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

时间:2022-01-11 20:43:01 来源:网友投稿

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报告

(摘要)

1规划范围、标准和任务

1.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南起南环河,北到灵芝镇小善村、路家湾、泗汇头、赵墅和洋江村一线,东起越东路及新开杭甬运河,西至绍大线和石堰江一线,总面积为64.74 km2,全区河湖水面积为13.48 km2,占总面积的20.82%。本次规划区面积为55.15 km2(扣除老城区9.09 km2及环城东、南、西河水面面积0.5km2),水面面积为12.51 km2,水面占有率为22.68%。

1.2 规划标准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浙江省计经委、水利厅浙水政(1998)559号文件及《任务书》的要求,确定规划区河道防洪标准按100年一遇。

1.3 规划依据

(1)《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告》及《调整意见》

(2)《创建绍兴大都市绍兴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研究》

(3)《绍兴市越城组团分区规划方案

(4)《萧绍平原治涝规划报告》及《绍兴县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5)《曹娥江流域防洪规划报告》

(6)《绍兴市城区防洪规划报告》

(7)《绍兴市区河道治理保护规划任务书》

(8)有关规程规范

1.4 规划原则

(1)按照《水法》、《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城市规划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

合治理的原则;

(2)本次规划要与《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萧绍平原治涝规划》、《绍兴市城市防洪规划》及有关规划内容相衔接;

(3)建设高标准的防洪排涝体系,形成南北畅通、东西沟通、纵横连接、排灌自如的骨干河网体系;

(4)遵循平原河网现有水系基本格局,保持水乡风貌,充分发挥水生态环境综合功能;

(5)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对原农村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符合大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1.5 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为200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

1.6 治理规划任务

为了提高规划区内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改善与保护城市水环境,协调好规划区内河道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以及有效地规范水域和岸线管理的总体要求,其主要任务是:

(1)根据防洪排涝标准,研究提出规划区主要河道防洪排涝工程的总体布局及规模;

(2)根据保护与改善规划区河道水环境要求,提出水域布局及水质要求;

(3)在满足防洪排涝的前提下,研究并提出城建、交通等工程涉河建

筑的规划建设原则;

(4)对规划区内所有河道进行堤线整治规划,明确管理保护范围;

(5)研究并提出大环河的规划方案

(6)提出河道治理实施意见和管理意见。

1.7 工程等级及岸线布置原则

1.工程等级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绍兴城市属3等防护对象,相应的主要建筑物级别属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属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岸线布置原则

(1)确保南北向洪水排泄畅通以及东西向主要河道的贯通,对河道过窄地段进行拓宽。主要行洪河道宽度不小于30m,骨干河道宽度不小于15m,支流河道宽度一般不小于8m。

(2)支流整治考虑区内河网分布尽可能均匀,在保持原河道走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顺直、拓宽、延伸和沟通联成河网。

(3)断头河尽量沟通,对溇底尽量保留,局部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保证工程整治前后河网水面积及河道蓄水量基本保持平衡。

(4)在保持水流通顺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征地及拆迁,节省工程投资。

(5)在满足防洪要求前提下,结合城建、环保、交通、旅游、文化等需要,统一协调。

3.河道设计断面

根据河道实际情况,河道设计断面拟定三种方案。

方案一:对未开发区或条件许可的河道采用低坎+护坡的复式断面型式,即底部基础采用抗冲刷的直立式浆砌块石挡墙,挡墙顶高程一般为4.30m,挡墙以上部分采用斜坡式护岸,坡度为1:4至1:5,坡面绿化;

方案二:对已开发区块骨干河道及支流,采用占地面积小的重力式挡墙,堤顶高程根据地面要求确定,面层采用20cm厚条石贴面;

方案三:北部水域宽阔,主要河道护岸设计断面以低坎+自然坡为主,坎顶高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局部可略低于常水位。

