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是最好的

时间:2022-03-19 13:50:17 来源:网友投稿

前段时间听到两位老师的谈话,说自己班上某某某是“差生”,自己的班上还有多少“差生”。初听只是觉得刺耳,细想却让人非常震惊:“差生”的称号已经被明令禁止多年,但为什么还是屡屡出现?

“差生”是指在学校教育中,学业成绩低下、行为习惯养成不好的学生。其中,同时在两个方面表现不好的学生又称之为“双差生”。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由于“晕轮效应”的影响,学生的行为习惯常常被忽视,“差生”则主要是指学生的学业成绩方面。在小学阶段,如果学生语数两科中有一科成绩低下,则会被冠上“差生”的称号,如果语数两科的成绩都较低,则会被称作“双差生”。“差生”这一称号始自何时已不可考,但它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和九十年代初相当盛行。当时,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学生的升学,学校教育的教学质量以升学率作为衡量的标准。学校要提高升学率,学生要升学,必须要得到较高的分数。因此,教师在对学生的课程评价上,相应地也采取以学业分数高低作为衡量的标准。更有甚者,教师又根据不同的分数对学生进行了划分等级。这样,学业分数高、经常处于头等的学生便被冠上“优生”的称号,学业分数低、经常处于末等的学生则被冠上“差生”的称号。在广大山区农村,一些学校的具体做法是,学生的考试成绩达不到40分则会被划入“差生”行列。

由此可见,“差生”这一称号是教学工作中“唯分数论”的产物,是学校教育中特有的现象,是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对学生单方面评价后的主观定性。在山区农村,它几乎被每所学校每位教师所认同、所采用。在学生的成绩统计册上,“差生数”(“差生”实有人数)、“差生率”(“差生”占全体学生的比率)是两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教育管理部门也把“差生转化率”作为考评教师成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启动,随着新课程理念的深入人心,教育工作者对教育的方方面面作了全面的、彻底的审视和反思,许多不合时宜,甚至不合乎教育道德的现象和行为也正逐步消失。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差生”这一词语仍出现在一些学校的教学工作中。很显然,这是一种有悖于时代精神,特别有悖于新课程理念的不谐之音。

一、“差生”的称号不符合新课程改革的要求

“差生”产生的根源是教学中的“唯分数论”。它是在旧的教学理念的支持下,教师主观臆造出来的。在旧的教学理念下,教师以片面追求升学率为指针,以“填鸭”式的课堂教学为模式,以检测考试为手段,给每个个性、身心发展均不相同的学生“量身定做”的,校园里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分,分,分,老师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可见,学生是多么的害怕和厌恶!新课程改革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而“素质教育归根到底是个性教育,个性发展是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要求教师教给学生“完整的精神生活”,建立学生“个人与世界的丰富联系”,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兴趣和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地、有尊严的面对世界的品质和能力”,以及获得“服膺真理与崇尚智慧”“宽容与尊重个人价值”“快乐地生活”等品质(《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由此可见,新课程改革要求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干净彻底地抛弃“唯分数论”,从关心学生的分数切实转变到关心学生的个性发展。如果依然死守“唯分数论”,依然将学生的分数高低作为教学的终极目标,就会为时代所不许,为新课程改革所不许。

二、“差生”的称号剥夺了学生的人格尊严,破坏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新课程改革强调学生“是构成教育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教育活动的最基本的对象”“对于自己的活动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力和能力”(《新课程师资培训精要》)。学生的这种主体性体现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则是教师把学生置于和自己平等的地位,在教学中共同参与认识和实践的全过程。教师不仅要承认学生的主体性地位,而且要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地位。首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因为学生也有人格,人格是主体性地位的最大体现,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都不能剥夺学生的人格尊严。

学生的主体性地位不仅表现在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参与者,也表现在其是学习评价的主体参与者。“差生”的称号,来源于教师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在旧的教学模式中,评价是教师单方面的行为,是教师的专利,学生只有被动地接受教师给出的结果。新课程改革中的学习评价已不再是教师的专利,评价活动已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新课程的理念與创新》)。学生获得了评价自己的权力,便有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点,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改变教师评价活动中的片面认识和认识活动中的不足,从而使学生获得较为公平的评价结果。同时,新课程改革要求教师放下架子,不断对自己的教学策略、方式进行审视和反思,勇敢地检讨自己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因此,教师也是教学活动中的被评者,不能把评价活动当成自己的专利,评价活动不是教师单方面的行为。如果教师放不下“师道尊严”的架子,不让学生参与到课程评价中,或是不肯承认自己教学中的不足,只凭自己的片面认识而强行给学生冠上“差生”的称号,显然破坏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剥夺了其在学习中的主动性权利,不能不说是对新课程改革的最严重的破坏。

三、“差生”这一称号是不科学的,它无法准确地表述出学生学习上的问题

学生的成绩不高,是因为他在学习活动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或是因为他的学习活动产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使他的学习活动不能顺利进行所致。找到并消除了障碍,发现并解决了问题,学生的学习活动又能顺利进行了,他的成绩是可以提高的,“差生”能够转化的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教育管理者把“差生转化率”作为教师的业绩考核指标之一,无不说明,“差生”其实不差,造成学业成绩低下的原因是其学习上的障碍未被消除,学习活动中的问题未被解决。教师应勇敢地负起应有的责任而不是推卸责任,简单地对其冠以“差生”之名了事,要知道,大多数时候,责任并不完全在于学生自己,从这一点上来说,给学生的这种称号是不科学的。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的新课程改革“关注的是学生学习的过程和方法,以及伴随这一过程而产生的积极情感体验和正确的价值观”(《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学生的情感体验是丰富多彩的,学生的价值观水平也处于不同层面。学生的学习成绩低下,要么是学习方法有问题,要么是学习态度不端正,要么是自己的认识出了偏差,等等。教师只有明白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才能对症下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促使学生进步。“差生”的称号描述不出学生的问题所在,无法指明解决问题的明确方向。相反,这种所谓的“差生”一多,只会增加教师的悲观情绪和消极心理,从而,使教师产生消极的、不合时宜的做法。笔者身边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教师采用强迫、诱导的做法,让所谓的“差生”留级、转学,或是将其划入“带读生”(带着在班上读,考试不计成绩)行列,以达到减少自己所教班级的“差生”人数,推卸教育责任的目的。

在新课程改革中,教师应切实转变自己的观念,摒弃一切与教改精神不相符合的不合理教学行为,从关心学生的学业分数转变到关心学生的个性发展,从教师主宰学生的学习行为转变到师生共同构建学习课堂。对此,笔者呼吁:取消“差生”称号,尊重学生发展!

首先,教师要走出“唯分数论”的怪圈,不以分数作为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的唯一标准,充分考查学生学习活动的全过程。具体说,就是在学习活动中,除关心学生所获得知识的多少外,还应关心学生是否有正确的学习态度、是否有浓厚的学习兴趣等学习心理,关心学生的学习方法是否得当、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程度等创造性特征,以及学生的心理、生理发展的状态等因素,将各个方面综合起来加以考察,对学生的学习活动作出更加全面的评判。

其次,要切实把学生置于主体性地位。在实际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克服教学活动中的片面认识,和学生一道构建学习课堂,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学习还给学生,要勇敢地让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特别是要让学生来主宰学习活动。要让学生参与到学习活动的评判中来,给他们充分的发言权,让他们评判自己的得失,让他们评判课堂教学的成败。

总之,教师要切实把学生放在和自己平等的位置,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除关心学生的成绩高低外,对学生还要施以更多的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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