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视察报告

时间:2022-06-15 18:12: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 2018 年工作要点安排,5 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抽调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成立 3 个视察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部分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基本情况 自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意见以来,县、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环保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重大项目建设等同安排、同部署,持续加大投入,强化环境治理,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止目前,反馈的 28 项问题整改中,16 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2 项牵头问题整改已申请延期正在加快推进,10 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问题得到落实。

 1、各级重视,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反应迅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部署要求,立行立改,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和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县上领导多次深入现场检查、督办整改工作。严格落

 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镇及相关部门均成立了整改工作机构,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力地推动了环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综合施策,整改工作成效明显。紧盯整改任务,全县上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水利局、经贸局、市监局、卫计局等牵头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项目、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煤质管控、医疗废物处置等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古仙湖水源地搬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矿山整治等整改正在有力推进。

 3、加大治理,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加大投入,实施了一大批环保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扎实推进污染减排,部分违规项目得到清理整治;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镇垃圾填埋、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城镇防污治污能力不断加强;大力实施城镇园林绿化,全县绿化水平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严格监管,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督察期间,各镇和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交办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从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 24 个群众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并公示公开。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调查等一系列措施,对建筑扬尘、油烟污染等进行了执法监管,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

 5、深入宣传,全民环保意识得到提升。以“七五”普法、脱贫攻坚、新民风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微信号、发放宣传单等方法,加强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投身治理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得到提升。加强环保整改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公开整改结果,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改,营造了良好的整改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全民环保意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单位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认识尚有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少数企业经营者法制观念不强,依法治理环境的自觉性不够。认识上存在的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问题整改的全面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提高。

 2、少数难度较大的问题整改需加大力度。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中,既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其中少数问题整改未能完全达到整改目标。如古仙湖水源地住户搬迁和治理、矿山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少数难度较大问题的整改,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3、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持续解决。从视察情况看,部分环保领域整改成效不尽如意,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持续解决。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县、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部分河道采砂、修路弃渣进入河道、个别板石加工废水直排等对水环境造成一

 定污染,尤其是黄洋河流域违法违规采砂尚未彻底取缔。少数群众焚烧秸秆、建筑及道路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不够有力,需进一步巩固提高。

 4、依法治理的合力不够。新环保法虽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执法中的责任,但是由于各单位之间综合协调不够,少数单位依法依规履行环境职责的主动性不强,没有形成依法治理的合力,问题整改后续监管和跟踪督查措施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治理效果。

 5、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基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协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整改工作。但目前全县环保人财物保障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环保执法力量不足、装备能力不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层环保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建议意见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立环保红线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指示,反复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今年中央又从国家战略层面把污染防治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一步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态度和决心。平利县既是国家生态主体功能试点示范区和南水北调重要水源涵养区,又在致力打造中国

 最美乡村,这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全县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确立环保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觉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有力的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全力整改,按期完成任务。认真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协调,通过解决重点环保问题带动面上整改工作,加大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加快推进古仙湖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住户搬迁和治理任务,确保县城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矿山开采综合整治,加快生态环境修复。抓紧实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落实畜禽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严管严控。

 3、坚持齐抓共管,依法治理。根据环保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环保责任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好环保职责,坚持齐抓共管,依法治理。统筹推进县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全县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河道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好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大黄洋河水资源保护的议案决议》,加快实施黄洋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依法严厉打击黄洋河流域违法违规采砂行为,确保黄洋河治理取得实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建筑及道路施工扬尘、烧烤油烟、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要严格执法,加大管控力度,巩固和提高环境质量。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坚持当前和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环保执法保障机制,创造条件,充实环保监察执法人员,保障县、镇环保执法装备,提升全县环境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环保投入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和整合力度,逐年增加县本级财政对生态环保建设的投入,为全县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提供有效资金保障,切实增强环境治理能力。对农村环保工作经费逐年适当增加财政预算,确保基层环保工作有效开展。建立健全环保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环保联席会议、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间联动工作制度,整合执法力量,扎实推进环境保护联防、联控、联治。

 5、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以《环境保护法》、大气十条、水十条等为重点,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培训和环保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和环保参与热情,全民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平利。

  附: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视察情况汇总表

  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视察情况汇总表 (此表依据县政府办报送材料和县人大视察情况汇总)

