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2-01-12 16:38:50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度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自查报告2篇

一、排查工作基本情况

1.排查党员总数(含在册、未收到回执及其他)

我党总支共计排查党员总数为76名,含在册党员64名、201X 年至今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12名。在12名转出的党员中,有2名党员(徐梦侠、陈铁)的组织关系转出回执没有及时收到,后经过联系沟通,目前已经都收到了回执。

2.201X年度在册党员党费交纳情况

我党总支201X年度在册党员均正常开展党员活动,并按期交纳了党费。

3.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审核情况

我党总支根据市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及时制定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于20PC年3月完成了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报和审核工作。

4.党员失联基本数据及简要情况分析

我党总支无失联党员。

5.“口袋”、流动、生活困难、参教信教等五类党员数量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我党总支无“口袋”、流动、生活困难、参教信教等五类党员。

6.其他类型党员情况及原因分析(无主档案党员、挂靠在本党组织但未落实支部的党员等)

我党总支无其他类型党员。

二、主要做法

1.动员部署情况(会议部署、组织实施、组建工作组及开展培训情况等)

我党总支在接到市局机关党委关于党组织关系排查的工作任务后,迅速召开专题部署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排查工作培训。

2.集中排查工作情况(党支部自查、工作组核查、基层党(工)委会办、审核汇总情况等)

我党总支根据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展开集中排查工作,主要分两部分进行。对于在册党员,第一支部的在职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由党小组长组织自查及信息填报;第二支部的退休党员由办公室负责党委的同志统一联系及指导填报。对于自201X年以来党组织关系转出的党员,由组织委员逐一联系确认党组织关系转出情况。党员基本情况排查表填报后,由工作小组进行信息审核汇总。

3.排查特色经验做法

本党总支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排查工作。一是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核实党员身份信息,重点核实了入党时间、转正时间及党员档案存放完整情况;二是清查201X年至今所有转入和转

出的党员,尤其是党组织关系转出回执的收到情况;三是及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并进行审核备案。

三、有关问题及建议

无。

四、经典案例摘要(此项详细材料可于5月中旬上报)

20XX年2月,我党支部党员徐梦侠离职赴美国做访问学者,但党组织关系转出回执没有及时收到。为此,在此次排查工作中,我党总支通过多种方式尽快联系到他本人。经了解,他的党组织关系已经于当时转出至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党委,并在该党委正常交纳党费。经联系沟通,他在国内的亲属从宁波市鄞州区鄞江镇党委拿回了他的党组织关系转出回执。

2016年度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自查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组通字[20PC] 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组通[20PC]6号)要求,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实际,制定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以下6个方面的党员:

1.农村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异地居住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

2.社区人户分离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3.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

4.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解除劳动关系党员;

5.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管理的流动人才党员;

6.机关和事业单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

二、排查任务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20PC年4月底前,完成党员身份信息核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联系查找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党员等工作;20PC年8月底前,完成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妥善处理等工作。

三、排查步骤

全市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大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20PC年2月上旬)

1.制定方案。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召开动员会,对本地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作出部署。

3.开展培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专题讨论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有关政策文件,使广大党务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掌握相关政策。

(二)摸排查找阶段(20PC年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排查清理。一是明确排查对象。基层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工)委,下同)和市委各专业工委会同所属党组织,核查党员名册,对各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面摸排,确保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全部纳入排查对象名单。二是核查党员基本信息。党支部对党员基本信息、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接、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外出流动、现实表现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查,填写《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记录表》,摸排出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名单。

2.联系查找。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要将查找任务明确到每一个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确定查找时限,落实查找责任。一是主动联系查找。(1)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直接与本人联系、通过亲属等人际关系联系、通过户籍信息查找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查找。(2)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经落实组织关系的,要求接收单位补开证明等方式进行确认;对组织关系未落实的党员,仍由现党支部负责查找联系和管理。二是做好调查核实。党支部要对查找时间、方式、经过、责任人等情况详实记录,一人一档。党支部在联系查找时,对取得联系的党员,要研究分析党员,失联的具体原因,调查核实党员在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看有无不合格的表现或违纪违法的行为,并对联系查找的过程和调查核实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排查工作登记表》,为规范管理或进行组织处置提供依据。三是登记造册汇总。20PC年4月中旬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报基层党(工)委和市委各专业工委核查;各区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专业工委和xx职业大学党委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各地各单位在排查工作中,要参照《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参阅资料》的排查案例,收集整理一些有代表性案例,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一起于4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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