都是房地产市场不正常的表现。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国四条”、“国八条”等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应该说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是正确的,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发展,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帮助广大中低收入者能早日买得起房,住得起房,但从全国的经济格局以及以往的历史经验来看,这批政策中却含有不少非理性,一厢情愿的因素在内,是一种穿旧鞋走老路屡试屡败,弊大于利的政策,如不及时调整将会对刚刚复苏的中国经济造成重大冲击,而且很难达到抑制房价,保障民生的目标。理由如下: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得以高速发展,除了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外,还主要依靠了外贸出口、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业这三大支柱的强有力的支撑,但经过这次金融危机后,西方及其他一些地区的国家出于维护本国利益及某种微妙心理,与中国的贸易战愈打愈烈,甚至到了不择手段,不讲规则的地步。所以,今后外贸这根支柱的变数很大,难以寄以重任;众所周知,上一次国家为抗击全球金融危机拿出了四万个亿来拉动内需,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在了基础设施建设上,现在如再斥巨资投入这一块,那无疑就是劳民伤财,拿纳税人的钱来打水漂了。政府不会这么干,老百姓也不会同意这么干。所以,在前两大经济支柱支撑力下降,新的经济支柱尚未铸成的今天,房地产业的经济支柱作用应该说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重要和突出。因此,任何对这一行业的打击政策和趋向都是极为错误的,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事与愿违的结果。特别是在强行压制房价这一方面,恶果已经呈现。如海南省出台暂时不出让土地的政策后,当地房价最高日涨5000元/㎡;又如上海的庄臣一品楼盘,在几轮失败的打压政策之后,已从11万/㎡ 涨至16-18万/㎡;再如首都北京在两会刚刚闭幕之时就出现了三大“地王”„„此外,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旦我国的房价过低,就会有大量的境外热钱流入本国的房市,从而造成本来应该或打算让给本国中低收入者的利益,莫名其妙,不知不觉地成了外国资本的肥硕猎物的遗憾局面。如青岛房价较低时,就有大量的韩国人到该市买房(每人都购了好几套),然后等房价涨到高点时脱手,个个都是挣得满载而归。另外,就在中资银行信贷紧缩之时,不少外资银行却纷纷以2成低首付,利率7折的优惠条件争抢当地房贷生意(见杭州3月23日《都市快报》)。这种现象难道不应引起决策者们的注意吗?那么如何才能真正解决迫在眉睫,事关无数中低收入者最基本利益的住房民生问题呢?笔者认为必须也只有从改革现行的相关体制或政策着手,才有可能达到标本兼治,全面破冰的效果或目标。

