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7例小儿烧伤原因分析及预防

时间:2022-05-23 15:32:01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 目的 探讨小儿烧伤原因,总结教训,以便更好防止小儿烧伤,减少小儿致残、致死的因素。方法 我院2008年6月-2013年1月收治的767例烧伤患儿,回顾性分析烧伤原因,并分类总结。结果 <1岁67例、1-3岁433例、3-7岁211例、7-12岁56例。热液烫伤占82.6%,火焰烧伤10.1%,化学烧伤5.2%,电烧伤2.1%。结论 根据小儿烧伤原因,针对行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可以明显降低小儿烧伤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小儿致残、致死率。

【关键词】 小儿;烧伤;原因;预防

【中图分类号】R24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49(2013)06-44-02

我院烧伤科主要承担宜宾地区及周边省市的大部分烧伤患者的救治工作。小儿烧伤指12岁以下儿童烧伤,占同期住院病人的32.82%[1]。小儿烧伤患者逐年增多,不仅给小儿自身造成身体和心灵的痛苦,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很大的负担。如何降低小儿烧伤的发生率,减少小儿致残、致死率,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权利,是家庭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对我院767例12岁以下的小儿烧伤原因进行回顾性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我院2008年6月-2013年1月收治的767例烧伤患儿。<1岁67例、1-3岁443例、3-7岁201例、7-12岁56例。男514例,女253例。烧伤原因主要为热液、热气烫伤、火焰烧伤、化学烧伤、电烧伤。对本组患儿的年龄、性别、烧伤原因等,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小儿烧伤年龄构成比:

分析显示烧伤小儿多发生在1-3岁年龄段,占57.7%,其次是3-7岁年龄段,占26.2%,1-7岁年龄段占绝大部分。也显示烧伤小儿多发生在1-3岁年龄段,烧伤原因主要是热液、热气烫伤占77.5%,其次原因是火焰烧伤占11.9%。

2.2 小儿烧伤城乡分布情况:

小儿烧伤农村(特别是留守儿童)和城乡结合部患儿724例(94.4%),城市患儿43例(5.6%)。

3 讨论

3.1 年龄特点及烧伤原因:

1岁以下小儿属婴儿期,主要是热液、热气烫伤。1岁以下小儿部分能爬行,活动能力和范围十分有限,无危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大部分属被动烫伤。主要原因是监护人责任心不强,照顾不仔细,缺少照顾小儿经验,危险因素防范意识及防范措施不强。例如:小儿洗澡直接放入未加冷水的沸水中烫伤。冬天暖瓶或热水袋直接长时间接触婴儿皮肤烫伤。热水袋取暖时爆裂热液溢出烫伤。床上物品不慎燃烧烧伤小儿。喂食小儿过热、烫食物等。1-3岁小儿属幼儿期,也主要是热液、热气烫伤。烧伤原因主要是热液、热气烫伤占77.5%与金英花等报道基本相似[2]。此段年龄小儿大部分能够独立行走,活动范围渐广,动作不协调,好奇心及强,对危险的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极有限,大部分属主动烫伤。例如:小儿直接接触到沸水、热油、热汤、热稀饭、热面条。小儿不小心坐入盛有沸水的盆或桶中。家长给小儿洗澡时先放入沸水,还未放入冷水时小儿已自行爬入洗澡盆中烫伤等。3-7岁小儿属学龄前期,好奇心特别强,好动,活动范围大,模仿能力强,缺乏生活经验,但有极少部分危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小儿玩火、玩鞭炮、玩电线或电插头烧伤;小儿攀爬电力设施高压电烧伤;小儿接触到乱放的化学制品烧伤的情况明显增多。7-12岁小儿属学龄期,开始上小学,有部分生活经验、有部分危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烧伤事件明显减少。

3.2 小儿烧伤分布原因:

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有限,责任心不强,特别是年轻人缺少照顾小儿经验,安全防范意识水平差,自身造成的安全隐患多,这是造成农村小儿烧伤比例大的主要原因。另外现在农村留守儿童很多,照顾儿童的又多半是老弱病残的老年人,又要搞生产劳动,又要照顾小孩,明显力不从心,造成小儿实际无人照顾,自由放任,造成烧伤和受伤的几率明显增高的另一原因。城里的小儿往往是4-5人照顾一个小儿,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也强,监护人一般不离开小儿身边,烧伤的几率明显大大减少。

3.3 预防措施

3.3.1 特别加强监护人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婴儿期小儿烫伤,基本属于被动烫伤。主要与监护人责任心不强,照顾不仔细,缺少照顾小儿经验,危险因素防范意识及防范措施不强所致。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可以通过农村广播、有线电视、赶集场所等进行宣传教育。如小儿洗澡先放入热水再放入冷水;冬天暖瓶或热水袋取暖时温度不要太烫,不要长时间接触小儿皮肤;不要使用劣质热水袋,以免热水袋破裂热液烫伤小儿;小儿睡觉时,避免有燃烧物(蚊香、蜡烛等)放于床上或床旁,以免引起火灾烧伤小儿;注意勿喂食小儿过热、烫食物;不能将小儿置于视线之外的地方等。监护人的安全防护宣传教育和增强责任心是减少婴儿期、幼儿期小儿烫伤的主要防护措施。

3.3.2 加强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儿童的安全教育。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儿童的烧伤基本属于主动烧伤。监护人应注意生活中加强小儿危险意识、危险识别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幼儿园或小学应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和警示。如不要直接接触沸水、沸油、沸汤;不要玩火并远离火源及易燃、易爆品;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开关、插头、电线及电器。不要在大人监护外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接触酸、碱等易腐蚀化学物品。同时加强监护人的危险因素防范意识教育也是预防幼儿期、学龄前期、学龄期儿童烧伤的重要措施。如把盛沸水、沸油、沸汤、酸、碱等易腐蚀化学物品的容器放在小儿触摸不到的地方;把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安全位置;安装带保护措施的安全插头,定期检查电线、电器避免漏电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监护人在场;监护人责任心要强不能擅自离开监护区等。

总之,在作好监护人和小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监护人的责任心教育,才能更好尽量避免主动和被动烧伤。根据小儿烧伤原因,针对性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可以明显降低小儿烧伤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小儿致残、致死率。

参考文献

[1]黄跃生.烧伤外科学[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0:473.

[2]金英花,李成福.小儿烧伤原因分析及防护措施[J].中国妇幼保健.2012,27:6073-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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