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监理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19 08:04:02 来源:网友投稿

 广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监理

  项目编号:

 BJJZCG2016022

 采

 购

 人: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采购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6 2016 年 年 7 7 月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我司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

 二、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以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向招标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标公司缴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公司开具相应的收据(具体事宜请咨询招标机构),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等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三、 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 投标时必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

 五、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如含有包组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

 七、 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情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八、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目录格式顺序编制页码。

 九、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

 十、 我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不同投标方案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如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

 目

 录

 招标公告

 ................................ ................................ .............

 3 3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 ................................ ....

 6 6 一、 总则 ...................................................................................................................................................... 8 二、 关于招标文件 .................................................................................................................................... 10 三、 关于投标人 ........................................................................................................................................ 12 四、 关于投标文件 .................................................................................................................................... 13 五、 关于开标 ............................................................................................................................................ 17 六、 关于评标 ............................................................................................................................................ 18 七、 关于定标 ............................................................................................................................................ 19 八、 关于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 20 九、 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 ........................................................................................................................ 21 十、 关于合同 ............................................................................................................................................ 21 十一、 关于质疑 ............................................................................................................................................ 22 第二部分

 合同范本(供参考)

 ................................ ..........................

 23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 ................................ ...

 31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 .

 38 3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

 47 44 表 5-1 目录 ................................................................................................................................................ 4946 表 5-2 投标函 ............................................................................................................................................ 5047 表 5-3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5148 表 5-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5249 表 5-5 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 5451 表 5-6 公平竞争承诺书 ............................................................................................................................ 5552 表 5-7 诚信投标承诺书 ............................................................................................................................ 5653 表 5-8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5754 表 5-9 开标一览表 .................................................................................................................................... 5855 表 5-10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956 表 5-11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6158 表 5-12 拟为本项目实施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 6259 表 5-13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6360 表 5-14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 6461 表 5-15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6562 表 5-16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6663 表 5-17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 6664 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域 代码 已更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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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BJJZCG201602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7 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BJJZCG2016022。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监理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006(工程监理服务) 。

 5. 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

 项目内容

 数量

 完成期

 采购限价

 1 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监理 一项 项目终验后一年维保期结束后完成 人民币 24.4643 万元 备注:

 (1 1 )

 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 :

 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 2 )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3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被责令停业、企业财产未被查封和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已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 (5)、不允许供应商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6)、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

 4

 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 招标 文件方式:

 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项目负责人到现场报名;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现场核对); (3)、提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提供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5)、提供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6)、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9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 和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21 楼 21J1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9.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21 楼 21J1 室 10. 开标评标时间:2016 年 8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11.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21 楼 21J1 室 12.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sdf.lkj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sdf.lkj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sdf.lkjgzg2b.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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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吴工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729813799/15989161487

 电话:020-86899629 E-mail:BJJZ66678170@163.com

 传真:020-8689962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21 楼 21J1 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松园大道 3 号 邮编:51080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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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标志牌和人行道护栏监理 项目编号:BJJZCG2016022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最高限价:人民币 24.4643 万元 2 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邮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网上发布答疑纪要。

 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

 3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以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向招标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招标公司缴纳,在投标时票据复印件与开标一览表原件装入开标信封密封提交。

 5 投标递交材料 投标文件 正本壹份和 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 投标文件 副本肆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副本”等字样 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退保证金说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信封”等字样 6 开 标 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 演示与述标 无。

 8 样品 无。

 9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单数组成,全部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0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100%)

 技术分值 40%,商务分值 40%,价格分值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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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评标步骤 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即为入围投标人。

 12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和价格部分进行综合评估,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按技术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评标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

 13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劳务费。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中“服务类”计费标准计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2)专家评审劳务费按实结算。

 中标人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缴纳中标服务费后方可凭领取《中标通知书》。

 14 履约保证金 无。

 15 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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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总则

 1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2 概念释义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招标人或业主。

 2.3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5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潜在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2.7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8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9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0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2.11 实质性响应:是指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地方。

 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3 投标保证金: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14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2.15 日期:指公历日。

 2.16 时间:指北京时间。

 2.17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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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4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4.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4.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原则; 4.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5 5 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5.2 本项目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6 6 关于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参与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

 7 7 通知

 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 8 关于知识产权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8.2 。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 9 禁止事项

 9.1 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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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9.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9.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9.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0 保密事项

 10.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0.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10.3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0.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10.6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透露的,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二、

 关于招标文件

 1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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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须知;  合同范本;  招标需求;  评标办法;  投标文件格式; 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 实质性响应条款 。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将导致废标或投标无效。

 2 2 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2.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3 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或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或更正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更正文件内容。该补充和更正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潜在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应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传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在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澄清公告;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解释和来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澄清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3.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如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4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或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应当署名;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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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三、

 关于投标人

 1 1 对投标人的要求

 1.1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部分。

 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

 2 2 对于联合投标的规定

 本项目若允许联合投标,则适用本条。

 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文件由联合体各方或主体方盖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 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3 3 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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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4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5〕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 4 关于分公司投标

 4.1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投标人业绩进行评分;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4.2 总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但授权分公司进行投标活动的,需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唯一的授权授章书进行投标。

 5 5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5.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5.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四、

 关于投标文件

 1 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1.1 投标语言: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电,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4 投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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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投标人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建议其投标文件的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4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目录顺序,统一排序编码装订。

 3 投标报价说明 3.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详细报价表。

 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5 投标报价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如果报价下浮率大于 20%,投标人需在附成本分析报告给评标委员会审核,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包括投入该项目人员的数量、薪酬的构成)、项目的办公费用、投标人的管理费、税金。评标委员会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是否低于成本。如投标人不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属于报价低于成本为无效标。

 4 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4.1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方案说明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

 5 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 A4 规格(特殊规格的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名或印鉴。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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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插字、涂改或增删,否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电子标书以 U 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标书的文件格式要求用 MS WORD/EXCEL 简体中文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密封和标记所有的投标文件,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 标 文 件 口 开标信封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收件人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6.3 如 如 因 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 招标代理机构 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

 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7.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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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迟交等一切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从原截止期延至新的截止期。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10.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0.3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0.4 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以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或招标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向招标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招标公司缴纳,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开标信封密封提交。

 10.5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 0 17:00 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

 收款单位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4001400115053003397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注:

 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 " 备注" " 栏写明 BJJZCG2016022 ,以便查询。

 10.6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 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0.7 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

 (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 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 直至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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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投标有效期内因质疑和投诉等原因不能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代理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8 请投标人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样本,招标代理机构将据此退还投标保证金。

 10.9 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4)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五、

 关于开标

 1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2 2 开标程序

 2.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2.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标书送达并参加开标,如递交标书为授权委托人,则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到场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权利,认可所有唱标结果。

 2.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开标时,由全体投标人代表或者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当众予以拆封。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相关与会代表、唱标人签名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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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4 4 关于演示述标或样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7 、8 8 项。

 六、

 关于评标

 1 1 评标原则

 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1.3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价格合理,质量优先,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同时对评标过程的保密,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1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采购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参与招投标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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