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编写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解读[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13:4.。同时,应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其中第二条的规定是:“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第六条的规定是:“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M].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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