一、改变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我国2009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据财政部统计为1.42万亿元,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则为1.59万亿元。收入之巨入账之丰,明显居于其他行业(税费项目)前茅。据笔者个人粗估,如果国家每年能拿出6000个亿投入到保障房工程,就有可能解决约3000万户民众的住房问题,而且要是能在五年内坚持以这个数字或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住房保障方面,那么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窘况将可得以根本性的缓解。但由于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归属全在地方政府,而且对该项资金的用途亦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会出现某些地方政府会利用这一大块资金来解决住房民生问题,而另一些地方政府则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把这一块占自己财政收入相当比重的巨额资金拿出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这样的地方政府不在少数),结果导致这个庞大群体长期处于艰难困窘的生活状态,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同时也令众多本地急需的人才,由于难以安居而纷纷外流或难以引进。这些现状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构成了明显的严重的冲击。对此,笔者认为今后各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应切成三块分配,即:一块上缴中央,作为全国保障房的专项调剂资金;另两块则留给地方政府,其中一块作为地方保障房专项资金,其余部分则作为地方政府的他项用途资金,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将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且用光用净。中央政府则应成立专门机构,其职责一是对中央的这一块住房保障金进行管理(特别是调剂使用,当然也要专款专用),同时要对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有力的监管。要制定奖惩措施或制度,管好管细,一抓到底。此外,住房保障金的提取比例要大一些,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该项制度的重大作用(建议为土地出让金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要进一步盘活、处理好农村的宅基地(包括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等集体性质的房产,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现在有一亿多农民工长期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城镇)中务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都想通过自己的打拼实现自己的城市梦,即在城市里拥有自己的固定住所(最好是有一套房产),成为城市居民,从而告别面对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但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的收入相对菲薄,而城市的房价又如此高昂,所以,让他们凭借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来购房是非常困难的或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时,随着青壮劳力源源不断地涌往城市,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在不断增加,从长远的目光来看,这对整个民族的未来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也是一种极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是那些长期失去父母应有关爱和教育的孩童,他们今后的成长之路将会布满阴影与苦难。所以让广大农民工能合家团聚,共享天伦应是社会之责,政府之责,也是当务之急,救国之急。笔者认为,如果能加快农村宅基地,小产权房等特殊房产入市(这里是指在政府主导之下,有条件地入市)步伐,从而使其大幅度地升值,那么,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工就可以通过出售、置换这些财产来解决自己的城市住房问题,从而达到了与家人团聚,相互照顾,安居乐业的目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加快了我国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三、进一步完善健全公积金制度特别要将民营企业的公积金制度抓好,抓紧,因为目前以至将来,绝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是在民营企业里工作,如果民营企业的公积金制度能得以普及,那么将有无数的农民工的购房梦想会提前实现,所以政府应加大加快对这一方面的投入,要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四、废除经济适用房,建立更合理、更科学的廉租房制度众多事实证明,经济适用房在其发挥保障民生作用的同时,也由于种种原因,带来了不少腐败现象。这块应属于穷人的蛋糕却往往被一些特权阶层,特权人物所瓜分,而众多无权无势的低收入者只能是望房兴叹,骂娘,骂政府。为此,这种容易产生社会负面作用的“保障房”,笔者认为还是不建为好。并建议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数量,同时要建立一种“普民性”的廉租房分配制度。㈠每一个城市原住居民,只要年满二十八岁或三十岁,都有申请廉租房的权利(即使他们的父母很有钱也有权申请,因为父母的钱并不等于是下一代的钱);㈡进城务工已满三年或五年的农民工也有权利享受申请廉租房的待遇;㈢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廉租房管理规定或办法,如廉租房的居住使用者今后有了自己的私房或离开本地到别处生活务工了,那么该房就应由当地政府无条件收回。廉租房只限于申请人及其家人居住,一旦发现承租者利用廉租房去牟利或给外人使用,那就不但要收回房子,而且还要对其实行经济上乃至法律上的制裁。农民工廉租房分配可与户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搞,即愿意将其户口迁到所服务城市(镇)的农民工可优先分配廉租房。廉租房在未完成其历史使命之前,只许租不许买卖;㈣今后在审批新企业用地或老企业扩大规模增用地时,必须预留出廉租房的专用地块,以方便解决农民工及其他职工的居住问题;㈤廉租房的面积不要太大,但建筑质量上不能打折扣,必须由信誉度好的建筑单位来施工。在规划上不能搞歧视,决不能把廉租房搞成贫民窟,偏远房。笔者坚信,如果上述改革方案能得以实施,住房保障这个最大的民生难题的破解就能指日可待,而且还可以产生极大的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将会走向更和谐,更安康。

二、能强有力地拉动内需:一是在建大批廉租房的过程中就能拉动几十个行业,如钢铁、水泥、装修、运输等;二是相当部分的人由于没有了住房的后顾之忧,就有可能开始大胆地去购买一些以往舍不得买的生活用品,从而进一步拉动了消费。

三、由于宅基地、小产权房等集体财产的盘活,农村和城市人口有可能会产生强对流,从而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的步伐。