1.8 大环河治理规划

绍兴是著名的江南水乡,素有“东方威尼斯”美称。城内河道纵横,城外水网密布,古城四周环城河碧水环抱,城内街随河走、河街相依是绍兴古城的基本格局,“水在城中,城在水中”是绍兴古城的一大特色,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水乡城市格局仍基本得到保留。绍兴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性质为“长江三角洲南翼以酿酒、轻纺、电子为特色的区域中心城市,以历史文化和山水风光为特色的著名旅游城市。”规划区范围进一步扩展,总面积为1490 km2。在城市化的今天,创建独具绍兴特色的“水中大城市”是历史的必然。同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绍兴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研究中提出三大组团+绿心的未来城市发展总体结构,提出了以水为脉络,连接组团,融入绿心,延续城市、人与自然的亲密关系;以水为母体,构建现代都市新空间,在对立统一的意义上,获得传统水乡与现代水都的完美结合,精心保护和合理利用绍兴优越的自然条件,把绍兴建设成为环境宜人、形象优美的生态绿市。在规划绍兴大都市三大组团+

绿心中,水域面积占了相当大的比重,绍兴古城水域面积占5.3%,柯桥组团水域面积占18%,袍江组团水域面积占15%,绿心水域面积占规划面积比例更是高达30%以上。

近几年,随着城市规模的进一步扩展,城区绍大线、越东路、越南路等主要外环路已建成,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做好河道和湖泊的净化、绿化、美化、文化、亮化工程,基本形成“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现代水都特色,需要规划建设大环河,使之成为景观河道、生态河道、连接河道及防洪河道。大环河连通了鉴湖、犭央犭茶湖、青甸湖、迪荡、瓜渚湖及大坂湖等几大湖泊;连接了东湖、禹陵、会稽山旅游度假区、柯岩、兰亭等几大景区;大环河既是现在越城组团外环河,随着城市发展,还将是以后城区的中心河。大环河是越城组团与绿心连接的一条绿色纽带。建设大环河,并在大环河两侧建设生态型绿带和湿地、湖泊等,有利于提高越城组团的整体生态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开发水乡旅游资源和促进城市近郊的综合开发,对提高越城组团城市品位、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和体现绍兴水都特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 骨干河道及支流治理规划

根据防洪规划及可研成果,结合《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依据岸线布置原则:确保南北向洪水排泄畅通以及东西向主要河道的贯通,主要行洪河道宽度不小于30m,骨干河道宽度不小于15m;支流整治考虑区内河网分布尽可能均匀,在保持原河道走向的基础上进行适当顺直、拓宽、延伸和沟通联成河网,支流河道宽度一般不小于8m;断头河尽量沟通,以改善水质,对溇底尽量保留,局部水域河网进行改造整治,确保工程整治前后

河网水面积及河道蓄水量基本保持平衡,对规划区内各级河道的治理分述如下:

1.城东片

城东片区内河网纵横交错,南北向主要河道有平水东江、平水西江、直宫江、禹陵江及东支干1#、东支干2#和东支干3#。东西向主要河道有古水道、浙东运河。

(1)平水西江:河道长度3544m,堤线布置考虑两岸建筑物的影响,采取两侧拓宽方案,其中上游龙舌嘴至越南路段(长500m)已治理完成,河宽30m。舜江路~五泄路段(长250m)及市职教中心段(长250m)受地形条件限制,拓宽难度较大,且现状沿河绿化已经成型,则该两段控制河宽不小于25m,其余河段控制河宽不小于30m。

(2)直宫江:南起平水西江,北至浙东运河,是贯穿城东开发区的主要南北向河道,河道长度2884m。由于两岸大部分已进行开发,堤线沿原河岸线布置,局部河段适当拓宽。南端与平水西江进行连通,控制河宽不小于15m。

(3)禹陵江:河道长度2067m,规划堤线基本按原岸线布置,根据现状河宽及两岸建筑物,确定南环河~天姥路段(长650m)控制河宽不小于25m,天姥路~四明路段(长600m)控制河宽不小于30m,四明路~稽山桥段(长817m)控制河宽为35~40m。

(4)古水道:河道长度2435m,为东西向河流,西起环城东河,东端与浙东运河相通,河岸线基本顺直,主要起平、汇水作用,岸线布置基本沿原岸线布置,局部进行适当拓宽,控制河宽不小于30m。

(5)浙东运河:规划区内西起环城东河,东至平水东江,河道长度2838m,为浙东现有主要水上交通要道,堤线基本沿原河岸线布置:东湖中学以西段规划河宽15~25m,东湖中学以东段规划河宽为35~50m。

