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及对策建议思考

时间:2022-06-19 12: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心理咨询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及

 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监管类方式已逐渐暴露出弊端,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自我管控能力的同时,真正“由行至心”的认知改变却才是社区矫正真正意义之所在。心理咨询是一种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理念的新型、有效的矫正手段,它能改变来访者的消极认知,有效地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对实现再社会化并顺利回归社会显得尤为重要。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6 年,发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与否直接影响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心理咨询的内涵 心理咨询是辅导或辅导心理学,是指应用精神健康、心理学或人类发展的理论和原则等,透过认知、情感、行为或系统性的介入方式,(对事主)提出并强调个人价值、个人

 成长、事业发展以及心理疾病。心理咨询主要分为个体咨询和团体咨询;按咨询时程又可分为短程咨询、中程咨询和长期心理咨询。它能帮助求助者认清自己的内、外世界。

 笔者认为心理咨询以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等为理论基础,合理运用心理诊断、咨询和专业测验等技术使咨询对象(本文主要针对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认识自己和社会,提高个人心理素质,使其健康、愉快、有意义地生活下去。

 二、心理咨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现实意义 自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于 2003 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起,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工作便从北京、上海等 6 个省市开始试点,截至目前推广至全国,效果逐渐凸显。

 社区矫正主要表现为非监禁性、刑事惩罚性、刑罚理念创新性、社区参与性、实现多元化刑罚惩罚目的、追求犯罪人的再社会化和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它能有效地防止罪行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到监狱中与其他犯罪通过行为交叉感染。将罪犯放在社区中进行教育改造,有利于缓和犯罪人的对立情绪,使其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实际上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中,部分社区服

 刑人员也存在 “监狱人格”和再犯罪心理,单纯的行为管控手段使其难以建立自己的角色认同,加之不健全的人格特征,容易导致他们重新犯罪。

 心理咨询作为更人性化、科学化的社区矫正方法,对社区服刑人员来说,能够更易适应监管环境,对法治教育与思想教育起辅助作用;引导调整认知,提高自我认知能力;帮助管理情绪,改善人际关系;矫正非健全人格与不当的行为习惯;提供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提升自信,开发心理潜能。

 三、XX 区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工作的现状 XX 年,XX 区司法局正式接手社区矫正工作,多年以来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一直呈上升趋势,五类非监禁性刑罚的人数逐年增多。XX 年,XX 区社区服刑人员入矫 X 人,解矫 X人。截至 XX 年 X 月 X 日,XX 区社区服刑人员入矫 X 人,解矫 X 人,目前在矫 X 人。面对如此庞大的数量,XX 区矫正矫正工作的质量却在提高,除了依托“智慧司法”信息化手段外,心理咨询技术的应用也功不可没。

 XX 年,XX 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面建成,设立了心理咨询室,目前有心理咨询师 X 名,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 X 名(职中老师),三级心理咨询师 X 名(社矫大队 X 名、司法所 X名)。矫正中心通过两种方式介入心理咨询,一是通过入矫

 心理测评由 XX 市励志社会服务中心确定存在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由专家到 XX 开展心理咨询,目前受益人数为 8人 X 二是针对同类犯罪类型(如暴力犯罪、未成年犯罪)开展一年两次的团体心理咨询;三是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均要通过 SSRS(社会支持评定量表)才能顺利解矫。