四、由于廉租房大大降低了城市的生活成本,有利于地方特别是当地企业能留住及引入所需的人才和劳力,从而有力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随着无房者的队伍减少,城市的房价有可能趋稳甚至下降,即房价实现软着陆,从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各地政府可利用众多的廉租房,获得可持续的租金财政收入。总而言之,只有从国情出发,从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大胆果敢地从体制上改革创新,大破大立,拿出大手笔,市场化和统筹化相结合,才有可能闯出一条破解住房民生难题,强国利民的成功之路。2010年3月23日注:此文2010年4月已发表于《温州房地产》。此文首次提出了国家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较大比例作为住房保障专用资金;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投入和监督力度;城镇居民可按年龄分配廉租房,即已达到一定岁数的大龄青年都有权申请廉租房;保障房分配和户籍制度改革相挂钩,即外来务工者也应纳入同城保障房分配体系;用市场化和统筹化相结合来解决住房民生问题等观点。以上观点已被政府接纳并正在施行试验之中,此文已被中央党校编入国家级文献。今日观点:中央房控改革出台后,银行把沉重的利息一次又一次地加在因刚需而购房的“房奴”身上。本人认为有失公平,更缺人道。

世界各国都有住房问题且住房制度千差万别,但其宗旨都是为了提高本国人民的居住水平,解决住房的供给与需求问题,使住房市场达到供求基本平衡,并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选取六国住房政策进行分析,以找出中国可借鉴之处。

美国:提供住房补贴和租金优惠券 减免购房税

英国:鼓励“住房协会”购房出租 保险公司可帮助还贷款 德国:成立住房合作社 买房必须先储蓄后贷款 日本:实行“公司内贷款制度” 利率不足3% 新加坡:推行中央公积金制度 征收高额房产税杜绝“炒房”

瑞典:优先为退休人员和有子女家庭提供住房补贴

从上述国家的住房政策可以看出,住房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需要依靠政府和市场双重力量支撑。不管一个国家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如何,都在住房问题上采取了政府干预的政策,实施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和措施,促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的住房需求。

总之,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建立理性的良好的住房体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完善城市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市场要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更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民生整改措施篇5

民生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抓紧抓好。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是说“就业”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就是要大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使人人有活干,有饭吃。“教育是民生之基”,就是说“教育”是强国富民的基础,要努力提高国民素质,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解决进城务工子弟上学难等问题,让孩子们都能无忧无虑地读书,让家长们不再为学费发愁。

“分配是民生之源”,就是说“分配”是人民休养生息的源泉。就是“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扩中、提低、限高”,缩小贫富差距,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

“社保是民生之依”,就是说“社保”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就是要把老百姓都装进“保险箱”,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稳定是民生之盾”,就是说“稳定”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障和坚强后盾。“稳定压倒一切。”“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就是要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排难解纷,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活干,有学上,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病有医,老有养,生活幸福,都过上好日子。

民生整改措施篇6

反思XX问题

民生是民本的首要选择,是社会和谐的首要基础,是执政的首要取向。但是,近年来民生问题却日益突出,XX问题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当前,XX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XX事故频发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承受之重,解决xx问题、全力保障民生刻不容缓。

XX是我国目前亟待正视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一些xx企业惟利是图,为了经济利益而罔顾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存在证照不全、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管理混乱等问题;二是政府xx部门监管薄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麻痹大意、推诿塞责,存在监管缺位、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甚至个别地方存在官商勾结的现象;三是xx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不足,监管的体制和机制不够合理,存在多头执法、职能交叉、协调困难、标准不一等问题。另外,有关部门认识上的误区、相关设备和技术投入不足、人员素质不高也是重要原因。

****问题关系全局,影响深远,亟待解决,有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解决****问题,观念认识是先导。要完善xx事故领导问责制度,建立解决xx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树立“以民为先,以人为本”的政绩观,要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xx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要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群众的认同和满意是党和政府最大的荣誉,也是党员干部最大的荣誉。

第二,解决****问题,制度法律是基础。一要建立健全xx制度和法律,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加大对****问题的惩处力度,加大违法成本,采取严格的问题追溯制度,追究相关违法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三要注意审查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第三,解决****问题,体制机制是核心。要建立长效机制,改革监管体制,克服当前存在的多头执法、职能交叉、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等问题。监管部门要保障监管的公正性,杜绝与有关企业的利益纠葛。要贯彻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营利性和服务性分开的原则,深化改革,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治理,加强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的兼顾。

