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央企地王”叫好

时间:2022-05-14 17:08:01 来源:网友投稿

央企“地王”踩痛了谁的“尾巴”?

自从央企涉足房地产的消息见诸报刊以来,嘈杂之声不断,甚至有人大呼这是“国进民退”,是改革倒退的表现。那么我想请问,禁止国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在哪里?央企涉足房地产,到底踩痛了谁的“尾巴”呢?

在市场经济的法制环境下,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只要企业经过合法注册,拥有市场准入的资格和资质,均可以在市场中进行竞争,而不论企业的所有权性质、企业的类型等。此谓法律不禁止的即为许可。那么,央企涉足房地产业,只要符合了法律的要求,他们就完全可以像其他所有类型的企业一样(包括私企和外企)投资房地产,分享中国经济的成果。这么做,有何不可?

近日有报道说某工商联官员提出,“在金融危机和经济复苏下,国有企业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是国企的根本,国有企业最应该从地产、商业、旅游等行业中坚决退出。”

这篇报道读来让人忍俊不禁:工商联是一个全国性的社团组织而非行政机关,其领导人只能称之为“负责人”,何来“官员”的称呼?我不清楚这位“官员”脑袋里的所谓“公共服务产品”到底包括哪些,但想必医疗、教育必属公共服务产品无疑了。那么,我想请这位工商联的“官员”仔细梳理一下,在其所代表的工商联这一民营企业家“俱乐部”中,到底有多少会员从事着医疗、教育这样明显属于公共服务产品行业?孔子古训: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否可请这位“官员”在“清理”完自己的队伍以后,再回头对着国企指指点点呢。

政府与国企又是“替罪羊”?

中国的改革开放,提高了国力,增加了国民收入,也产生了一批经过艰苦奋斗、扎实创业而富裕起来的富裕阶层。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合理、合法且应予法律保护。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有性质的企业渐渐从一些行业退出,转而从事对国家、民族和人民生活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行业和支柱行业,比如装备制造、能源矿产等。

自1998年以来,房地产行业进入了空前繁荣的时期。由于该行业利润率较高而行业壁垒较低,致使大批企业纷纷进入,行业内竞争愈演愈烈。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的发展,国有房地产企业的比例逐渐缩小,到90年代末本世纪初,房地产国企的比例已然降至20%左右。在大家耳熟能详的房地产品牌中,几乎悉数是非国企类型的企业,比如万科等。2007年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市场正处于景气高位期,在这个时期,市场的主角仍然是非国企类型的房地产企业。

在次贷危机影响之下,2007年下半年,全球房地产交易量急速下滑,2008年,全球房地产成交量低于近年来的平均水平。2008年数据显示,深圳、北京、上海、广州等中国一线房地产城市有交易量萎缩乃至房价下跌的迹象,我国房地产进入“拐点”。在国内住房的投机现象以及国际上金融海啸的双重压力之下,2008年中国房地产销售价格节节下滑,各地开发商大呼政府要“救市”。

一方面当初房地产价格猛涨时,政府成了抬高批地价格的“替罪羊”;而今房地产徘徊高位,老百姓怨声载道的时候,国企又成了抬高市场价格的“替罪羊”。这些把持话语权的房地产大亨们的理论是:市场好的时候,你国企不能分享;市场大跌的时候,政府要“救市”;市场回暖的时候,你国企更不能参与。但这样的理论何其荒谬?!

住房是非公共产品?

国家资本退出某一行业,完全由市场自由竞争,其结局必定是垄断:垄断者要么是“携资本以令诸侯”的本土寡头,要么是拥有强大资金背景的外国资本。当国家资本退出后,政府对这一行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则必然受到影响,届时,政府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中国大豆及食用油行业的溃败,即是非常典型的案例。

住房、医疗和教育,被当代老百姓称为新“三座大山”。住房是老百姓的生存之所,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特性。2007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形势的变幻,大批“避险”资金(也包括境内规避通胀的资金)进入中国,其中很大一部分投入到了房地产行业。因为不动产自古就是财富最好的载体,这一轮房地产的暴涨,根本原因正在于此。在这个过程中,是谁赚了个盆满钵满?又是谁在忽领涨忽又“领跌”,紧紧配合了国际资本的战略步骤?

和谐社会的建设,是需要金钱做物质基础的。如果房地产大亨们能够按照央企上缴税后利润的比例,自愿将其税后利润上缴国家,使得国家可以用这笔钱,投入到农村医保建设、医疗改革、增加教育投入、发展国防等事业中去,那么,本人届时也会主动收回此文中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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