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联社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时间:2022-05-24 15:20:03 来源:网友投稿

2013年,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指导下,北京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以下简称北京联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北京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全国总社七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致力于提升集体经济实力。

一、整合集体企业资产,

联社转型成为产权经营型组织

北京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于1954年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北京市集体企业的组织者和集体企业的管理部门。1961年,北京市二轻局成立之后,北京联社一直与北京二轻局合属办公。北京联社通过建立合作基金制度,利用管辖范围内集体企业的部分利润,积累起了一定数量的集体企业的资产。北京联社用所积累的资金用于支持集体企业的基本建设、产业转型、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等经营活动,其资产曾经分布在数百家企业。在几十年的时间里,北京联社对集体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批企业(如服装、家电、塑料等行业的企业)在联社资金的支持下实现了产业转型和规模扩张。同时,北京联社的资金在20世纪70年代曾用于解决市财政资金短缺的补充,为北京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随着北京市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改革发展、城市功能转型,集体企业、集体资产的管理和分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一批集体企业离开了北京联社和北京二轻局的管理。20世纪80年代,工艺美术和服装鞋帽两个行业约40家企业被市政府划归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不再隶属于北京联社和二轻局。二是市政府实施小企业下放。20世纪90年代末期,市政府先后两次将资产总量小于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划归区县管理,涉及北京联社约70家企业。这些企业的离去带走了北京联社的资产数以亿计。三是北京二轻所属的企业多次兼并重组。在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相互融合、成为国合合营企业。在这些企业中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混合存在,很多联社资产不是单纯存在于集体企业之中。

1996年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二轻工业总公司改制成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市政府行使原二轻所属市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职能,不再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鉴于北京联社资产与原管辖企业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北京联社转型为社团组织。1998年,北京联社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为资产经营管理性质的协会,成为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为核心,指导、监督、服务于集体企业的社团法人。这一转型为北京联社在新时期的生存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北京联社成为社团法人之后,对联社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理清了未划转离开北京二轻的国资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联社资产的数量和存在形式,在此基础上对于存续资产进行了权属的认定。北京联社的资产是几代人、几十年艰苦奋斗积累的成果,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为数以万计的职工提供就业岗位。时任联社领导团队本着“整合资源、保全资产、发挥作用”的原则,把与联社资产有一定关联的集体资产集中起来,整合成一个由联社作为出资人的资产经营组织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模式,对集体资产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在资源整合和资产调整方面,北京联社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整合了联社直管企业存量资产,按照《公司法》出资成立北京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8亿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了一些小型集体企业的资源,将其转化为以轻工集团作为出资人的子公司。二是参与二轻企业改制。2000年前后,北京市经委要求工厂制企业改建有限责任公司,且需要两个以上出资人作为公司股东,北京联社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成为了二轻一些改制企业的出资人。三是在二轻所属的国合合营企业改制过程中,把原有的联社资产确认为北京联社股权,在改制后的企业工商登记中北京联社成为出资股东并派出产权代表作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四是当一些集体企业被民营企业兼并时,将联社资产从中退出,避免发生资产损失。

经过资源整合及企业资产和组织结构调整,北京联社现有资产总额约3.67亿元(其中的房地资源非市值计价),负债总额2018万元,净资产总额3.47亿元。在总资产中,长期股权投资2.4亿元,占总资产的65%。在北京联社所出资企业中,对北京轻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投资为1.88亿元,其他企业约为5300万元。资源的整合和资产统一经营管理,提高了集体资产经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集体资产在首都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及在承载企业历史成本和现时职工就业中的作用。

二、提升资产经营能力,实现联社资产保值增值

为了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的作用,使其在首都经济建设和承载历史成本,以及在职工就业方面做出贡献,北京联社按照现代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方式实施出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对于出资企业发展战略、资本项目、建章立制、经营团队建设及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通过联社理事会或派出产权代表直接参与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北京联社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控股企业轻工集团连续多年效益增长

北京联社出资资产份额最大的是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近年来,该公司根据首都经济社会环境的特点,不断研究企业发展战略,形成了以“商业地产为主业、贸易为辅业、理财为副业”的经营思路,利润总额年增长率约为10%,连续6年利润超过千万元。截至2013年年底,年度商业地产及物业经营合同租金总收入达5338万元;宾馆和写字楼经营实现出租率、出租单价、实现利润的三个增长;贸易经营扬长避短发挥强项,巩固了传统铝材营业项目,2013年贸易总收入1.65亿元,其中外贸年度总成交金额1750万美元,同时加强对长期拖欠款项的追缴工作,收回了欠款575万元。2013年轻工集团主营业务收入2.27亿元,实际完成利润总额为1969万元。

(二)在国合合营企业改制中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2011年,北京厨房设备集团实施改制项目通过引入民营资本4421.76万元,成立了北京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075.59万元,改制前北京联社在该公司的资产为187.4万元,经资产评估北京联社投资额变为2817.49万元,股权比例为31.04%,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北京联社投资额增加了2630.09万元。2013年,北京东方电器公司改制,在改制过程中引入民营企业、增加股东和投资,由四方股东出资6500万元成立了北京隆达东方电器有限公司。改制前,北京联社在东方投入11.92万元,股权比例为14.43%;改制时经过资产评估,北京联社出资增至1022.34万元,在新组建的公司中占股权比例为15.75%,北京联社出资额增加了1010.42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北京联社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收回风险投资,避免联社资产损失