第四,解决****问题,监督落实是关键。“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要把法律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加强督促检查。“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能否落实,关键在监督检查。应建立制度本身的监督执行机制,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注重发挥各类监督主体的作用。

第五,解决****问题,宣传引导是重要保障。要在社会大力宣传,通过典型示范突出重点,引导舆论方向,加强对****问题的社会认识。建立信息沟通平台,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保证信息及时快速准确地传播,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传媒手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六,解决****问题,企业和行业自律是重要方面。企业要充分认识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要做大做强必须要遵守商业伦理,必须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要自觉加强对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管理,杜绝虚假信息,杜绝惟利是图。行业自律组织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的管理,提倡良性竞争,杜绝恶性竞争。

温总理深刻指出:“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解决好xx问题,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主体联动,需要法律、技术、宣传、教育等多手段并用,需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下,我们有信心把XX问题解决好。

民生整改措施篇7

民 生 问 题 研 究 论 文 陈莉唐琼周蕊

刘莹琪 对于民生问题的界定有一个比较准确、合理、恰当的界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因为这直接影响着具体民生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果对民生的界定过于模糊或者过于宽泛的话,那么,基于这种界定的民生政策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过于庞杂、模糊不清的状况。相反,如果对于民生的界定过于狭窄的话,那么,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民生政策也不免会出现不到位、不全面的情形。在我国,主要的民生问题有: 反腐倡廉,安居工程,就业问题,医疗体制,教育问题,文化建设,食品安全,贫富分化,环境污染,社会治安等。我国以改善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建设包括6个方面:

(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系统,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五)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六)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在这些民生问题之中最为让人堪忧的便是住房难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密切相关的问题,住房问题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条件之一就是保障人民有地方生活。中国的十几亿人口现在面临着越来越大,越来越难的住房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在过去的10年左右时间里,国内的房价是疯涨之后继续疯涨,那是绝对的“芝麻开花——节节高”。陷入了一种非理性的涨价困境中。一边是房子成了“新三座大山”之一,普通民众普遍感觉房价高、房子贵、买房压力大、供房要人命。然而一边却是房子供求强烈,房地产业发展态势非常良好,房子至少还要上涨几千点。没房子的人拼了命排队买房子,特别是经济适用房,更是有隔好几个晚上就去排队的,让人看了实在心酸。有了房子的人,则想通过房产投资,实现个人财富多快好省的再增加。这些其实都是房地产市场不正常的表现。

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国四条”、“国八条”等一系列针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应该说这些政策的出发点是正确的,是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发展,保障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帮助广大中低收入者能早日买得起房,住得起房,但从全国的经济格局以及以往的历史经验来看,这批政策中却含有不少非理性,一厢情愿的因素在内,是一种穿旧鞋走老路屡试屡败,弊大于利的政策,如不及时调整将会对刚刚复苏的中国经济造成重大冲击,而且很难达到抑制房价,保障民生的目标。理由如下:近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之所以能够得以高速发展,除了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外,还主要依靠了外贸出口、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房地产业这三大支柱的强有力的支撑,但经过这次金融危机后,西方及其他一些地区的国家出于维护本国利益及某种微妙心理,与中国的贸易战愈打愈烈,甚至到了不择手段,不讲规则的地步。所以,今后外贸这根支柱的变数很大,难以寄以重任;众所周知,上一次国家为抗击全球金融危机拿出了四万个亿来拉动内需,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投在了基础设施建设上,现在如再斥巨资投入这一块,那无疑就是劳民伤财,拿纳税人的钱来打水漂了。政府不会这么干,老百姓也不会同意这么干。所以,在前两大经济支柱支撑力下降,新的经济支柱尚未铸成的今天,房地产业的经济支柱作用应该说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重要和突出。因此,任何对这一行业的打击政策和趋向都是极为错误的,甚至会出现适得其反,事与愿违的结果。特别是在强行压制房价这一方面,恶果已经呈现。如海南省出台暂时不出让土地的政策后,当地房价最高日涨5000元/㎡;又如上海的庄臣一品楼盘,在几轮失败的打压政策之后,已从11万/㎡ 涨至16-18万/㎡;再如首都北京在两会刚刚闭幕之时就出现了三大“地王”„„此外,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一旦我国的房价过低,就会有大量的境外热钱流入本国的房市,从而造成本来应该或打算让给本国中低收入者的利益,莫名其妙,不知不觉地成了外国资本的肥硕猎物的遗憾局面。如青岛房价较低时,就有大量的韩国人到该市买房(每人都购了好几套),然后等房价涨到高点时脱手,个个都是挣得满载而归。另外,就在中资银行信贷紧缩之时,不少外资银行却纷纷以2成低首付,利率7折的优惠条件争抢当地房贷生意(见杭州3月23日《都市快报》)。这种现象难道不应引起决策者们的注意吗?那么如何才能真正解决迫在眉睫,事关无数中低收入者最基本利益的住房民生问题呢?笔者认为必须也只有从改革现行的相关体制或政策着手,才有可能达到标本兼治,全面破冰的效果或目标。

