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方党员管理办法探索

时间:2022-05-21 12:0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我公司及参控股公司,已经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在制度层面保障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而保障党建工作在企业中生根落地的重点是做好党员管理。本文就混合所有制企业股东方党员管理办法进行探索讨论。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企业;流动党员;党员管理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企业的员工由股东方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委派,劳动关系、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股东方,企业党组织一般由相对持股较多的股东建立。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的股东方党员一般由大股东成立的党组织统一管理,由于党员隶属上级不同、界面不清等原因,出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员管理,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作用发挥,我们探索出了一套符合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际的方式方法。

一、存在的问题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成立之时起,各股东方的党员就被纳入统一的管理中,但其他股东方党员的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未正式被企业党组织接收。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吸收党员不及时。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大股东成立的党组织的上级党组织没有审批其他股东方员工入党的权限,导致其他股东方员工被吸收为党员的途径受阻。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无法给予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思想先进的其他股东方员工及时的培养教育和考核发展,导致吸收党员不及时。二是党员活动开展不力。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仅从成立党组织的大股东的员工总收入中按比例计提使用。但党员活动的开展中,其他股东方的党员也参加了组织活动,造成人均活动经费下降,从而导致活动开展不力、活动质量降低。三是党员评议不到位。混和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由于没有对其他股东方党员表彰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每年党组织开展的党员评议工作都未将其他股东方党员纳入其中。其他股东方的党组织对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开展评议时,缺少平时工作生活的情况了解,评议工作难免会开展得不到位。四是党员作用发挥不充分。其他股东方委派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员因为缺少党组织的监督考核,失去了党内激励及约束,导致其参加学习教育和组织活动质量得不到保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五是党员权利落实不足。其他股东方委派来的党员在企业党组织的党员大会上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而在回派出企业党组织参与组织活动时,又因长期未与其他党员接触,不被其他党员了解,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党员权利不能落实到位。

二、原因分析

一是各股东方人事管理制度不同。混合所有制企业各股东方的所有制形式多样,因而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国有企业为主成立的党组织无法接收委派至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其他股东方员工的组织关系。二是历史原因。由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初期,党建工作规章流程不规范,当时从其他股东方委派到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介绍到党组织后,这部分党员就一直由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造成了党组织关系的混乱。三是党员流动性快。股东方委派到混合所有制企业工作的员工更换频率较快。党组织好不容易与其他股东方的党员摸索达成的默契和管理模式,因为人员流动经常被打破。四是股东方之间沟通不足。由于各股东方的上级党组织多年了没有认识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各股东方从未正式洽谈协商,也没有达成各方都认可的管理办法,造成有些问题得不到充分解决,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解决方式探索

经混合所有制企业上级党组织与各股东方党组织积极讨论磋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解决办法:一是党员管理方式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员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和身份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党组织的大股东委派党员由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采取属地管理方式;各股东方委派党员采取身份管理的方式,即党员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各股东方,党员按党章等党内相关规定在派出企业党组织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同时以党员身份参加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党员教育管理及相关活动。二是党员权利和义务。各股东方委派到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除党章规定必须在所属党组织行使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各股东方委派党员可以参加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教育培训;可以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组织和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组织和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可以监督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内外群众。三是重大问题决策。需要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决策事项,按照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召开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委员会(扩大)会议进行集体决策,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的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四是几项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健全小组设置。各股东方委派党员混合编入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划分的各党小组中,各党小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各股东方党组织安排部署的党建等工作。党员的监督教育。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对各股东方委派党员进行有关党的制度、组织纪律、公司章程以及内控流程的学习教育,并对其的工作和生活进行监督管理。党员的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不具有其他股东方人员的党员发展审批权限,涉及其他股东方委派人员的党员的发展、转正工作,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拟发展(转正)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狀况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介绍给其他股东方的党组织供其参考。党员的奖励。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按照各股东方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先进推荐指标,出具意见推荐回股东方参与评比表彰。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也可定期在公司内部开展党员评比表彰工作。党员的惩处。对其他股东方委派党员违规违纪等问题,由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建议,反馈至其他股东方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章程和股东方纪律处分相关规定作出决定,并归入个人档案。党费交纳及统计报表。其他股东方委派党员按照党章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时足额向派出方所属党组织交纳党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安排专人配合各股东方进行党费收缴及统计工作。党员干部管理权限。涉及各股东方有关党员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均由各股东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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