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学习沈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实

时间:2022-06-26 17:08:01 来源:网友投稿

 沈 阳 市 义务教 育 学 校 教学 常 规 管理 实 施 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沈教发[2005]73 号文件《沈阳市中小学教学常规》(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常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1、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严禁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

 2、严格按照《沈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暂行办法》(沈教发[2010]65 号)文件的要求组织教辅资料的征订,严禁学校、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3、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

 二、教学常规管理的具体环节

 (一)教学计划管理 1、学校教研组教学计划由教研组长制定。

 2、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报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审定。

 (二)教学运行管理 1. 备课

 (1)学校各学科每年级 2 人以上(含 2 人)者,成立年级学科备课组,每单元或章节集体备课一次(或每周至少集体备课一次),针对区级学科集体备课,依据本校的实际进行二次集体备课。

 (2)教师在集体备课基础上,依据班级学情,进行第三次富有创造性的个性化备课,写好课时教学设计(教案)。每学期开学前应有超前两周的备课量,平时授课要有超前 1—2 节课备课量。提倡开展教案、学案一体化的实践与探索。教师还应写好课堂教学反思。

 2. 课堂教学

 ⑴规范课堂教学行为 教师仪表端正大方,教态亲切自然。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调课和停课。教师提前 2 分钟到教室候课,上课铃响,学生起立致敬,师生互致问候,准时授课;下课铃响,及时下课,不得拖堂,确保学生的课间休息。

 课堂上,教师不得吸烟,不坐着讲课,不随意离开教室;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对课堂上出现的偶发事件应善于控制个人情绪,冷静妥善处理,严禁使用训斥、讽刺挖苦的语言及其他不文明语言;不得因教育个别学生占用过多的授课时间,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外人进课堂干扰师生上课,遇见突发事件应果断处置,确保师生安全。

 ⑵构建高效课堂 开展课堂教学创新,以学定教,探索建立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师生智慧的共同发展。

 ①教学设计精准。准确解读教材与学生,对教材、教学资源进行加工提炼,形成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脉络清晰、方式灵活、学法指导切合学生实际的教学设计,把每一课教学的知识点与整个知识体系相联系并提出实现整体目标的教学策略、方法。

 ②讲课精炼高效。彻底改变“满堂灌”“一讲到底”的教学方式,做到三个精讲:核心问题精讲、思路方法精讲、疑点难点精讲;合理安排目标导学、预习交流、合作探究、精讲点拨、巩固拓展、达标测评等教学流程。教师精讲点拨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③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权利,把课堂还给学生。增加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时间和空间,课堂学生活动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学生参与数不少于二分之一。让 50%的学生通过自学掌握 50%的问题,通过合作交流再让 70%的学生掌握 70%的内容。

 ④分层教学落实。课堂教学兼顾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根据学生个性、认知能力、思维类型等差异,实行分层设计、分层教学、分类指导、分层训练。保证课堂上 80%以上的学生掌握 80%以上的课堂教学内容。

 ⑤师生关系和谐。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具有愉快的情感沟通和智慧交流,建立起民主、平等、尊重、理解、温暖的师生关系,课堂充满合作和互动。90%以上的学生喜欢学科教师并对这门学科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⑥教学目标达成。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既定教学目标。两基落实,当堂作业与练习完成率 85%,正确率 85%以上;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并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

 做好听课记录,并和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提供教学指导。学校要建立教师互相听评课制度,每周听课不少于 1 节(学期不少于 16节),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 2 节,写好听课记录和课堂观察评价。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教师听评课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区、县(市)教研部门定期对学校各学科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调研,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学校改进教学工作。

 3. 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初中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 1.5 小时。不得以教辅资料替代书面作业,坚决禁止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每学期对各学科作业量和批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和情况通报。

 4. 课外活动与辅导

 学校要建立学困生、优秀生、特长生辅导机制,对学业、兴趣特长、心理健康等定期开展辅导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学生。不得在辅导时间讲新课或补课。教师建立课外辅导纪录。教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课外活动情况与辅导进行检查,区、县(市)教研室对所辖中小学的课外活动与辅导工作每学期应集中检查一次。

 5. 教学评 价与质量管理

 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流程,建立能够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性考试评价制度。

 ⑴凡国家课程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要进行考试或考查,除学业水平考试和上级教育部门统一教学质量监测按规定进行外,义务教育阶段各区县(市)教育局根据需要,每学期可对部分年级或部分学科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监测,学校每学期可进行期末质量监测,章末(单元)测验随堂进行;平时纸笔测验次数适当。

 ⑵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命题严格按照 7:2:1 的比例控制试题难易程度,防止出“偏、怪、难”题。

 ⑶对学生的期末成绩,按 5:5 进行评定。即期末考试成绩占 50%,平时成绩(学习态度、作业质量、学生特长表现、过程性评价、实践操作能力表现等)占 50%。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测评。

 ⑷教学质量分析。定量分析班级(或学校)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低分率,并结合班级(或学校)情况,做出定性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促进质量提高。

 (三)校本教研与培训常规管理 采取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校本教研方式,提倡叙事研究、案例研讨、说课、理论学习、网络研讨、教研沙龙等教研方式,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为立足点,注重教学过程中的问题研究和行动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每学期校级教研活动不少于 2 次、学科教研活动不少于 4 次、年级学科组每周活动 1 次。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

 择某个教学问题作为课题进行改革实验,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教育叙事或教学案例等不少于 1-2 篇。

  沈阳市教育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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