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修订必要性与可行性探析

时间:2022-05-24 13:24:01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图分类号:TM62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7-180-02

摘 要 国家核电管理先进与否、实践经验多少与其核电厂质量有密切的关系,核电工程安不安全,也受核电厂质量影响,核电厂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各国家都纷纷通过立法、颁布条例等方式来确保核电厂质量合规,以此来确保核电厂的安全运行。2011年日本发生的核泄露仍旧历历在目,这是世界上第三次重大的核事故,不仅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对环境也造成了重大污染,此次事件给核工业界敲响了警钟,在日本发生核事故后,我国随即发布了“核安全国四条”,重点在于核安全的监管,在该背景下,对正在运行和在建的核电工厂进行安全监管,下面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工作质量保证的角度,谈谈《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关键词 质量保证 必要性 可行性

一、HAF003修订的必要性

(一)HAF003出台具有历史局限性

改革初期,核电事业开始发展的时候,HAF003形成了,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使得当时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和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关于安全法规方面,也是没有相关条例。出于种种原因,才使用了IAEA的50-C-QA,但是IAEA的发展也不是很完善,存在一些问题,所以HAF003也会有相应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关于管理者职责界定不清晰,质量保证也不突出,HAF003中只有小部分有提到管理者职责,即“参与实施大纲的单位的管理部门要对其负责的那部分质量保证大纲的状况和适用性定期进行审查 ”但是部门和级别没有详细说明,从实际情况来看,质量管理有无效果,质量保证大纲能否行之有效,都是管理部门领导决定的,因此,不明确管理者质量保证职责是不行的。(2)工艺过程控制章节随意拓展,50-C-QA来源于10CFR50App.B,这一章节简单粗暴的把特殊工艺拓展到全部工艺过程,虽然要注意控制不能完成、或者难以进行工艺检查的过程,但是简单复制到全部工艺,这明显违背了质量管理,也没有逻辑性可言。(3)关于不符合控制的这一章节有缺陷,该章节只是描述了不符合性出现在物项、过程、体系上,这些不符过于局限,缩小了范围,有失偏颇。(4)规定模糊,实际执行困难,例如虽然规定了质量保证人和部门报告的对象是足够高的管理部门,那么问题来了,足够高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来界定,再比如纠正措施中提到的关于质量严重损毁的,严重的程度该如何确定,执行的标准困难。

(二)HAF003在实践中,已显现出一些问题

虽然已经按照HAF003的标准执行了几十年,遇到的情况也大大小小,在此过程中积累了相关经验,确保了核电工程能安全稳步运行,但是HAF003依旧是不完美的,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HAF003对于管理者和执行者的职责权限规定较为笼统,只是大范围确定了职责,但是细小的情节没有落实,这样就会造成为了保证质量,拖延进度和提高成本的可能,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时,各部门会发生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其次,HAF003对于质量保证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太过于突出,组织章节中都是要求质量保证职能部门如何如何,这样的后果就是大家认为质量问题就只归质量保证职能部门负责,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实施的实际情况如何是质量保证职能部门的事情,其他部门没有关系,但实际上每个职能部门的权利有限,不可能全方位大包大揽,质量保证部门也是如此,这样就使得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较为形式主义。再次,在不符合控制和纠正措施环节,因为没有对严重做出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会发生互相推诿的现象,执行也会讨价还价,避重就轻。最后,没有关于其他核设施应用HAF003的导则,把HAF003实施全部简单运用到所有核设施上,做法不当,其他核设施用HAF003的方法难免会产生偏差,不具有统一性。通过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需要HAF003进行修订,无论是总体设计、制定、实际操作性都需要进行改动,不断更新,才能保证全面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此对我国核安全工作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三)核电质质量管理有了长足发展

1.IAEA核电质量管理的发展。从50-C-QA发布以来,IAEA在质量保证方面,进行了两次大的变动,一次是1996年,一次是2006年发布了50-C/SG-Q(1996)《核电厂及其他核设施安全质量保证法规》和GS-R-3《設施和活动的管理体系》,无论是内容还是结构,两者都有比较大的变动,下面对变动进行分析:

结构上,50-C/SG-Q(1996)关于法规和导则,有了清晰的界定,法规是要满足的基本要求,导则是基本要求的方法。是根据过程模式展开,各章节之间的关联性较强,使用者理解方便,运用快速,按照引言、管理、实施、评价4大模块进行展开,质量活动相关的在一章。

内容上有以下变化:(1)更加兼容,为了能与其他标准进行融合,不再使用质量保证术语(2)高层管理者的职责也清晰了,明确其在质量保证的职责和作用;(3)质量保证不再是质量保证职能部门的事情,管理者、实施者、评价者都有确保质量、安全的职能(4)贯彻落实“PDCA”理念,评价内涵也延伸了,管理者自我评价和独立评价的内涵进一步延伸。(5)强调绩效是基础,符合质量保证的前提下,实际工作绩效更重要,强调时效的重要性。(6)质量保证都进行了细化,具体质量保证给出来详细的说明,为的就是具有实际操作的可行性。(7)注重员工的素养,在人员培训方面有了新的要求和新标准。