 XX 年,笔者接收了一名因盗窃罪入矫的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她在母亲的陪伴下到司法所报到,在入矫谈话时直接就哭了,说因为自己不懂法顺手牵羊捡了钱包,一直不敢打开直到警察看到监控视频找上门来,自己为此被判刑;家里从来没有出过小偷,觉得太丢脸;加之是家庭主妇,无工作和技能,农村人家庭条件差……对未来一筹莫展。笔者后来通过查看入矫档案、家庭走访等了解到了她的个人成长史、性格特点等,初步分析她的人格结构属于黑胆汁-抑郁质。这种气质类型的人神经过程特点表现为弱、兴奋过程更弱,外在表现为感受性高而耐受性低;多疑多虑,内心体验极为深刻;敏感机智却胆小孤僻;会关注别人没注意到的事情,不爱交际;做事认真仔细,行动迟缓,但防御反应明显。面对这样的情况,笔者同矫正中心的另外两名心理咨询师一同制定合理科学的心理咨询方案,针对其当前的家庭关系问题、自我认知问题确定了心理咨询方案。通过建立信任关系、沙盘疗法、RET(合理情绪疗法)、叙事疗法等技术,她慢慢地打开了心结,从最开始的胆小、易哭、自卑,逐渐地有了

 自信,变得积极主动配合矫正工作,对未来也充满了信心。现在虽然解矫了,她仍经常与笔者联系,诉说心里的想法,已完全走出了服刑带来的阴影。当然这只是成功个案,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还存在各种不同的心理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继续攻艰克难。

 四、当前心理咨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咨询类别单一,内容简单粗略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心理咨询技术的运用不足,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健康心理、病态想法或行为恶习的计划性心理咨询较少。平时开展的心理咨询都带有帮扶性,必须要征得社区服刑人员同意后,通过测评确定对象或组织特定团体,通过专家约定时间地点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矫治。参加的人数不多,次数有限且内容简单,待咨询对象心理问题有所改善,便草草结束,难以达到系统完整的咨询效果。

 (二)专业程度不高,团队组建艰难

 按照心理咨询一人一档案的工作原则,全区目前 X 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治仅靠 X 名心理咨询师是远远不够的,况且有 1 名咨询师是兼职,平时在学校担任老师。无法真正做到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从心矫正”。符合心理咨询师

 不仅要求具有心理学的知识和技术,更要有实践应用的经验,目前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人员基本均不具备。

 (三)社区服刑人员缺乏认同感

 社区服刑人员普遍认为自己属于行为犯法,并不认同存在心理问题,对心理咨询的介入很抗阻。笔者通过对筛选出进行过心理咨询的社区服刑人员走访询问得出,只有 2 人认为自己存在心理问题,甚至有一名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社区服刑人员,练法轮功 10 年,坚信自己根本不存在心理问题。

 (四)经费保障不足

 心理咨询室一般选在便于来访但出入不明显的地方,由于办公场所限制,大部分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室只能选在办公区,人多嘈杂,安静性和隐密性稍显不足;心理阅览室、心理测评室、宣泄室、放松室、团体咨询室等因条件受限更无从设立;沙盘治疗的玩具数量也远远不够。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五、心理咨询应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 合 (一)探索符合 X XX 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现状的咨询模式

 根据近 2 年的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分析,因交通肇事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等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占整体比例接近 50%;未成年犯罪和女性犯罪的数量也呈逐年递增趋势。笔者建议除了根据犯罪类型和成年与否进行分类心理咨询外,还可根据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人格缺陷、性格性别、挫折创伤等来进行分类,就比如同为低学历的务工者或初为父母的人都能感同身受是一个道理。XX 籍社区服刑人员普遍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经济收入不高,因此心理咨询工作不能简单地一刀切或点到为止地开展,而需要设计一套符合 XX 区社区矫正现状的心理咨询模式,技术的应用也不能统一共享,需要针对性的、整体性的个性设计,体现 XX“智慧矫正”的特色和亮点。

 (二)准确运用心理咨询技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 入矫诊断阶段

 识别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据 XX 年至今 XX 区所有入矫人员的心理测评结果显示,社区服刑人员在总体上虽基本属于正常人群,但其人格特征仍与罪犯人群所特有的特点具有少量共性,其心理健康也普遍存在一定问题,同时证明了社区服刑人员的人格特点与心理健康存在一定的联系。这提醒我们在设计入矫心理测评时,应该重点关注人格健全方面,特别是情绪控制问题上的把握。