根据投资企业的实际情况,北京联社的投资有进有退。2013年,北泡塑料集团公司改制,改制前北京联社在北泡塑料投入13.47万元,股权比例为0.36%,企业改制评估后,联社出资变为34.76万元,由于有新股东进入、公司投资额增加,联社股权比例为0.26%。尽管联社出资额增加了21.29万元,但是鉴于北京联社在改制后企业中所占的份额过少、没有话语权等因素,联社将股权34.76万元转让给北京北箱信发包装有限公司,收回了在北泡塑料公司的全部投资。同时,在北京皮革五金厂和北京长城日用工业公司与民营企业重组时,鉴于两个企业资产评估值为零,北京联社收回两个企业的历史投资236万元,避免了联社资产损失。

(四)支持出资企业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

北京联社出资企业北京轻工雪花公司与北京城建公司成立合资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由合资公司对北京轻工雪花公司的大兴厂区实施开发项目,拟建30万平方米住宅及商业用房。项目前期雪花公司借款2亿元用于厂区生产车间搬迁,由雪花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其借款进行担保,北京联社作为雪花公司的股东为担保方提供了反担保,为企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帮助,使企业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开发项目,提高了企业经营的市场竞争力。

(五)按照公司章程参与参股企业决策,发挥股东作用

2013年,联社通过派出产权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参股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工作,履行股权管理责任。参与企业经营战略决策,随时了解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投资企业提供服务。

2013年,北京联社取得出资企业利润和分红共计2587万元,其中北京轻工集团1969万元,其他企业618万元,使北京联社净资产达到3.47亿元 ,提高了北京联社集体资产的收益、增强了北京联社资产的实力。

三、相互促进取长补短,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北京联社在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其集体资本与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相互融合,组建了一些具备混合所有制经济性质的多元股权投资企业,从中获得了一些体会,不断加深了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认识。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在北京联社出资企业中,有四家企业是近年来组建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出资的改制企业。这些企业在改制前多年处于亏损状态,改制以后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借助于民营对资产收益的较高要求,企业经营效益显著增长。白菊电器公司自2000年以后由于竞争能力下降,逐渐退出家用洗衣机市场,之后主要依靠物业经营支撑企业生存,基本没有盈利。2005年,公司引入民营资本改制,同时利用改制政策固化了部分历史成本,近年来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升,已经连续四年取得千万元以上利润,2013年利润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收益率约为9%,北京联社连续四年获得现金分红,累计约380万元。北京厨房设备公司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1年引入民营资本改制,改制后的企业经营状况改善,2012年实现盈利,2013年利润总额1000万元,近期股东会已经决定分红。北京联社集体资产通过企业改制、引入民营资本、组建多元投资结构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实现现代公司治理模式

混合所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就是多元投资的股份制经济,是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多种所有制资本共同组建一个公司,有利于推动企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北京联社参与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公司法》建立了完备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团队和监事会的组成及权力责任义务,决策机构与经营机构分设,发挥各自在企业经营、决策、监督中的作用,规范公司的经营运行。在决策层中,董事会成员来自不同的产权组织,从不同的角度审视公司的问题,有利于优势互补,实现科学决策。北京联社作为出资人,按照股权比例派出相应数量的产权代表,担任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公司决策中发挥作用。近年来,联社参股企业遇到融资投资等需要在董事会上讨论的重大事项时,按照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联社产权代表都要请示联社,经联社批准后才能在相关的董事会上发表意见或在相关的文件上签署意见。在经营层面,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特别是经营者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按照市场化规则选聘和激励经营团队,实行经理人员任期制,根据年度预算和任务完成情况确定薪酬,增强了企业竞争活力,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经营收益。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吸收职工投资,激发企业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集体企业的性质是资本的联合和劳动的联合,从建立开始就具备了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特征。但是经过历史的沿革,现在的职工与当年出资职工已经毫无关系,职工既无民营企业资产的权属感,也无国资企业严格监管的约束,因此一些集体企业资产经营效率不高。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收职工投资成为股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率。

北京联社多年来一直探索和实践在集体企业中吸收职工持股。北京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管理条例》中“集体积累、自主支配、按劳分配、入股分红”的原则,按照“存量资产不能量化、增量资产激励职工”的理念,决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拿出增量资产产生的部分净利润,对全体在职职工进行分红。在实行职工工资和奖金按多劳多得原则分配的基础上,分红则按照共同富裕的原则平均分配。为了使分红数量更多、激励效果更好,2010年北京联社动员控股企业轻工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在职职工按一定的资金入股,分别投入轻工集团下属的四个企业(股比占企业注册资本的6.76%)。虽然职工在企业中的入股的资金不多,但是运行三年多来,对于调动广大在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一定作用,联社每年的经济效益与每位在职职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关心联社发展的人多了,促进了联社集体经济的发展。北京联社已连续六年对联社在职职工进行奖励分红,稳定了职工队伍,增加了集体企业和联社全体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联社集体事业的发展。多年以来,轻工集团职工平均工资增长高于北京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较好地实现了联社、集团和企业共同承诺的“企业增效,惠及职工”的目标。

北京联社近年来在整合资源、发挥集体资产优势、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遇到一些问题。例如,集体资产产权的合法地位问题,我国《宪法》和《物权法》都已明确了集体资产产权的合法性,但在《公司法》中没有明确一个产权主体,因此涉及集体企业改制、股权转让、资产处置、金融投资等具体问题时,政府相关审批部门缺少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集体资产在社会经济中作用的发挥。

以上是北京联社发展集体经济的一些实践和体会,不妥的地方请指正。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集体经济改革的新思路,为全面完成2014年联社的各项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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