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如何向西方介绍中国

时间:2022-03-26 10:00:20 来源:网友投稿

晚清以来,西方关于中国的观察文本层出不穷。从卫三畏的《中国总论》、盧公明的《华人的社会生活》,到明恩溥的《中国乡村生活》,西人的研究不仅包含着对异国的好奇,还有传教等复杂因素。在西方的有色目光下,中国形象难免遭受歪曲。而中国对此的回应,起初是沉默,后逐渐发声,出现了陈季同《中国人自画像》、辜鸿铭《中国人的精神》和林语堂《吾国与吾民》等作品。随着更多华人自觉投身到向西方介绍中国社会的行列,对西人偏见的反驳之声从情感上的拨正,渐趋于理性的分析,《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一书,便是中国人首次以社会学的视角观察中国,以学术方式面向西方展现中国社会生活的著作。书中理性论述了中国的家族制度、社会组织、佛教之影响等方面,这在中国乡村社会学乃至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可以说有着某种开山之功。本文试图梳理此书撰写的来龙去脉,阐释其内容结构,并探讨其学术价值,努力为这部华人用英文出版的最早的中国社会学著作进行历史定位。

20世纪初,陶孟和与梁宇皋赴英国求学,就读于伦敦大学经济学院。陶孟和名履恭,以字行,1887年出生于天津,家学深厚,先于私塾就读,后赴日本、英国求学。留日期间他曾与同学编译出版了两卷本的《中外地理大全》,广受欢迎。他在英国师从著名的社会学家韦斯特马克、霍布豪斯,与马林诺夫斯基是同学,还加入了当时有名的费边社。梁宇皋1888年出生于马来西亚,1908年到英国深造。陶、梁两人结识并成为学友,都对社会哲学和比较社会研究充满兴趣。两位中国留学生在汲取英国社会学、人类学的理论知识的同时,也在打量西方,审视自身。

1912年,陶、梁二人想要给西人编纂一部论述中国社会生活的书籍。动笔之时,陶孟和才强烈感到,个人的经验实在有限,而中国的历史则是如此漫长。他翻检古今书籍时,又觉史书、方志中关于百姓生活的内容,多属文人舞弄笔墨所为,偶有论及之处,也往往是陈词套语,简略空泛。中国人对于日常生活向来不加措意,平民百姓在历史中一般也都只是沉默者。在缺乏相关统计数据的情况下,要认知和书写有关问题,还是应该尽可能多地去采用文献来进行定性和理论分析为好。

1913年,在韦斯特马克的社会学研讨课中,陶孟和曾上交自己的课程论文《中国的家族制度》,后来这篇论文发表于英国的《社会学评论》,彼时他的老师霍布豪斯正好担任此刊编辑。1915年,陶、梁合著的《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一书正式出版。其中有关乡村生活、家族、乡村社会等几部分,是梁氏参考陶氏的《中国的家族制度》一文而写成,陶孟和则补撰了书中有关城镇管理、社会生活以及中国佛教等部分。最后,该书由霍布豪斯作序,作为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政治研究丛书”中的《社会学专刊》第四种出版。

《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一书采用西方社会学和人类学的观察视角撰写,全书大体分为三部分:乡村的内在运作;城镇管理与城镇生活;佛教对中国的影响。在初版序言中,霍布豪斯强调此书旨在“帮助英国人了解中国生活”,以回驳此前西方流行的对中国专制的政治制度、陈旧的家族体系、落后的祖先崇拜的那些惯常的批评,进而据此指出中国人家族生活的道德价值、牺牲精神及社会功能。书中一个突出特点是时常将中西进行对比,并与西方的中国研究进行对话,注意反驳西人的一些偏见。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以家族为核心的社会制度,包括家族、祠堂、村庙,考察乡村生活的内在运作。最为重要的是指出中国的家族体系并非陈旧不堪,而是承担着多种有效的社会功能。乡村以家族为中心,实现了司法、教育、公共卫生、道路交通各个方面的自我管理。在皇帝为顶端的金字塔等级秩序下,乡村拥有无可比拟的自治性。在乡村和城镇的管理当中,家族的道德价值、社会和政治功能得到体现:家族作为中国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社会生活之基础。家庭生活成就了个人牺牲的精神,发挥赡养、社会救济的作用。作者指出,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中国家族是家族社会主义(family socialism)的典型。其中,祠堂不仅是联结家族和宗族的纽带,还发挥着公共教育、修路等作用;乡村中的祭祖现象,并非原始落后的祖先崇拜,而是凝聚家族力量、寄托慎终追远之情的途径;村庙是乡村的社会活动中心,除了和宗祠重叠的管理功能,还处理大小犯罪案件,可在未来中国乡村的改革中转化为公共机构。书中强调,村民的自我组织和管理相当完善,对来自外界的干预也最为戒备和反感,因此任何必要的改革都只能从内部进行。