GS-R-3《设施和活动的管理体系》借鉴了ISO900标准,吸收了其中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理念,从原来的质量管理,到现在的安全、健康、环境、保卫、经济等多方面的管理。不再使用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的名称,采用了综合管理体系的名称,GS-R-3的变化如下:(1)考虑体系的共同特点,不再采用核电工程控制的诸多要素,比如工艺的过程、人员的设置和培训、设计、不符合项、纠正措施、监察、管理部分审查等要素;(2)控制与验证要求没有具体规定,实际操作可能性、实用性大大降低;(3)管理者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管理体系的评审内容也有了明确具体的内容,增加了管理体系的评审实操性;(04)引入了“PDCA”理念,对预防措施有了新要求;(5)对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要求有了规定,这两个方面GS-R-3从发布以来,很少有国家采用,只有欧洲一些核能国家采用了部分。

2.核电发达国家的质量保证法规状况。世界上第一部核质量保证法规出自于美国,美国的核质量保证法规是IAEA、ISO及世界各个核能国家制定核质量保证法的参照法。虽然美国核质量保证法是1970颁布的,但是美国核管协会多次进行修改、补充,以完善其法,我们看到的现在执行的版本是2007版的,它的体例、格式、原则、要求都没有进行大的变动,质量保证理念一直沿用至今,只是因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的水平上升,不断对其补充,比如软件、电子信息管理、维修等。

日本的质量保证法是根据ISO900的标准来制定的,章節系统都是按照IS0900的体例,IAEA在2002年发布报告,关于IAEA50和ISO900的对比,其中说到核电厂如果使用ISO900如果使用需要补充64项内容,日本受IAEA2002年的安全报告影响,在其质量保证法的正文、附录中增加了补充性要求和相关解释。虽然做了一点变动,但日本实质上还是采用了IAEA50-C/SG-Q。

俄罗斯联邦质量保证法也受到IAEA质量保证法的影响,对其进行了完善,从而制定成本国的质量保证法规,现在实行的版本参照了IAEA50-C/SG-Q(1996)。因其历史因素和自身体制特殊,该国的质量保证法讨论了具体的质量保证活动要素,自成体系,这与国际、其他国家的质量保证标准差别较大。值得一提的是,法国是核电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直接全部采用50-C/ SG-Q(1996)的国家。

二、HAF003修订的可行性

(一)具备修订的法律基础和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HAF003的上位法,核设施质量保证大纲审查能不能颁发,是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国家核安全局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之一,核设施质量保证大纲是否落实到位,所以HAF003颁布执行以来,质量保证的观念已经深深存在人们脑海里,2008年1月实行的国务院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中也对质量保证进行了相关规定。国家核安全局的核查工作重点之一是:对于承担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的单位有没有严格安装HAF003制定的质量保证大纲来进行,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和核电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的单位,统统列入HAF003的管理之中,可以从这些单位中积累经验,从而更好的修订HAF003,为HAF003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国家核安全局新修订、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如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3《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都是讲质量保证作为单独章节来进行规定说明的。由此可以看出,质量保证观念已融入核安全监督中的各个方面。

(二)核电发展迅速,已积累较为丰富的经验

我国是目前在核电建规模最大的国家,核电发展较为迅速,在建的核电工程规模巨大,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质量保证队伍也是庞大的,通过不断的实践,不断的借鉴先进国家核电工程质量管理方法,以此来完善我国核电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我国目前的核电质量管理已逐渐成熟,积累的经验都大大增加了HAF003修改的把握,从基层人员实践的反馈,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出HAF003中存在的问题,是修订HAF003内容的最佳证明。

(三)具备较为充足的专家团队和研讨时间

在核电工程设计、建造、运行中,以及核电安全监管中,我国有大量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在理论研究上,我国众多高校,众多专家学者,行政部门也大力支持,有的部门已经研究质量管理和HAF003已经十多年,这些学者、专家、部门都可以为HAF003的修订提供帮助;同时目前我国的核安全监管部门在核工业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此时修订HAF003,是在充分借鉴成功案例、先进经验后的主动行为,不再是像之前那样没有经验,实行拿来主义,全盘吸收的被动状态,这些都能保证HAF003的修订能够顺利进行。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的所拥有的资源、法律法规的大力支持、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我们可以全方位、多角度、更深层次对HAF003进行修订和完善,交出一份更加适合现在发展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参考文献:

[l]王维麟,李洪涛.IAEA50-C/sG-Q ( 96 )简介和HA阳400(91)系列现状分析.核动力运行研究,1999,12(l):4-11.

[2]沈锦佐.IAEA核质量保证法规50-C-Q(96版)与HAF004(91版)系的比较和分析.核动力运行研究,1999,12(l):12-18.

[3]程建秀.IAEA50-C/SG-Q与ISO9000相结合完善核电站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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