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与RCEP成员国经贸关系评估及其对策研究

时间:2023-10-13 09: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福建社会科学院课题组

当前,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愈演愈烈,中美经贸摩擦和新冠肺炎疫情已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RCEP 签署实施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贸易投资体制,对我国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助推福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RCEP成员国涵盖35亿人口,GDP 总量超过23万亿美元(约占全球1/3),经济发展势头总体良好,将建成世界最大的自贸区。福建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与RCEP成员国关系密切,经贸合作成效明显。

(一)双边贸易情况

1.贸易总额持续增长。2010—2020 年,福建与RCEP 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由300 亿美元增至715.9 亿美元,其中出口由170 亿美元增至390.3 亿美元,净增220.3 亿美元;
进口由130 亿美元增至325.7 亿美元,净增195.7亿美元,增幅均超过两倍。2020年,福建与RCEP 成员国贸易逆势增长13.4%。2021年上半年,福建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464亿美元,同比增长46.7%,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35%。

2.贸易占比持续提升。2010—2020 年,福建与RCEP 成员国进出口贸易占全省总额由27.65%增至35.33%,提升7.68 个百分点。其中,出口由23.83%增至31.88%,提升8.05 个百分点;
进口由34.96%增至40.58%,提升5.62个百分点,表明福建对RCEP成员国出口增长快于进口增长,产品竞争力增强。

3.贸易国别集中。2020年,福建对东盟进出口总额占RCEP 成员国的57.25%,其中出口占67.40%,进口占45.08%,如表1 所示。对RCEP 成员国贸易额前五位国家(澳大利亚、菲律宾、日本、印尼和马来西亚)的进出口额占比67.16%,其中出口前五位国家(菲律宾、日本、越南、马来西亚和韩国)出口额占比69.62%,进口前五位国家(澳大利亚、印尼、日本、马来西亚和韩国)进口额占比78.20%,表明福建与RCEP贸易国别集中度高。

表1 2020年福建与RCEP成员国贸易情况

4.贸易产品类别集聚。2010—2020 年,福建对RCEP 成员国出口以机电产品、纺织服装鞋帽、农产品、食品为主;
进口以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金属矿及矿砂和能源产品为主,其中机电产品进出口占比降幅较大,金属矿及矿砂进口比重上升(表2)。从区域看,对东盟出口以纺织原料及纺织品、机电产品、金属制品为主;
对日本出口以机电产品、金属制品与食品饮料等为主;
对韩国出口以机电产品、矿物制品等杂项制品为主;
对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口以家具制品、机电产品、纺织原料及纺织品为主。

表2 福建与RCEP成员国贸易结构情况

5.贸易结合度①较紧。福建与11 个RCEP 成员国贸易结合度较紧密,2020 年前五位国家依次为菲律宾、缅甸、柬埔寨、马来西亚和印尼,与新加坡、老挝和文莱等国贸易结合度较低(表3),其中菲律宾贸易结合度15.87,文莱贸易结合度仅0.45,贸易结合度差距达到15.42,显示各国贸易联系差异性较大。

表3 2020年福建与RCEP成员国贸易结合度

(二)双向投资情况

1.外资来源与行业集中。截至2020 年底,RCEP 成员国对福建投资项目累计6869 个,占全省外商投资项目总数11.1%,实际到资额145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实际到资额10.5%。投资行业以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为主。其中,新加坡、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实际到资额分别为58.14亿美元、28.11亿美元、23.15亿美元和16.14亿美元,累计占实际到资总额的86.58%(表4)。2021年1-6月,RCEP成员国在福建投资项目68个,实际利用外资3.57亿美元,同比增长145.2%。其中,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占实际利用外资额的95%。

表4 RCEP成员国对福建实际投资情况(截至2020年底)

2.对外投资稳步发展。2010—2020年,福建共备案对RCEP成员国投资项目539个,协议投资额合计82.1亿美元,占全省的20.4%。截至2020 年底,福建企业在柬埔寨、马来西亚、越南和印尼共设立8 个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入驻企业19 家,累计投资额6.4 亿美元,以加工制造、资源利用和商贸物流企业为主。2021 年上半年,福建对RCEP成员国投资项目27个,协议投资额合计7767万美元,同比大幅下降73.32%,主要是受到境外疫情影响导致的。

3.对外投资国别与行业高度集中。从协议投资额来看,截至2021年6月底,福建对RCEP成员国投资前五位国家依次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柬埔寨,均为东盟国家。对RCEP成员国投资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和采矿业,显示福建与相关国家在以上领域合作空间较大(表5)。

表5 福建企业在RCEP成员国投资情况(截至2021年6月底)

在后疫情时代,RCEP成为深化经济合作、推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福建积极融入RCEP可以有效扩大贸易与利用外资规模,提升产业发展空间,推动优势企业拓展市场,提高贸易效率和贸易潜力,同时也对低附加值、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贸易方面