第二部分,则是对中国城镇管理的介绍。作者将中国政治概括为:中国政府由民众组成,为了民众,但不总是经过民众。皇帝、官员的职责都是照料人民,清朝管理者是守护人,士农工商各司其职,没有形成明显的社会阶层分化。从中央政府到地方衙门,形成了金字塔形的等级制。城镇管理简要,知县是县级层面唯一的政府官员(sole government official),地方实行保甲制。作为父母官和政府的具体化身,县官要教育百姓、处理案件、收取赋税、主持祭孔和考试等。家族、士人圈子、商人行会、艺人团体等由职业构成的组织,以及自发形成的小规模社会救济和互助团体,构成了协助知县进行管理的社会组织。斋戒教、兄弟会等秘密社团也流行于民间。同时,书中还以一个中国人的生命历程为序,考察其从出生开始,如何在关系之网中生存并发扬利他主义的精神,由此展示中国人的城镇生活,对女性地位、教育方法、婚姻制度、娱乐活动等都有探讨,并力图纠正那种认为中国家族体系陈旧、习俗和传统成为负担等所谓的西方偏见。

第三部分,专门介绍了那些受佛教影响的风俗和传统,讨论佛教如何形塑了中国社会。文中批驳了那种认为佛教只带来偶像崇拜、中国道德精神仅仅来源于儒家而没有佛教因素的观点,认为佛教滋养了中国人的哲学、数学、天文学,由佛教带入的道德观念弥补了孔子的教诲,有关佛教的典礼、仪式则提供给人们祈祷之途。盂兰盆节及目连救母的故事,和中国原有的孝顺、慎终追远的思想契合,丰富和明确了中国人关于地狱的观念。佛教还增加了公共娱乐的机会,丰富了戏剧元素,带来极乐净土、轮回转世、不朽、菩萨等观念。总之,佛教对中国智识、精神影响深远,是丰富而非替代了原有的本土文化。

该书在西方出版,文中无处不在的“我们”等字眼,以及反驳西方对中国妇女地位低下、祖先崇拜、父权制管理等方面过于夸大了的某些偏见和误解,都显示出强烈的中国意识。另外,此书的比较研究特征也十分突出。横向上与西方特别是英国进行对比和类比,如认为村庙集合了英国郡议会和地方法庭的作用;纵向上感叹中国社会之变迁,对士人圈子的没落唏嘘不已,感慨绘画、篆刻等娱乐方式都“已被今天平淡的生活冲刷殆尽”,担忧中国个人主义发展而危害利他主义为核心的家族精神,以及现代女子教育改革的不尽如人意等。作者还以西方的困境为戒,思考中国如何避免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在工业革命时期所遇到的问题。这些观点,虽未必都正确或得当,却可见作者当时的“中国心”所在和对西方近代文明的某种反思。

《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一书面向西方,从中国人的立场出发,对本国的乡村与城镇生活进行介绍与研究,可以说开启了中国人以社会学从事中国研究之先河。但此书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在一系列中西先行文本的基础之上完成,并启迪了后来中西学人对中国乡村社会的书写。

19世纪下半叶以来,欧美社会学和人类学方兴未艾。此书经常指责西方观察者以他们的逻辑来观察中国,但由于作者是在英国接受西方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实则也不自觉地在用西方眼光打量自身。这主要反映在作者的理论方法背景、书中对话的对象等方面。首先,该书回应了西方世界对中国及其文明的偏见,这种回应本身,就可见西人作品的阴影。1915年以前,西人中写作中国社会生活的书籍,闻见录和研究相互掺杂。其中描写中国乡村较为全面的有卫三畏、卢公明和明恩溥的书。而中国人在此之前的相关回应专著,仅有1884年陈季同用法语所著《中国人自画像》一书。陶、梁合著的书呼应前者,回应了此前西人有关的不公正批判。如指出祭祖是对过去的尊崇、对社会归属感的追寻,而非落后的宗教崇拜,家族和长老处理地方事务,是遵循着“无政府主义的或者说自由放任的生活方式”等。书中还将中国社会制度和柏拉图理想国原则进行类比,凡此都是用混合了西方术语的方式来加以表达。

不仅如此,陶、梁所著《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一书,在结构与思路上,也与西人相关著述有接续之处。如该书与明恩溥的《中国乡村生活》(1899年),就都是从中国乡镇入手来展现整个中国社会,以乡村作为中国缩影,将乡村作为自我管理的组织,并讨论过继和收养现象、妇女地位、互助团体等中国问题。另外,此书的参考书目也包含了不少西方描述中国社会的著作。其中关于祖先崇拜、妇女地位的讨论,就对庄士敦的游记《从北京到曼德勒》引用甚多,也多次提及高延的《中国的宗教体系》。这些参考书目不仅反映了作者的学术视野,有时也能直接反映出其知识来源。1923年,陶、梁的书再版,又名 Life and Labour in China,几乎与英国社会学家查尔斯·蒲司于20世纪初的调查成果《伦敦人的生活与工作》(Life and Labour of the People in London)名称相似,由此也可以看出此书的学術背景和努力方向。这些学人著作都可归结为英国社会调查运动兴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社会学发展以及费边社成员努力的成果。