一、改变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我国2009年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据财政部统计为1.42万亿元,据国土资源部统计则为1.59万亿元。收入之巨入账之丰,明显居于其他行业(税费项目)前茅。据笔者个人粗估,如果国家每年能拿出6000个亿投入到保障房工程,就有可能解决约3000万户民众的住房问题,而且要是能在五年内坚持以这个数字或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住房保障方面,那么广大中低收入者住房难的窘况将可得以根本性的缓解。但由于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归属全在地方政府,而且对该项资金的用途亦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就会出现某些地方政府会利用这一大块资金来解决住房民生问题,而另一些地方政府则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把这一块占自己财政收入相当比重的巨额资金拿出来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这样的地方政府不在少数),结果导致这个庞大群体长期处于艰难困窘的生活状态,怨声载道,苦不堪言,同时也令众多本地急需的人才,由于难以安居而纷纷外流或难以引进。这些现状都对当地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构成了明显的严重的冲击。对此,笔者认为今后各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应切成三块分配,即:一块上缴中央,作为全国保障房的专项调剂资金;另两块则留给地方政府,其中一块作为地方保障房专项资金,其余部分则作为地方政府的他项用途资金,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将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且用光用净。中央政府则应成立专门机构,其职责一是对中央的这一块住房保障金进行管理(特别是调剂使用,当然也要专款专用),同时要对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金使用情况进行有力的监管。要制定奖惩措施或制度,管好管细,一抓到底。此外,住房保障金的提取比例要大一些,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发挥该项制度的重大作用(建议为土地出让金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二、要进一步盘活、处理好农村的宅基地(包括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等集体性质的房产,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现在有一亿多农民工长期在全国各地的城市(城镇)中务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都想通过自己的打拼实现自己的城市梦,即在城市里拥有自己的固定住所(最好是有一套房产),成为城市居民,从而告别面对黄土背朝天的日子。但由于大多数农民工的收入相对菲薄,而城市的房价又如此高昂,所以,让他们凭借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来购房是非常困难的或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同时,随着青壮劳力源源不断地涌往城市,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在不断增加,从长远的目光来看,这对整个民族的未来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也是一种极不人道的现象,特别是那些长期失去父母应有关爱和教育的孩童,他们今后的成长之路将会布满阴影与苦难。所以让广大农民工能合家团聚,共享天伦应是社会之责,政府之责,也是当务之急,救国之急。笔者认为,如果能加快农村宅基地,小产权房等特殊房产入市(这里是指在政府主导之下,有条件地入市)步伐,从而使其大幅度地升值,那么,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工就可以通过出售、置换这些财产来解决自己的城市住房问题,从而达到了与家人团聚,相互照顾,安居乐业的目的,同时也有力地推动,加快了我国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三、进一步完善健全公积金制度特别要将民营企业的公积金制度抓好,抓紧,因为目前以至将来,绝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是在民营企业里工作,如果民营企业的公积金制度能得以普及,那么将有无数的农民工的购房梦想会提前实现,所以政府应加大加快对这一方面的投入,要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四、废除经济适用房,建立更合理、更科学的廉租房制度众多事实证明,经济适用房在其发挥保障民生作用的同时,也由于种种原因,带来了不少腐败现象。这块应属于穷人的蛋糕却往往被一些特权阶层,特权人物所瓜分,而众多无权无势的低收入者只能是望房兴叹,骂娘,骂政府。为此,这种容易产生社会负面作用的“保障房”,笔者认为还是不建为好。并建议加大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数量,同时要建立一种“普民性”的廉租房分配制度。㈠每一个城市原住居民,只要年满二十八岁或三十岁,都有申请廉租房的权利(即使他们的父母很有钱也有权申请,因为父母的钱并不等于是下一代的钱);㈡进城务工已满三年或五年的农民工也有权利享受申请廉租房的待遇;㈢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廉租房管理规定或办法,如廉租房的居住使用者今后有了自己的私房或离开本地到别处生活务工了,那么该房就应由当地政府无条件收回。廉租房只限于申请人及其家人居住,一旦发现承租者利用廉租房去牟利或给外人使用,那就不但要收回房子,而且还要对其实行经济上乃至法律上的制裁。农民工廉租房分配可与户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搞,即愿意将其户口迁到所服务城市(镇)的农民工可优先分配廉租房。廉租房在未完成其历史使命之前,只许租不许买卖;㈣今后在审批新企业用地或老企业扩大规模增用地时,必须预留出廉租房的专用地块,以方便解决农民工及其他职工的居住问题;㈤廉租房的面积不要太大,但建筑质量上不能打折扣,必须由信誉度好的建筑单位来施工。在规划上不能搞歧视,决不能把廉租房搞成贫民窟,偏远房。笔者坚信,如果上述改革方案能得以实施,住房保障这个最大的民生难题的破解就能指日可待,而且还可以产生极大的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一、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将会走向更和谐,更安康。

