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要观点

时间:2022-05-21 17:12:01 来源:网友投稿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对历史的考察要从实践的观点出发

“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同时也就间接地生产着他们的物质生活本身。”

人与自然统一的基础是生产实践。人类的连续不断的生产劳动和创造是现存的整个感性世界的基础。生产实践是人最基本的、最体现人的本质的活动,正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实践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并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取决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就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

以抽象的“人”,还是现实的、历史的人作为哲学研究的出发点,这是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青年黑格尔哲学精神的重要标志。在历史生成的视野中,对现实的、历史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进行考察,是历史唯物主义考察历史的出发点,也是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根本区别。

生产实践是在一定的交往关系中进行的。换句话说,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生产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因而可以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

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都始终处在历史发展过程之中,都是生产活动和社会制度变迁的产物,是世代相承的结果。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指出,费尔巴哈之所以看不到实践的革命性意义的原因,就是因为缺少历史的视野,他把感性的世界、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都看成了有史以来始终存在并一成不变的东西。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由此还可得出下述结论: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用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也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或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历史的动力以及宗教、哲学和任何其他理论的动力是革命,而不是批判。”

意识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而不是相反。这一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的解决,彻底划清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历史观的界限。因此,对世界的理解,要从实践的观点加以说明,对于人类历史的考察,也应该从科学的实践的观点出发。

“黑格尔用以反映——以歪曲的形式反映——现实冲突的那种抽象的和神秘的词句,在这个‘批判的’头脑看来就是现实冲突本身。布鲁诺接受了思辨的矛盾,并把这个矛盾的一部分同另一部分对立起来。在他看来,关于现实问题的哲学词句就是现实问题本身。因此,在他看来,一方面,现实的人以及他们对于从外表上看是独立在外而和他们对立的他们自己的社会关系的现实意识都非实有,实有的只是自我意识这种赤裸裸的抽象词句,正如现实的生产都非实有,实有的只是这种自我意识的已经独立化的活动一样;另一方面,现实的自然界和现实存在的社会关系都非实有,实有的只是这些关系的一切哲学范畴或名称归结而成的赤裸裸的哲学词句,即实体;因为布鲁诺同所有哲学家和思想家一起,错误地把思想、观念、现存世界在思想上的独立化了的表现当作这个现存世界的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布鲁诺的批判中指出,布鲁诺其实同所有哲学家和思想家一样,错误地把思想、观念、自我意识独立化了的表象当作现存世界的基础,以思辨的方式来解决思辨的矛盾,并把关于现实问题的哲学词句当作现实问题本身。

“人们的观念和思想是关于自己和关于人们的各种关系的观念和思想,是人们关于自身的意识,关于一般人们的意识(因为这不是仅仅单个人的意识,而是同整个社会联系着的单个人的意识),关于人们生活于其中的整个社会的意识。人们在其中生产自己生活的并且不以他们为转移的条件,与这些条件相联系的必然的交往形式以及由这一切所决定的个人的关系和社会的关系,当它们以思想表现出来的时候,就不能不采取观念条件和必然关系的形式,即在意识中表现为从一般人的概念中、从人的本质中、从人的本性中、从人自身中产生的规定。人们是什么,人们的关系是什么,这种情况反映在意识中就是关于人自身、关于人的生存方式或关于人的最切近的逻辑规定的观念。于是,在思想家们假定观念和思想支配着迄今的历史,假定这些观念和思想的历史就是迄今存在的唯一的历史之后,在他们设想现实的关系要顺应人自身及其观念的关系,亦即顺应逻辑规定之后,在他们根本把人们关于自身的意识的历史变为人们的现实历史的基础之后,——在所有这一切之后,把意识、观念、圣物、固定观念的历史称为‘人’的历史并用这种历史来偷换现实的历史,这是最容易不过的了。”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中,指出他们的错误在于:忽略了历史的现实基础,忽略了实践活动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却错误地把思想、观念、现存世界在思想上的独立化了的表现当作这个现存世界的基础,假定观念和思想支配着迄今的历史,假定这些观念和思想的历史就是迄今存在的唯一的历史,因而陷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泥沼。

“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

这段话显示出马克思和恩格斯运用科学的实践观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正确地解决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从现实的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考察人们的客观的物质生产和交往过程,考察包括道德、宗教等在内的全部社会意识形式的本质和发展过程,继而发现了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的答案: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并且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而变化。

分工及其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

“分工起初只是性交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而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像:它是同对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其他的东西;它不想像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像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

人类的生产活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分工。分工起初只是自然的分工,只有当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才发展为真实的分工。

“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根据个人与劳动的材料、工具和产品的关系决定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各种所有制关系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通过分工导致自由财产出现以后,在分工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形成、演变而成的。

“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只有消灭分工。”