从机遇看,RCEP 实施降低了进口采购、产品流通和跨国合作成本,有利于福建拓展贸易新业态,促进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发展。RCEP 对农业采用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管理模式,能够加快生鲜产品通关,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RCEP 开放金融、电信、交通、旅游、研发、管理咨询、空运等领域,放宽限制领域,能够显著带动建筑、医疗、房地产、金融、运输仓储等服务业发展。其中,日本降低最终免税产品比例,韩国对服装、瓷砖等产品降税,印尼、菲律宾、柬埔寨、缅甸和马来西亚新增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化工、机电、钢铁制品等降税项目,有助于福建企业发挥比较优势,以较低成本进口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高端精细化工以及设计研发、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带动福建数字贸易和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发展。随着RCEP 深化实施,福建部分产业将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实现传统服务贸易和新兴服务贸易协同发展,加快催生远程问诊、协同办公、在线教育、零售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从面临的挑战看,RCEP 实施将对福建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尤其是对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成果转让及委托研发服务等带来不利影响。

(二)利用外资方面

从机遇看,RCEP 实施可稳定企业投资预期,有利于福建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RCEP要求保护投资安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对自贸协定项下投资实施负面清单,禁止施加货物出口、当地含量、技术转让等业绩要求,允许外汇自由且无迟延转移,能够催生新的产业合作模式,有效搭建投资“绿色通道”和国际合作平台,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约束力与执行力,促进要素资源跨域流动,加快福建企业引进日本制药、电子设备等高端装备技术,韩国半导体、芯片等先进制造技术,新西兰育种、产品改良等现代农业技术,促进中印尼“两国双园”(中国福清元洪投资区、印尼民丹工业园、阿维尔那工业园和巴塘工业园)加快发展。从面临的挑战看,RCEP 实施后,外资涌入带来竞争,可能推进企业生产成本上升、收益率下降等问题,并对数字经济下的投资安全、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产生不利影响,部分企业将因竞争力不足面临新的困难,被迫进行产业转移。

(三)产业发展方面

从机遇看,RCEP 实施有利于福建主导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竞争力。福建“数字经济”占比高,具有较强的产业竞争力,RCEP 要求成员国不得限制数字跨境流动,可相应带动福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线上医疗等数字产业发展;
福建纺织服装产业发达,已形成紧密型的产业协作分工体系,RCEP承诺对纺织品实现零关税,能够扩大福建纺织服装等优势产品出口;
RCEP提高快件货物、生鲜产品通关速度,扩大开放国际海运、航空运输、陆路运输等服务领域,可推动福建物流产业和跨境电商发展。随着经济发展,RCEP成员国基建需求比较旺盛,可通过RCEP总承包模式,推动福建机械装备、建材等优势产品出口。RCEP 提升金融结算、外贸型保险、投融资等现代服务业,有利于福建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从面临的挑战看,RCEP实施将加大福建汽车零部件、石化等行业竞争压力,引发纺织、鞋服和部分低附加值的电子、钢铁等产业外移。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近期有部分低附加值产业出现回流现象,从长期看不利于福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福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精细化工和网络通信设备等产品技术含量还不高、竞争优势不强,日本、韩国产品将挤占部分市场份额。RCEP 实施新金融服务、信息转移和处理条款,将对福建服务业开放、跨境数据安全管理等提出更高要求。

福建融入RCEP 应积极引导企业做好规则对接,提升贸易规模,深耕重点市场,优化投资布局,促进互联互通,通过强化创新服务,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持续提升融入发展水平。

(一)做好规则对接,提升融入能力

1.强化规则对接落地。统筹落实《福建省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根据RCEP实施要求,争取RCEP过渡性条款先行先试,推动多领域率先试点开放。要加快建设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RCEP 经贸合作先行创新基地,高质量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尽快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与RCEP规则对接。要强化先行先试,以扩大开放进一步倒逼改革,全面推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协议内容创新,更好融入对接RCEP规则。

2.落实原产地原则。充分利用RCEP 原产地标准,推动重点企业建立RCEP 项下的原产地合规管理机制,提升企业合理利用原产地规则能力。积极指导企业做好“关税筹划”,选择好“最佳享惠”方案,及时调整产品出口市场,根据出口产品属性选用最佳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供应商,充分运用RCEP 税惠规则,有效降低企业RCEP原产地使用成本。积极利用RCEP官方信息交换系统,加快建立辖区信息联络点,引导企业主动参与RCEP规则对接落地,最大限度享受RCEP原产地规则带来的好处。