对比后来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研究,此书与之虽有关联,但也有内容上的不同和方法上的距离。该书出版时,中国包括乡村社会学在内的整个社会学学科都处于起步阶段。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与乡村建设运动紧密联系,中国出现了一大批以乡村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如顾复主编的《农村社会学》(1924年)、周谷城的《农村社会学新论》(1929年)、杨开道的《农村社会》(1930年)、言心哲的《农村社会学概论》(1933年)等。《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同样关注农村,但志不在展示农村全貌,特别是其贫弱落后的一面,更未以后来乡村社会学普遍所用的“贫、弱、病、私、愚”来归纳农村特点。这与作品本身面向西方社会,作者具有某种文化民族主义倾向不无关系。

陶、梁的书虽以定性方法为主,但对后来者不乏影响,最值得关注的是此书对家庭制度的分析。学者对中国家族的关注由来已久,并非始于陶、梁。此书承接了辜鸿铭对家族制的评价,从社会学角度提出了“家族社会主义”的观点,并为后学继承。1884年,辜鸿铭在《中国人的家庭生活》一文中,通过对家庭生活的历史描绘,指出中国式婚姻以为祖先履行义务为目的,家庭成员聚族而居的制度虽有损个人独立,却利于妇女心智发展,中国的道德和社会责任的基础也根植于家庭关系。同年,在以法语出版的《中国人自画像》中,陈季同把家庭比作以平等、友爱为基础的“合作社”;明恩溥则提到中国家庭作为不稳定的社会生活单元,庄士敦也将家族看作社会单位等。但从陈季同到庄士敦,都没有明确而专门地探讨家族的社会功能和道德价值问题。而此书则对家族进行了社会学的解释,提出了“家族社会主义”的观点,强调家族是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承担着赡养、社会救济、犯罪预防与惩治等职能、在家族这个有机体中,个人价值的实现是通过为家族做贡献的方式得以呈现的,因此,中国家族实际上践行了某种程度上的社会主义。1925年,著名人类学家葛学溥在《华南乡村生活》一书中提出了“家族主义”概念,认为在家族主义为核心的社会制度下,所有的行为、标准、观念都产生或围绕着基于血缘聚居团体的利益。葛学溥的论点虽有新颖之处,却并非完全首创。他们都将家族作为中国社会生活的基础,以家族入手来分析地方运作、道德标准、心态价值,认为村落独立于国家行政。尤其是他们都重视对孝道和祖先崇拜的分析,认定这是基于血缘的集体精神的体现。20世纪30年代费孝通留英师从马林诺夫斯基,写下《江村经济》,同样作为中国人写给西方读者的著作,也是将“家”作为农村中的基本社群来看待。不妨说他们都是在将家庭或家族作为乡村的核心这样的理路下展开论说的。后来西方的中国研究对此书的参考也集中在家族以及引申出来的地方自治等方面,关注孝道、祖先崇拜,或者借用此书“利他主义”的说法。

继辜鸿铭、陈季同的有关论述之后,此书明确从学术上反驳西方对中国生活的批判,在这样的过程中又受到西方叙述的影响。可以说,作为众多乡村社会学的研究文本之一,此书在中国人的自我申诉和西人的研究中,通过继承、转化、拨正,完成了对前人研究的超越,从而对中国的社会生活做了某种自我辩护。也就是说,此书对家庭制度的社会功能和道德价值之研究,不乏学术意义,具有启迪后学之功。

晚清民国时期,中国现代学科建设的先驱们,从不同的西方国家接受各学科前沿教育,并致力于运用与推广,中国本土的社会学研究由是逐渐兴起。其对乡村的研究,多以实地调查、社区研究和功能主义为主流。在中国乡村社会学的草创阶段,《中国乡村与城镇生活》从学术角度向西方描述晚清民初的中国乡镇之基本面貌,成为华人研究社会学的开山之作,尽管作者没有就此问题展开社会调查,也并不直接针对中国本土学界,但其作为华人的那些实际生活体验仍是可靠依凭。在对前期西人著述观点的回应中,此书强调了家庭生活的价值、乡村之自治性和中国城镇管理的简便,以及佛教如何在塑造了中国传统的礼仪、观念,并提供了家族制度、乡村自治、城镇管理、佛教影响等基本概念和命题,从而为后来国人与西方的中国乡村社会学研究开辟了新的空间。虽然此书带有一定的文化民族主义色彩,甚至否认溺婴等现象的广泛存在,但其对家族制度、女性地位等问题复杂性的揭示,从学理的视角力图向西方展现中国社会的另面真相,对西方学界显然具有某种直接的启迪作用。

中国是欧洲世界的“他者”,陶、梁二人来到欧洲的土地上求学,主动参与到以西文写作和构建中国乡镇生活历史的活动当中,用混合中西特质的语言来回应西方对中国的认知与书写,无疑是难能可贵的。我们不能将其简单归入普拉特所说的“自传式人种志”,认为此书只有史料价值而无学术价值。此书以英文写作,面向西方读者,展现出一个中国人眼中的中国乡村生活,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自有其独特地位。在写作中,作者自觉运用社会学、人类学的方法,开启了国人以社会学方法研究中国乡村乃至中国社会的先河。书里既有情感与方法的结合,也有不同视角的切换,作为国人面向西方的首部社会学著作,其学术价值和文化意义都不应被忽视。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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