二、能强有力地拉动内需:一是在建大批廉租房的过程中就能拉动几十个行业,如钢铁、水泥、装修、运输等;二是相当部分的人由于没有了住房的后顾之忧,就有可能开始大胆地去购买一些以往舍不得买的生活用品,从而进一步拉动了消费。

三、由于宅基地、小产权房等集体财产的盘活,农村和城市人口有可能会产生强对流,从而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化的步伐。

四、由于廉租房大大降低了城市的生活成本,有利于地方特别是当地企业能留住及引入所需的人才和劳力,从而有力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随着无房者的队伍减少,城市的房价有可能趋稳甚至下降,即房价实现软着陆,从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各地政府可利用众多的廉租房,获得可持续的租金财政收入。总而言之,只有从国情出发,从实际情况出发,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大胆果敢地从体制上改革创新,大破大立,拿出大手笔,市场化和统筹化相结合,才有可能闯出一条破解住房民生难题,强国利民的成功之路。2010年3月23日注:此文2010年4月已发表于《温州房地产》。此文首次提出了国家应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较大比例作为住房保障专用资金;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投入和监督力度;城镇居民可按年龄分配廉租房,即已达到一定岁数的大龄青年都有权申请廉租房;保障房分配和户籍制度改革相挂钩,即外来务工者也应纳入同城保障房分配体系;用市场化和统筹化相结合来解决住房民生问题等观点。以上观点已被政府接纳并正在施行试验之中,此文已被中央党校编入国家级文献。今日观点:中央房控改革出台后,银行把沉重的利息一次又一次地加在因刚需而购房的“房奴”身上。本人认为有失公平,更缺人道。

世界各国都有住房问题且住房制度千差万别,但其宗旨都是为了提高本国人民的居住水平,解决住房的供给与需求问题,使住房市场达到供求基本平衡,并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选取六国住房政策进行分析,以找出中国可借鉴之处。

美国:提供住房补贴和租金优惠券 减免购房税

英国:鼓励“住房协会”购房出租 保险公司可帮助还贷款 德国:成立住房合作社 买房必须先储蓄后贷款 日本:实行“公司内贷款制度” 利率不足3% 新加坡:推行中央公积金制度 征收高额房产税杜绝“炒房”