(6)东支干1#:南起浙东运河东湖中学段,北至罗家庄附近铁路桥,长1365m,河道控制宽度不小于15m。

(7)东支干2#:南起浙东运河玉龙桥,北至罗家庄附近铁路桥,长669m,河岸基本维持原状,宽为28~88m,适当顺直。

(8)东支干3#:南起浙东运河与直宫江交接处,北至火车东站东侧铁路桥,长983m,除铁路桥段附近局部宽度10m拓为15m,其余宽度均大于15m,维持原状。

城东区支流河道共26条,原长20.03km,原水面581.9亩,规划后河长20.58 km,水面586.5亩,水面减少2.6亩。规划后全区总水面共2000.5亩,比规划前增加161.9亩。城东片骨干河道及支流治理布置见城东片河道规划布置图。河道参数及骨干河道主要功能见表。

城东片骨干河道参数及主要功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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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环河水面不包括大禹陵景区入口处人工水域面积100亩。

城东片支流河道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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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南片

城南片区内主要南北向水流通道有坡塘江、南池江及南支干1#、南支干2#,区内断头河较多,小河间的连通性差,岸线曲折。

(1)南池江:规划区内南自南环河,北至环城南河,是南北向主要行洪河道之一,河道长度1670m,河宽大部分均在30m以上,仅东、西俞家

舍河段长约80m范围内河宽20m左右,堤线布置要求向西拓宽10~15m,其余河段堤线基本沿原河岸布置,对局部河岸进行适当顺直,治理后最小控制河宽为30m。

(2)坡塘江:南起南环河,北至环城南河,为南北向主要行洪通道之一,河道长度1735m,秦望路以南河宽50~100m,秦望路以北分为东西两条支河,现东支河河宽一般在12~35m,堤线按不小于25m控制,西支河河宽一般在5~12m,堤线按不小于15m控制,以保证两支流总宽度大于40m,其他段沿原河岸线进行堤线布置。

(3)南支干1#:为亭山与龙山之间区域的主要排涝河道,现有河道北端已被秦望路截断。此次规划该河道在原有河段的基础上,穿过市电气承装公司院内的绿地与季家娄河道连接,下游在河山桥处与娄宫江相通,重新形成通畅的排涝河道,河道长度2820m,河宽控制不小于15m,其余段堤线基本沿原河岸。

(4)南支干2#:为南北向主要排涝河道,长度为1550m,南环河至秦望路段河道宽窄不一,最小处仅为3.5m,最宽处有38m,结合城中村改造,对较窄河段进行拓宽,控制河宽不小于15m。秦望路至环城南河段穿过浙涤厂区,河宽仅8m,为顺利排涝,控制河宽不小于15m。

城南片区内支流河道共16条,原长12.10 km,原水面392.8亩,规划后河长12.57km,水面380.6亩,减少水面12.2亩。规划后整个城南片水面面积1162.5亩,新增水面267.5亩。城南片骨干河道及支流治理布置见城南片河道规划布置图,河道参数及骨干河道主要功能见表。

城南片骨干河道参数及主要功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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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片支流河道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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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西片

城西片南北向主要河道有娄宫江、直塘江、石堰江、钟堰江、新桥江;东西向主要河道有鉴湖、古运河、龙横江,另有主要湖泊青甸湖。

(1)娄宫江:规划区内南自五洋桥,下游在偏门处与环城河相接,为主要行洪河道,有是近期大环河的组成部分,河道长度3210m,五洋桥至直塘江口长1150m,河宽基本在50m以上,规划河宽不小于50m。其余河段河

宽一般在30~45m,其中河山桥~湖南岸前畈段局部仅20m左右,要求对该段进行拓宽,河宽控制不小于30m。

(2)直塘江:上游在小隐山脚与娄宫江相接,下游在树下王附近注入鉴湖,河道长度1615m,为城西片南北向主要行洪河道,并为近期大环河的组成部分,河道基本顺直,结合城中村改造,控制最小河宽为35m。

(3)鉴湖:在规划区内东西长度3462m,湖面宽度27~350m,鉴湖东端在偏门处与环城河相连,为东西向的主河道,岸线基本沿原河岸线布置。

(4)龙横江:东起环城西河百花苑,西至钟堰江,河道长度1825m,铁路以东段河宽为20~120m,铁路以西段河宽仅为5~8m,铁路以东段堤线基本沿原河岸线布置,进行适当顺直;铁路以西段堤线进行拓宽整治,河宽控制最小宽度为15m。