3.加强协定宣传培训。深入研究RCEP规则,细化RCEP规则项下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地为我所用。强化RCEP专题培训和媒体宣传推广,充分运用“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平台,结合“线上+线下”模式,帮助企业有效了解并熟练应用RCEP相关条款,提升企业应用和享受RCEP税收优惠规则能力。提升企业对RCEP重要性认知度,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交流群等渠道,广泛开展RCEP政策解读和资讯推广,推动企业更好利用和融入RCEP,不断提升国际市场产品竞争力。

(二)用好减税政策,推动外贸优进优出

1.扩大出口贸易规模。着力优化出口贸易结构,推动企业出口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做大优势产品出口份额,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合理利用RCEP 原产地规则,引导福建企业扩大优势产品出口份额,打造区域性日消品生产供应基地,形成我国日消品及原辅料、加工设备等全产业链产品集散基地。综合利用关税减让安排,把握好福州、厦门全国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契机,做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依托福州东南汽车城等产业集聚优势,推动汽车、零配件及维修服务出口东南亚;
加快打造面向东盟的出口贸易基地,扩大福建智能装备、工程机械、船舶等机电产品及其中间品出口;
合理运用RCEP 缔约方原产易腐货物6小时放行便利措施,扩大茶叶、食用菌、果蔬等农副产品出口规模。

2.优化进口产品结构。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项目采购,推进日本、韩国等国跨境贸易撮合,扩大优质日用消费品和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加快打造厦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依托,积极引入RCEP 成员国当红品牌,加快引进国际会议、工商咨询、法律服务和健康养老、文体旅游、商务服务等高端消费业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打造国际领先的区域性特色消费专区。用足用好RCEP 原产地累加原则,加快布局建设进口贸易平台和分销中心,扩大日本汽车及零部件进口,加大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国煤炭、棕榈油等资源型大宗产品进口,不断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有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3.深化服务贸易合作。加快推进服务贸易创新试点,争取医疗、教育、金融、电信等现代服务业率先在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开放。高标准建设福州、厦门、平潭等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厦门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数字出口基地加快开拓RCEP 服务贸易市场。面向RCEP 成员国,深化信息基础设施、5G、数据中心等投资合作,有效扩大制造业研发设计、现代物流、商贸会展等服务业合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扩大与RCEP 成员国学术交流和联合办学,推进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试点,加快服务贸易发展。

4.深化电商平台合作。提升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海外侨商侨胞优势,探索推动福建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在RCEP 成员国共建及自建海外产业园、海外仓等模式,完善海外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对接国家“丝路电商”合作机制,加快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完善全球商品服务网络,延伸跨境电商产业链供应链,有效嵌入RCEP 成员国商贸流通网络,增加产业合作黏性。大力引进电商龙头企业,支持福建京东等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探索建立国际商品智能交易中心。

(三)实施差异政策,深耕重点国别

1.巩固提升东南亚市场。合理利用中小企业保护、国际经济合作等RCEP 相关条款,加快培育外贸转型升级综合型示范基地,积极构建辐射东南亚重点产品集散基地。充分利用“海丝”核心区优势,引导企业深耕菲律宾、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市场,积极拓展越南、泰国市场,推进与柬埔寨、老挝、缅甸和文莱对接合作,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分销网络融合发展。利用RCEP 关税待遇和低成本优势,鼓励有实力企业在东盟投资,加快建设一批集种植养殖、加工、仓储物流、贸易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支持工程设计、咨询、建设等企业参与东盟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与东南亚国家经贸合作水平。

2.深度拓展日韩等国市场。充分利用RCEP 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安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日本、韩国投资,建立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获取先进技术、品牌设计、管理经验等高端要素资源。深化电子产品、汽车、人工智能、数控机床、医疗美容、生物医药、冷链物流、氢能源产业等投资合作,稳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积极发展第三方贸易市场。充分发挥长崎等日本友好城市、日本福建经济文化促进会、日本福建总商会作用,积极开展全方位经贸合作,精准引进日本高端制造业和研发设计、金融、现代物流、科技软件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提升高端制造产业链。积极推进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健康养老、生命科学和再生医疗、生物制药、现代农业、资源开发等领域合作,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3.推进数字经济合作。充分发挥“数字福建”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基建、数字产业、数字监管、数字服务,加快打造“数字自贸区”,促进服务出口数字化转型,培育数字化产业链供应链。大力开展面向RCEP成员国信息基础设施、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加快打造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充分发挥中国(福州)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作用,加快建设“数字丝路”,深化与RCEP 成员国数字经济合作,构建中国—东盟大数据合作节点,统筹推进柬埔寨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菲律宾第三运营商、东泽医疗数字化智慧云透析系统等项目建设。

(四)促进双向投资,深化产业合作

1.推进产业链招商。瞄准RCEP成员国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专特精新“小巨人”企业及重点侨资企业,围绕福建主导产业、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建设,加大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半导体设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等产业链招商,引进更多固链、补链、强链优质龙头企业,有效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链布局,积极吸引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半导体、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龙头企业落地,稳定RCEP成员国产业链供应链,加快构建一体化跨境产业体系,提升福建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体系地位。

