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务虚会发言材料

时间:2022-06-30 09:36:01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生产工作务虚会发言材料

  海宁市民政局

 (7 2017 年 年 2 12 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海宁市民政局 2017 年安全生产工作和 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作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2017 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7 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的精心指导下,局党委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了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 我们坚持把制度措施建设贯穿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依靠长效机制作保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全局安全稳定。

 一是党委重视,机构健全。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昌佳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机关处室长(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 2016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表彰暨 2017 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二是制度完善,措施有力。下发了海宁市民政局《2017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长民办发〔2017〕9 号)、《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长民办发〔2017〕16 号)、《关于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

  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管理制度的通知》(长民办发〔2017〕34 号)、《海宁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长民办发〔2017〕35 号)等 20 多个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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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市局与机关各处室、局属企事业单位签定了《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副职分管,坚持一岗双责,层层把关,形成网络体系。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是监管到位,效果明显。坚持安全隐患“一月一排查,一月一台帐”,并及时上报台帐。特护期和重要时段坚持实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

 (二)加强重点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民政工作行业特点突出,我局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全年。

 一是加强特护期平安管理。在各节假日和特护期期间,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详细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安排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层层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是强化内部安全措施落实。对局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容易涉密的计算机都安装了涉密系统,并组织了涉密计算机安全防护技术培训会,提高了机关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017 年未发生一起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事故。

 (三)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督查

  我局通过持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了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营造了“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浓厚氛围,凝聚了安全发展共识。

 一是 以专题教育为基础提高认识。全年共组织安全培训 3 次,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防火安全的重要性,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 以活动为契机普及安全常识。按照年初工作目标,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管理月”活动,下发了《海宁市民政局 2017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 2017 年“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全年共举办各类安全培训 30 多场,悬挂横幅 150 余条,滚动播出电子屏 20 余块,宣传板报 20 余块,单位分管领负责人亲作安全专题报告 30 多人次。开展警示教育 60 多场,参加人数 3000余人次。

 三是 以督查为手段促进工作落实。我局把督查工作列入工作常态,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5 次,排查出安全隐患 40 多个,开具整改通知书 30 余份。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就组织了 4 次,先后下发《督查通报》4 期,积极参与市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市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全年2 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2018 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2018 年,我局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明确管理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用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领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业务处室安全监管责任。2018 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二)健全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在管理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单位全年不少于 2 次安全培训和演练。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素养。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使干部职工完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最终实现“我会安全”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并适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好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管理月”等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平安稳定。把督查工作列入工作常态,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局属单位进行督查、明查暗访,真正做到了常抓不懈。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督查不少于 4 次,组织对全市民政公共服务机构、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积极参与市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检查前有动员部署、检查后有

  跟踪督查和整改措施,形成安全生产管理闭环过程,确保单位平安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重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的建设,制定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培养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安全人力资源的配备,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反馈制度,虚心接受改进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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