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时间:2022-06-21 11:44:02 来源:网友投稿

 科技公司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 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保卫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必须深入各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安全检查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作业现场、库房等,分别进行检查。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企业每周一次。

 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整改 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 隐患整改制度 1、企业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四、 安全培训 教育制度 1、本企业负责人及各级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持证上岗。

 2、 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后方可上岗。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者,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

 3、 企业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安全防火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做好培训记录备案 4、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并确保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证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年由发证单位复审。

 五、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1、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 企业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5 企业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并详细做好检修报告; (2)发生强烈噪音或震动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采取隔噪、隔震、屏蔽等有效防护措施,生产场所的噪声强度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 (3)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4)企业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六、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并将主要领导的电话放于明显位置,遇紧急情况随时联系。

 2、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

 3、值班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定时到场区各处巡查。

 4、遇陌生人进厂,值班人员问明来意,才决定是否放行。并做好记录。

 七、 班组 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械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建立记录台帐,每天由作业班长进行记录。

 4、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保卫部们或上一级部门报告。

 5、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 7、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9、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或随意挪动。

 八、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制度

 1、本单位每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必须有会议记录,并由专人负责记录归纳,传达落实。

 2、对安全生产会议中作出重大决定等重要内容不准漏记或错记。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各部门任何人不能打折扣。

 4、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会议,总结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经验找出教训,制定次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年终结束,汇总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记录,装订成册入档。

 九、 “ 三同时 ” 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十、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装防雷设施,制定本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2、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3、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5、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市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6、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7、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8、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一、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因生产需要使用临时工时,用人单位应提前申请报公司综合部,经批准后方可雇用。

 1、雇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及本地临时居住证。

 2、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劳动纪律、保密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必须与雇用的临时工签定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安全防火责任状。

 4、临时工必须遵守公司内各项管理规定。

 5、临时用人单位负责临时工的日常管理,其它有关管理部门有权对临时工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6、临时工不得进入公司安全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审查批准,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临时工,经教育不改者应解除雇佣关系。

 十二、 伤亡事故管理 规定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有关部门。

 3、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的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 日内向劳动部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填报职工工伤确认申请表。经劳动安全部门确认后,企业持《职工工伤确认表》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领取工伤保险金。

 十三、 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准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

 2、事故调查报告公司留存一份,同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调查所需数据、资料,公司各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协助调查。

 4、对于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其责任,必须再培训的则由安全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十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及本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二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要对全体职工和义务消防队进行多次灭火演练,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掌握灭火知识,有扑救一般火灾的能力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工种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六、公司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门及安全检查组每周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隐患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培训,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给予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管理职能部门每日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及时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直至隐患排除。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专业的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

 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10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的费用,如若造成其他的损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动火作业时,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 2 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经济处罚,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 500 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物资保障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安全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制度

 一、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

 二、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设备的各种接地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三、变压器、电缆等带油设备不得满油,经常检查各部件的功能和运转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修复。

 四、每年在雨季之前要对避雷器进行检查、检测。对各种电气设备的接地零线,每年要检测一次。

 五、要经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和整改。

 六、要采取措施防止老鼠、蛇类、鸟类侵入,避免产生短路。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 60W 以下白炽灯或大于 60W 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设备。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十五、企业外包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外包施工,是指本单位将生产工作、检修安装等工程和劳务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完成的行为。

 二、本单位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在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外包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质; (二)对外包施工单位的员工进行审核登记;

 (三)签订工程项目业务合同和生产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和义务。

 (四)对外包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实行全面安全监管,对生产作业现场统一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本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包施工单位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风险预备金,用于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三、外包施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服从生产经营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遵守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结合本行业和施工实际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有效落实; (三)员工上岗作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法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四)实行专人巡查制度,对重点部位作业时必须办好安全审批手续,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五)应当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六)在进行动火、高空、带电、煤气等危险作业时,应坚持危险作业制度,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

 四、外包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等必须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来源和使用规定的内容,确保安全性能可靠,对特种设备按规定检测检验。

 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外包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施工前,对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由双方进行确认。

 六、生产经营单位和外包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专职的监护人员,落实监管责任。

 七、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双方必须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

 八、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十六、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一、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1、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2、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3、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三、低压带电作业 1、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2、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四、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1、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2、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3、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 4 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十七、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本单位建立检修组织、准备、安全,电气焊和电气安全,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的规范,特制定本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

 一、较大项目检修,公司或车间大修必须成立大修指挥部,需有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参加。

 二、有检修计划编制,项目要齐全,内容要详细,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凡二人以上的项目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三、工程、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任务、检修质量、检修安全负全部责任,向检修人员交待清楚任务、质量要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思想落实、组织落实、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落实。

 四、各车间(部门)的大、中修,对有关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必

 须严格执行,不能马虎。

 五、检修部门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

 六、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

 七 、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由岗位和班组长介绍情况,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

 八、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土方工程、吊装作业等)。

 九、凡对机电传动部份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十、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上开动”的警告牌。

 十一、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到 “四不施工”:

  1、检修安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

 2、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

  3、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

  4、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

 十二、做到“四不拆”: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不折;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

 十三、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有专门的监护人员。

 十四、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 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

 十五、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准,验收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凡是己撤除“警告牌”的均己认为有电,有物料,检修生产单位不得进入设备以及检查传动装置。

 十六、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承办单位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三个月。

 十八、企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制度

 生产企业将制订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危险源和危险部位的管理和检查,使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为了在重大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抢险和救灾,防止事故的扩大,生产企业将对本单位的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危险源安全评价。对所有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的部位和场所,应事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的状态和定量进行预测,评估事故发生后的危害大小、人员伤亡情况、设备破坏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由于物料的泄漏可能引起的火灾、爆炸,有毒有害物质的扩散对周围地区可能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依据预测,提前制订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

 控制,或按照正确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救助和疏散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其结构规定如下:

 1.指挥系统及其职责(1)制订应急指挥组织机构。(2)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3)熟知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程序和规定。

 2.指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1)指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a、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完善工作。b、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c、负责组织排险队、救援队、医护队的实际训练等工作。d、负责建立通信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物资。e、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a、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b、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c、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d、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e、负责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3.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企业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人事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和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系和对外联系。机电(设备)部门负责人: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后勤部门负责人:负责抢修和抢救伤亡、中毒人员的有关

 必需品的供应工作。采购部门负责人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环保部门负责人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有毒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和处理工作。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各种保障 1.通信保障:包括有线、无线、警报、协同通讯的组成、任务和有关信号规定,保证完好畅通、联络无误。

 2.运输保障:包括救援车辆编号、数量,明确任务要求。

 3.抢险物资保障包括抢险抢救装备物资的种类、数量、编号等要求。

 4.治安保障包括治安人员的任务分工,重点警戒目标区的划分,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三、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1.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抢险救护的工作,必须制订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和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全企业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常识教育,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还应建立以下相应制度:(1)值班制度:建立24 小时值班制度,如有问题及时处理。(2)检查制度:每月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救援队伍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 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指挥小组要从本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二次模拟训练演习。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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