2.深化对外投资合作。鼓励冶金、建材、鞋服、食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开展对外投资,深化中印尼“两国双园”合作,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福建)—马来西亚境外合作园区,吸引新加坡等RCEP 成员国大型贸易企业加入,提升境外产业合作区特色和发展优势。支持企业与RCEP成员国开展矿产资源、现代农业开发合作,为国内产业提供能源资源保障。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研发、管理咨询、专业设计等产业投资,积极拓展境外工程承包市场,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福建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3.打好“侨牌”“台球”。RCEP成员国是华侨华人的重要聚集地,海外华商的重要投资地。福建海外侨胞众多、人脉关系广泛,经济实力雄厚,对家乡经济发展贡献大。要以东盟国家为重点,加强与海外侨商、华裔新生代联系,支持福建商会与海外华商建立密切关系,重点引进侨资、侨智、侨力。要积极吸引台资企业在自贸区等特殊区域内生产加工增值后再出口到RCEP成员国,享受RCEP项下优惠政策。要深化闽台产业合作,积极承接台湾集成电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

(五)构建综合枢纽,打造互联互通大通道

1.畅通航空物流通道。增开空中通道,加密福建直达RCEP 成员国国际航线,加快构建空中货运便捷通道。完善“丝路飞翔”国际航空物流体系,鼓励新增直达RCEP成员国货运航线,支持厦门航空开通RCEP成员国国际货运航线,提升厦门至东京、福州至马尼拉货运航线,泉州至马尼拉、沙巴临时货运包机航线,有效拓展国际贸易空间。

2.构建物流联运通道。发挥福建衔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通联两岸区位优势,依托海峡黄金水道,加快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福州国际深水港,打造面向RCEP成员国的陆海联运、空铁联运综合枢纽;
推进厦门港、福州港与RCEP 成员国港口衔接,积极融入日韩、东盟、澳新等国际航运群,推动形成连接日韩—中国(福建)—东盟的“黄金通道”,打造进出口货物重要集散地;
加快铁路、公路与港口、园区连接线建设,促进“海丝”“陆丝”高效衔接,拓展中亚与欧洲国际线路,增强中欧班列服务能力,拓展贸易市场;
加快建设“丝路海运”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丝路海运”服务标准体系,扩大“丝路海运”品牌影响力。

(六)强化创新服务,拓宽发展空间

1.提升货物通关效率。实现口岸“通关监管+贸易服务”一体化联动,对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成员国原产的易腐货物和快件、空运货物、空运物品,加快口岸检查放行速度,实行6 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实施海关智能作业模式,依托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建设RCEP 进出口企业智能服务系统,帮助企业应享尽享RCEP 关税减让成果。加快完善通关流程,加大口岸机检查验比例,支持海铁联运、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促进海关、铁路、企业和贸易相关方智享联通,降低进出口环节成本。支持企业申请AEO认证,推进通关签证、物流等领域协同创新服务,提升海关智慧监管水平。

2.完善经贸载体平台。以RCEP成员国为重点,有效开展贸易投资合作,积极争取在福建举办RCEP成员国领导人会议或高级别会议。提升“9·8”投洽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中国(福州)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福建商圈博览会等展会水平,支持鼓励参加RCEP 成员国展会,加快培育商品采购、产业技术、投资促进高端平台,积极推广优质特色闽货品牌。用好“福建外贸云平台”,完善1233 国际供应链平台,提升“云推介、云对接”“福建品牌海丝行”等经贸促进平台功能,做大买卖全球营销平台。推进智能设备、总部经济、国际航运中心等平台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国际营销服务公共平台。

3.健全服务保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和维权援助机构,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为企业提供经贸摩擦预警和应对、涉外商事法律咨询与服务。完善金融信保服务体系,鼓励企业对接RCEP 基金,积极开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公司债等直接融资。培育面向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搭建RCEP 信息网络发布交流平台。依托境外经贸园区、驻外机构和企业,在RCEP 成员国设立一批境外商务代表处,推动有条件的国家(地区)在福建设立商务代表处。

注释:

①贸易结合度(TCD)主要用于衡量两国(地区)贸易关系相互依赖程度,数值愈大,表示贸易关系愈密切;
反之,则愈疏远。其公式为:TCDab=。其中,TCDab表示a国(地区)对b国(地区)贸易结合度,Xab表示a国(地区)对b国(地区)出口贸易额,Xa表示a国(地区)出口总额;
Mb表示b国(地区)进口总额,Mw表示世界进口总额。如果TCDab>1,表示a、b两国(地区)间贸易联系较紧密;
如果TCDab<1,表示a、b两国(地区)间贸易联系较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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