(5)钟堰江:南自鉴湖的钟家堰,北入青甸湖,河道长度2431m,为南北向主要行洪通道之一,河道基本顺直。拓宽段主要有两处:一为钟堰江自鉴湖的入口,另一处为绍大线至青甸湖段,其余河段岸线基本沿原岸线布置,最小控制河宽为25m。

(6)石堰江:南起鉴湖画桥,北至青甸湖,河道长度1385m,为南北向的主要泄洪通道之一,堤线布置基本顺直,局部进行拓宽,最小控制河宽为30m,现有500m护岸正在整治,完成后最小河宽已达30m。

(7)新桥江:南起云栖桥处龙横江,北端穿过绍大线公路汇入青甸湖,长度2100m。河道较宽,基本宽度约为100m,岸线基本沿原岸线,局部曲折河段适当顺直。

(8)古运河:规划范围内古运河东起环城西河,西至大树江,河道长度

2250m,其中西廓吊桥至铁路桥段河宽一般为15m,最窄处仅为8m,铁路桥以西一般20~25m,规划河道拓宽控制宽度不小于20m。

城西片区内支流共有24条,原长14.69 km,原有水面630亩,规划后河长15.58Km,水面面积为642.2亩,新增水面12.2亩。规划后城西片总水面面积3504.3亩,规划后区内共新增水面88.8亩。

城西片骨干河道及支流治理布置见城西片河道规划布置图。河道参数及骨干河道主要功能见表。

城西片骨干河道参数及主要功能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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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片支流河道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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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城北片

城北区内河湖密布、水域宽广,水流平缓,众多区块被水道环绕,零星分割成岛形,目前区内城建开发程度相对较低,大多为农田。该区处于绿心区块,主要为生态农业园区,以保留自然风貌为主。该区主要河道有大树江、上下官渡、上沙盆底、窑湾江等。

(1)大树江:南端通过铁路桥孔与青甸湖相连,为青甸湖向北泄洪的主要行洪通道,其中青甸湖铁路桥至女迪村段河宽一般为30~80m,古运河北侧局部河宽仅14米,需拓宽至30米。女迪村至小善村段河宽为290~340m,堤线布置基本沿原河岸。

(2)上下官渡:南端通过39号铁路桥孔与环城西河相连,为环城西河洪水北泄的主要行洪通道,水面较宽。近年来,39号铁路桥涵拓宽工程已完成,拓宽后的铁路桥涵宽度为14.50m。堤线布置基本沿原河岸,局部

进行顺直。

(3)上沙盆底:南端通过42号铁路桥孔与环城东河相连,为南北向的主要行洪通道之一,洪水经上沙盆底后分东西两路分别流向湘家荡和大桶盘、泗汇头北泄。水面较宽,堤线布置基本沿原河岸,局部进行顺直。

(4)窑湾江:南端通过47号铁桥孔与平水东江相连,承接平水东江的下泄洪水,下游与两头池、沈马塘相连。杭甬运河在本规划范围内从窑湾江南端的越州桥经窑湾江、两头池、沈马塘北上至赵墅东端,长5.16km,目前杭甬运河工程试验段已正在实施。

城北片区内支流共有30条,原长26.03 km,原有水面3001.5亩,规划后河长25.47km,水面面积为2927.6亩,减少水面73.9亩。规划后城北片总水面面积12086.8亩,规划后区内共新增水面87亩。河道参数及骨干河道主要功能见表。

城北片骨干河道参数及主要功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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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片支流河道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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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后各片的水面面积及水面占有率见表。

规划区各片面积及水面面积(规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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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关于铁(公)路桥扩孔工程

根据《萧绍平原治涝规划》的要求,本规划范围内杭甬铁路桥孔需扩孔宽度为40米,在城市防洪工程中已实施完成扩孔32米(一期),还预留青甸湖铁路桥扩孔8米。现结合西环河中远期的规划要求,需对青甸湖至横江溇处铁路桥进行扩孔,在保留原有桥孔4米的基础上再扩12米。相邻104国道需扩建桥孔25米。

中远期西环河经大汶渡,在对旗山脚下穿漓渚铁路,该处原铁路桥孔宽6米,需扩孔24米。

2 河道管理

2.1 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为加强主要行洪河道及骨干河道的管理,建议设置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并隶属于绍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2.2 水系生态保护目标及相应措施