瑞典:优先为退休人员和有子女家庭提供住房补贴

从上述国家的住房政策可以看出,住房问题是一个民生问题,需要依靠政府和市场双重力量支撑。不管一个国家的经济市场化程度如何,都在住房问题上采取了政府干预的政策,实施了一系列的住房政策和措施,促使和保障公民的基本居住权,从而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们的住房需求。

总之,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难问题,建立理性的良好的住房体制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因此推进住房改革和建设,完善城市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解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市场要承担起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更要求政府一定要严格依法行政,明确在市场经济中的定位,理清住房难问题的实质,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民生整改措施篇8

民生问题的调查分析

民生一般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到了20世纪20年代,孙中山给“民生”注入了新的内涵,并将之上升到“主义”、国家方针大政以及历史观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孙中山对民生问题较为经典的解释是:“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民生就是政治的中心,就是经济的中心和种种历史活动的中心。”

民生问题,简单的说,就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吃穿住行、养老就医子女教育等生活必需上面。民生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同党的性质、宗旨和目标一脉相承。教育是民生之基,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全网。这四大问题都是民生的基本问题。民生问题包括由低到高、呈现出一种递进状态的三个层面上的具体内容。

第一个层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计状态的底线。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存状态”,即:社会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够像人那样有尊严地生存下去”。其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状况,基础性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性的公共卫生,基础性的住房保障,等等。

第二个层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能力。人不仅要有尊严地生存下去,还要有能力生存下去。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计来源”问题,考虑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有能力和机会活下去”的问题,即:一个社会在满足了社会成员基本生存问题之后,就应考虑社会成员基本的发展能力和发展机会问题,以期为民众提供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其具体内容包括:促进充分就业,进行基本的职业培训,消除歧视问题,提供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渠道,以及与之相关的基本权益保护问题(如劳动权、财产权、社会事务参与权),等等。

第三个层面的内容

主要是指民众基本生存线以上的社会福利状况。这一层面上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民众基本的“生活质量”问题,即:当一个社会解决了民众基本生存和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之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现代制度的全面确立,进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应当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使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主要包括:民众应当享受到较高层面的社会福利,比如,未来公立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得到免费的教育;住房公积金应当普及到每一个劳动者;社会成员的权利应当得到全面的保护,等等。应当看到,这一问题属于较高层面上的民生问题,目前的中国社会尚没有能力全面解决这一问题。不过,应当将这一层面的民生问题作为未来的一个重要目标列入改善民生的中长期目标体系当中。改善民生问题实际上有一个规律,这就是:从现实和操作逻辑看,民生问题上述三个层面上的内容具有一种逐层递进的关系,即:前一层面内容的基本实现是后一层面内容实施的前提条件,当前一层面内容基本实现之后,应当顺理成章地开始后一层面内容的努力。这个顺序千万不能倒过来。

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我们党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提高到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同一高度来对待,改善民生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重要内容。报告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六大

民生整改措施篇9

民生问题

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抓紧抓好。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是说“就业”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就是要大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使人人有活干,有饭吃。“教育是民生之基”,就是说“教育”是强国富民的基础,要努力提高国民素质,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解决进城务工子弟上学难等问题,让孩子们都能无忧无虑地读书,让家长们不再为学费发愁。

“分配是民生之源”,就是说“分配”是人民休养生息的源泉。就是“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扩中、提低、限高”,缩小贫富差距,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

“社保是民生之依”,就是说“社保”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就是要把老百姓都装进“保险箱”,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稳定是民生之盾”,就是说“稳定”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障和坚强后盾。“稳定压倒一切。”“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就是要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排难解纷,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活干,有学上,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病有医,老有养,生活幸福,都过上好日子。

推荐访问:民生 整改措施 民生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民生整改措施怎么写 民生整改措施有哪些 民生整改措施范文 民生整改报告怎么写 民生工作整改措施 民生领域整改情况报告 民生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民生领域专项整治整改措施 民生问题整改成效

版权所有:天海范文网 2010-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天海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天海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鲁ICP备10209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