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个体工商户 经营场所 简易登记 申报承诺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
申报经营场所 地址 青海省
市(州)
县(市、区)
街道 (镇/乡)
路 (社区/村)
(楼号、房号)
是否 取得产权证 □是
□否 房屋性质 □商业
□其他非住宅 产权所有人
证件号码
使用权取得方式 □租赁
□无偿使用
□自有产权
□其他:
〃
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已阅知相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青政办〔2014〕79 号),知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所申报的经营场所信息真实、有效、合法,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我(们)对填报的经营场所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无条件履行证明经营场所使用手续真实、有效、合法的义务,并对因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所申报的经营场所产权明晰,我(们)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符合国家对相关行业的特定要求,符合建筑安全、生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性规定,不属于违章建筑、非法建筑、危险建筑、列入拆迁范围的建筑等依法不能用作经营场所的建筑物以及住宅类用房。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在该经营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我(们)在取得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4.按照《青海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在申报的经营场所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5.严格遵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守公序良俗,如产生争议的,我(们)主动消除不良影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在申报的经营场所置备符合《青海省住所(经营场所)登
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7.登记注册部门已经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仅用于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