2.2.1 水系生态保护目标

1、根据2002年4月25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条例规定。鉴湖水域的保护范围分特别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1)特别保护区指鉴湖主体水域以及南侧一千米,北侧五百米内的水域,以及西郭水厂取水口水域(青甸湖)上游一千米、下游五百米内的水域。

(2)一般保护区指绍兴市市区稽山桥至东跨湖桥段主体水域,南池江、坡塘江、娄宫江、漓渚江等上游水域,特别保护区北侧边界至萧绍铁路间的下游水域(本规划范围内的环城西河以西河网)。

根据《条例》第三条鉴湖特别保护区内的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类(含二类)水质以上标准;一般保护区内的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类(含三类)水质以上标准。

2、城北片规划绿心范围内的河网、湖泊水域以及迪荡、外湾、湘家荡水域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参照鉴湖一般保护区内的水质标准,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三类水质标准。

3、除鉴湖特别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及其以上所述水域以外的河网水质,应不劣于四类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2.2.2 相应措施

1、规划区水域保护,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2、规划区水域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污染水体的项目,必须从严控制,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许可证规定的要求执行;

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以及工业废渣、尾矿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水体清洗有毒污染物的船只、车辆和容器,禁止在湖泊岸边堆放、存贮固体废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使用剧毒或高残留农药;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控制对水体的污染。

6、水域保护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已有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正常运转,不得擅自关停和闲置。

7、规划要求优于三类(含三类)的水域保护范围内,严禁新建和扩建印染、电镀、造纸、制革、化工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体的项目。污染严重、又难以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限期搬迁或关闭;

8、船舶驶经鉴湖特别保护区,不得排放含油污水或生活污水;驶经一般保护区,排放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9、城镇自来水厂取水口、青甸湖绍兴市西郭自来水厂取水口周围一百五十米内的水域,禁止种菱、种草、网箱养鱼和河蚌育珠。

2.3 管理设施及管理项目内容

2.3.1 管理设施

为了实现城市防洪工程水利建设现代化和管理科学化的目标,以方便、实时、全面掌握工程的运行动态,需完善水文观测设施,建立“平原水网水位自动测报系统”,设立与防汛部门、气象部门、水情监测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专线通讯网络,确保资料传递迅速可靠及防汛抗洪指令畅通。开发汛情预报软件,使其能迅速运用收集到的资料,对汛情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并为采取相应的抗洪措施提供依据。

2.3.2 管理项目内容

1、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及《绍兴市河道管理办法》(绍兴市人民政府第16令)的规定: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防洪标准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标高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

跨河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2、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水行政部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水面养殖的渔箔、渔具设置不得影响行洪河道确定的行洪宽度。

3、根据绍兴市区河道保洁的实际情况,还应组织河道清草队伍,以保证河道的水质清洁和水环境的改善。

2.4 生态绿带(管理保护范围)

2.4.1 规划主要依据

1、有关水的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范;

2、《绍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绍兴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3、同济大学《创建绍兴大都市绍兴中心城市综合发展研究》;

4、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建设国家生态城市的要求。

2.4.2 规划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有关要求,需加快城市范围内道路和铁路两侧林带、河边、湖边、海边、山坡绿化建设步伐。要将城市范围内的河岸、湖岸、海岸、山坡、城市主干道等地带作为“绿线”管理的重点部位。

依照“城市规划区内的公路、铁道旁的防护林带宽度每侧按三十至五十米进行规划设计,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宽至五十米以上。按99年5月《绍兴市城市经化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内河宽度在20米以上的,至少一侧绿带不小于8米。依照建设现代水都和国家生态城市要求,对规划区内河

道分级设定生态绿带。

1、骨干河道:根据河道宽度及作用,一般绿带宽度要求不小于20~30米,城中村等旧城改造区块不小于15米,地处绿心骨干河道绿带宽度要求不小于60米;

2、大环河:沿河绿带要求不小于30米,旧城改造部分控制绿带不小于20米。“一河一路一绿一景”河岸绿带一般要求不小于50米,地处绿心地带,每侧绿带要求控制在150米;

3、规划区内主要湖泊:按生态绿带保护要求,一般控制在100米;

4、其它规划区内支流河道:河宽大于20米两侧绿带按15米控制,河宽小于20米,两侧绿带按10米控制;

5、新建成区及在建区块,根据现状,不再划定生态控制带;

6、有专题景区规划河、湖岸生态绿带,在建设中按审批规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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