 测评的设计中要将偏执型、循环型、分裂型、强迫型、依赖型和爆发、攻击、反社会型的人格缺陷要通过试题体现出来。笔者建议这部分可参考 MMPI (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16PF(卡氏 16 中人格因素测验)或 EPQ(艾森克人格问卷),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与专家交流后确定试题内容。后可采用计算机程序统计分析人格类型最为便捷,工人统计速度较慢,但比较符合目前的现实情况。

 2. 矫正咨询阶段

 (1)建立良好咨询关系是开展心理咨询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刚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对心理咨询师有不信任感,咨询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受心理咨询师和求助者的双重影响,作为咨询师需要真诚、平等、尊重地接纳社区服刑人员,合理共情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和自觉配合,这样才是发挥咨询效果的先决条件。努力增强社区服刑人员对心理咨询工作的认同感。在学习教育中增加心理健康知识内容,引导社区服刑人员正视自己的心理问题;多组织谈心教育,走进他们内心,消除抗拒思想。

 (2)制定和落实心理咨询方案是开展心理咨询的重点工作。首先根据入矫测评或重点矫治的方向确定咨询目标,整合目标确定咨询方案。在咨询过程中要重点了解家庭关系、自我认知和控制,充分运用参与性、影响性等心理咨询技术,

 结合放松训练、简易行为矫治的阳性强化法、理性情绪疗法等克服阻碍咨询因素,鼓励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认识自己、认识社会。对性情突变或发生重大变故的社区服刑人员,可在咨询中合理运用相关的评估表,如 SDS(抑郁自评量表)、SAS(焦虑自评量表)等。

 3. 解矫巩固阶段

 心理咨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而不断调整咨询方案、次数和时间,不能一蹴而就。对严重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就需要联系专家进行心理干预或心理治疗,一般的心理咨询则无法达到矫正效果。

 (三)建设一支心理咨询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

 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应当由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开展。虽然 XX 区社区矫正中心有 3 名心理咨询师,目前暂时也无法取代社会专业人士在心理矫治中的主体地位。

 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复杂多样,心理咨询师往往擅长或精通于解决某一类或几类的心理问题,并非能解决所有心理问题。矫正中心心理咨询师的内部专业分工使得心理矫治工作更加专业化。社区服刑人员作为特殊群体,心理问题有其独特性。因此要矫正社区服刑人员心理问题,不仅需要

 心理咨询师参与,更需要形成一支社区矫正心理咨询专业队伍。

 出于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发展的需要和成本的考虑,以区县为单位建立心理咨询专业队伍是较合理的选择。应鼓励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增加关于心理矫治技术的培训,鼓励监狱或学校的退休心理老师加入志愿者队伍。可依托市级司法局组织资源,联系大学心理学教授或心理咨询专家负责至区(县),尝试由教授或专家建立“一区(县)一专家”制度,指导该区域的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工作。对情况严重的社区服刑人员建议结合有偿服务形式,纯志愿或义务的形式难以保障心理咨询工作的持续开展。

 (四)心理咨询技术的应用还需要落实经费保障 制度

 虽然前几年相关部门已发布关于社区服刑人员每人每年 200 元矫正帮扶资金的文件,但实际落实情况并不理想,若能落实此项经费,对于心理咨询的工作开展也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同时倡导社会公益组织筹款支持社区矫正心理咨询工作,并将经费使用情况制度化、阳光化。

 重点完善硬件方面,将咨询室的治疗书籍、沙盘玩具等购置齐全,并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档案室;也可根据需要聘

 请专家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类型的团体心理咨询。

 除面对面咨询外,还可以尝试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更为经济便捷的心理咨询方式。

 结束语:

 社区矫正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含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监督管理、政策帮扶、心理矫治等工作,需要社会多方面、多层次的支持合作与共同努力。目前心理咨询技术应用于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地去实践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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