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工作经验交流会讲话(省)

时间:2022-06-27 19:28:01 来源:网友投稿

  交通局工作经验交流会讲话(省)

 同志们:

 我就全省交通系统进一步搞好治超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客观估计形势,准确判断不足,进一步强化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事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事关构建和谐社会。国家和省对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十分重视,温家宝总理对治超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坚持综合治理,注重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建立长期、有效的管理体制,以巩固成果”。黄菊副总理也对全国治超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我们巩固和扩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成果,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继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国家八部委从去年六月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了车辆“双超”治理工作(今年三月份又专门印发了“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田成平书记、张宝顺省长、梁滨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给予及时有力的指导。梁滨副省长亲自指挥并多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治理工作,

  确保了我省“双超”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近一年来,经过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基本形成了政府主抓,交通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狠抓了路面集中治理,开展了“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假军车的集中整顿和治理等项工作,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超限超载车辆比例从 85%以上下降到 10%左右。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路产损坏明显减少,通行效率明显提高,运输效益明显增加,运力结构得到初步调整优化。

 一是治超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地对治超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存在差异,个别地方超限超载有所反弹,特别是区间运输,短途运输比较严重;二是治超环境不容乐观,超限超载车辆闯关、围攻、殴打治超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三是个别路段堵车严重,影响了通行效率;四是违规执法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治超人员勾结“车托”收黑钱、放黑车,以权谋私,个别站点以罚代卸严重;五是个别地方联合执法力度有所减弱,违法经营、非 法改装、加轴加厢等又死灰复燃。因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形势仍然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三月份,八部委联合印发了 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提出了工作目标,即到今年底,全国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 6%左右,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标定吨位得到更正。治理车辆超限

  超载工作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使命,更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保护路桥、关爱生命”是我们的目标,因此,各级交通部门务必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急躁厌战情绪,树立忧患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信心和决心,鼓足干劲,振奋精神,加强与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确保治超工作各项目标和要求的顺利实现。

 二、加大工作力度,坚持综合治理,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在前一阶段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必把各项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协调,积极探索“双超”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1 、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为确保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双超”反弹,各级交通路政机构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投入足够的执法人员,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坚持密切配合、联合治理,对超限超载车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做好治超执法工作。要严格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及《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治超的有关规定,对超限超载

  车辆严格实施卸载,依法严管重罚。对于恶意超限超载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努力为治超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 、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是严厉打击重点监管车辆的超限超载行为,各级路政机构要依据省治超办向社会公布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车型信息,作为路面执法工作中的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严厉打击以驳载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三是加强货物装载的源头治理工作,加大对货物集散地的监控力度,确保运输源头装载符合要求。

 3 、加大对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加大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的监管、处罚力度,禁止向实施超限超载运输的经营者及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各地运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信誉档案。要根据 20*年记录的超限超载违法信息,对于部分超限超载严重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于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 3 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货运法律法规和货物装载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 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责令停业整顿。

  4 、加大经济手段调节力度。今年,我省将借鉴其他省份的成功经验,以高速公路为重点和试点,准备启动计重收费工作,目前正在调研、论证中。通过经济调节手段,鼓励车辆合法装载运输。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货运车辆,采取加重收取通行费或限制其运行的方式,切断运输业户超限超载运输的经济链条。同时,结合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方式和费率等政策的调整,进一步调节超限超载的经济利益关系。积极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规划设置工作,加快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布局规划。在今后的在建公路中,将检测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实现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加强对固定检测站点和临时卸载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使超限超载检测站点建设标准化,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5 、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力 度。要围绕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大吨小标”恢复、保障交通畅通、杜绝公路“三乱”等几个关键环节,加大对治超工作的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和车主、司机的理解与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对治理成果和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始终保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通过舆论监督,减少和遏制治超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

 三、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

  各级交通部门在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快捷、舒适、周到、良好的交通服务和严格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作为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格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使治理过程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使治理过程成为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过程。

 1 、强化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今年治超工作要做到“两保两不两加强”即保障物资运输,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运力,不激发矛盾;加强运输市场监管,加强政策研究。对于货车流量特别大的路面,要配置动态称重设备,提前识别超限超载车辆,减轻检测站的工作,减少治超工作对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提高通行效率。一旦出现交通严重堵塞的情况,要坚持保畅优先的原则,对明显不超限超载的车辆,可先放行,减少检测范围,缩短拥堵时间,防止因治超而造成交通堵塞。各级交通部门要继续按照《实施方案》对重量不超的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制,规范货物装载行为,切实把好车辆“出门关”,在运输途中原则上不实施卸载措施。

 2 、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三不”政策。各级交通部门对于整车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要继续坚持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但要将超限超载的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注册地

  有关部门,由车辆注册地公安、交通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违法信息登记、通报要建立制度,并真正落实。各级运管机构要担当起处理违章驾驶员和运输企业的职责,既要真正落实支援“三农”的政策,又要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的行为。

 3 、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发生。各地在治超工作中,一定要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力度,常抓不懈。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抓反复。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治超工作“五不准”和省厅提出的“六条禁令”的规定,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少数单位和个别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交通系统各级纠风、治理公路“三乱”办、路政机构和治超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公路“三乱”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从严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关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报奖励制度,各级交通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决不能有布置而无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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