“分工包含着所有这些矛盾,而且又是以家庭中自然产生的分工和社会分裂为单独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与这种分工同时出现的还有分配,而且是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的分配(无论在数量上或质量上);因而也产生了所有制,它的萌芽和原始形态在家庭中已经出现,在那里妻子和孩子是丈夫的奴隶。家庭中的奴隶制(诚然,它还是非常原始和隐蔽的)是最早的所有制,但就是这种形式的所有制也完全适合于现代经济学家所下的定义,即所有制是对他人劳动力的支配。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

所有制的演变作为一个历史过程,是由分工引起的。分工不仅使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三者彼此之间的矛盾成为现实,而且导致了对人的强制性束缚。与分工同时出现的,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不平等分配。

“分工还给我们提供了第一个例证,说明只要人们还处在自发地形成的社会中,也就是说,只要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还有分裂,也就是说,只要分工还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发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动对人说来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的、不受我们控制的、与我们愿望背道而驰的并抹煞我们的打算的物质力量,这是过去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分工出现以后,每个人都被束缚在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内,这个活动范围是由历史强加的。只要人们还处在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中,人本身的实践活动对于人本身来说就是一种异己的、同其自身对立的力量。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化,成为迄今为止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只有在未来共产主义社会里,这种异己的、对人限制的力量才能被最终消除。

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

“地租、利润等这些私有财产的现实存在形式是与生产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社会关系。”

这说明,经济规律和范畴是受到历史限制的、暂时性的社会关系在理论上的表现。

“第一种所有制形式是部落所有制。它是与生产的不发达的阶段相适应的,当时人们是靠狩猎、捕鱼、牧畜,或者最多是靠务农生活的。在后一种情况下,它是以有大量未开垦的土地为前提的。在这个阶段上,分工还很不发达,仅限于家庭中现有的自然产生的分工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种所有制形式是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这种所有制是由于几个部落通过契约或征服联合为一个城市而产生的。在这种所有制下仍然保存着奴隶制。除公社所有制以外,动产的私有制以及后来不动产的私有制已经开始发展起来,但它们是作为一种反常的、从属于公社所有制的形式发展起来的。公民仅仅共同占有自己的那些做工的奴隶,因此就被公社所有制的形式联系在一起。……分工已经比较发达。城乡之间的对立已经产生,国家之间的对立也相继出现 。……

第三种形式是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这种封建结构同古代的公社所有制一样,是一种联合,其目的在于对付被统治的生产阶级;只是联合的形式和对于直接生产者的关系有所不同,因为出现了不同的生产条件。”

马克思和恩格斯采用的“所有制形式”这一术语,实际上已经包含着“社会经济形态”这一政治经济学非常重要的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历史上相继更替的各种经济形态的基本特点做出简短分析,揭示了社会形态更迭的实质。

“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

“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这种矛盾(正如我们所见到的,它在以往的历史中曾多次发生过,然而并没有威胁这种形式的基础)每一次都不免要爆发为革命,同时也采取各种附带形式——表现为冲突的总和,表现为各个阶级之间的冲突,表现为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

在人类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一切思想领域的和实践领域的斗争,例如政治斗争、军事斗争等,归根结底都是因为旧的生产关系已经不适用于相对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其需要被更进步的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及其矛盾运动

“那些决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的物质生活,即他们的相互制约的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是国家的现实基础,而且在一切还需要有分工和私有制的阶段上,都是完全不依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些现实的关系决不是国家政权创造出来的,相反地,它们本身就是创造国家政权的力量。在这种关系中占统治地位的个人除了必须以国家的形式组织自己的力量外,他们还必须给予他们自己的由这些特定关系所决定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即法律的一般表现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内容总是决定于这个阶级的关系,这是由例如私法和刑法非常清楚地证明了的。……由他们的共同利益所决定的这种意志的表现,就是法律。”

由生产力决定的人们的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是国家和法律等政治上层建筑的基础。客观的、现实的交往关系创造了国家政权。法律作为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由客观的现实的交往关系即生产关系决定并为这种关系服务的。除了政治上层建筑,全部观念形式的上层建筑,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着意识形态的性质。政治和思想的上层建筑,归根结底是由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上所存在的经济关系决定的。一句话,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

社会交往形式的更迭、生产关系的更替是生产力借以运动的形式,它在历史上的一切时代里构成国家和任何观念的基础。

关于共产主义的历史必然性的原理

“……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如果它的统治就像无产阶级的统治那样,预定要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态和一切统治,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而这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的世界历史作用在于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态和一切统治。

“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建立社会的新基础。”

这里,马克思和恩格斯肯定了革命的伟大历史作用。

“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此外,有许许多多人仅仅依靠自己劳动为生,有大量劳动力与资本隔绝或者甚至连有限地满足自己的需要的可能性都被剥夺,因而它们已经不仅暂时失去作为有保障的生活来源的工作本身,而是一概处于完全不稳定的地位——所有这一切,都由于竞争的关系而以世界市场的存在为前提。所以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就像它的事业——共产主义一般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一样。而各个个人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就意味他们的存在是与世界历史直接联系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不只是一种道德的要求,更是建立在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之上的现实的运动。共产主义要取代资本主义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资本主义的社会化大生产,是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物质前提。

(注:文中楷体部分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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