 序号

 反馈问题

 问题类型

 完成时限

 视察情况

 备注

 1

 贯彻中省决策部署仍有差距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县上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文件对环保工作进行了落实,但需长期坚持。

  2

 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发现,安康市对生态环境认识还不够深刻,优越感大于紧迫感、压力感”的问题。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少数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一定差距。

  3

 2014 年以来,安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虽然多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但一些重要的生态环境决策部署,如中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方案、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没有列入党委常委、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中,所辖 10 县(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中也没有上述内容。2017 年 3 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治污降霾工作会议精神没有一个县(区)在党委常委、政府常务会议传达部署。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已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需长期坚持,巩固整改成果。

  4

 近年来,安康市虽然每年环保资金投入占 GDP 比例都在 3%左右,但主要靠中省投资或对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仍显不足,还需长期坚持增加投入。

 口援建,全市自有资金安排占GDP 比例每年不超过 0.4%,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多。

 5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涉及的 62 个水污染治理项目,目前只建成 28 个。(平利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参与整改

 2017 年 12 月

 涉及平利的长安河、秋河等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

  6

 安康市“十二五”规划建设两厂(场)项目 42 个,至今仍有13 个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未建成。

 参与整改

 2017 年 12 月

 “十二五”规划中平利县无重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目前,八仙、正阳等7 镇垃圾填埋场正在加快推进,长安、洛河、老县3 镇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投用。县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城关、老县、大贵、长安4镇完成16个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7

 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受管网建设不匹配、雨污不分流、运行经费不足等影响,“小马拉大车”“大马拉小车”等不正常运行的现象较为普遍。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县、镇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滞后,已建成的镇村污水处理站后续运行管理费用需进一步保障。

  8

 需提标改造的 11 家污水处理厂中有 9 家无进展,导致了汉江流域部分断面水质下降。

 参与整改

 2017 年 12 月

 平利已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

  9

 全市尚未建成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设施。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平利县污水处理厂污泥目前运送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10

 安康市大气污染防治忧患意识不强。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制定印发了大气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强了日常监管,但仍需长期坚持整改。

  11

 2016 年计划完成 34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仅完成 8 家。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完成平利县 2016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

  12

 要求 2015 年底前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目前还有 48家未验收,一些加油站甚至未启动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13

 焚烧秸秆、烧荒畜肥、烧柴取暖现象大量存在。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制定印发了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加强了巡查,但少数群众仍有焚烧秸秆、烧荒畜肥现象。

  14

 煤堆、土堆、垃圾堆、渣堆污染还十分普遍,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但少数边远村还存在乱堆乱放现象,仍需长期坚持整改。

  15

 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未全面落实,存在环保监管缺失现象,一些部门、单位负责人对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楚,有的领导甚至认为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事情,工作压力传导层层衰减。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对环境保护责任进行了落实,但仍需长期坚持整改,夯实责任。

  16

 安康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不明确,近 3 年来全市煤炭消费量分别为 190.5 万吨、201.49 万吨和 210.58 万吨标煤,逐年上升。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通过严格涉煤项目审批、严控高耗能行业产量、实行煤炭消耗减量、暂停审批燃煤锅炉、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等一系列措施,对煤炭消费总量进行了严控,但仍需长期坚持整改。

  17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未编制燃煤质量监管方案,没有开展民用散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禁煤区”“限煤区”内散煤质量管理处于盲区。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通过制定下发了监管方案、开展了专项检查、全面淘汰燃煤锅炉、整治小型燃煤设施等一系列措施,对燃煤质量进行了监管。

  18

 市环境保护局 2016 年实际拆改燃煤锅炉 82 台,未完成 102台的拆改任务。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19

 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在矿山整治中作为不够,矿山整治与“三年减一半、五年大变样”目标差距大。2014 年全市有露天采石矿山 346 个,2017 年底前计划关闭注销 173 个,目前仅关闭注销 55 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市级审批的 152 个矿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个别矿山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生态植被恢复进展缓慢,仍需长期坚持整改。

 山企业中,应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 21710.6 万元,实缴 1449.6 万元,仅占应缴金额的 6.68%。

 20

 平利县高速路建设、国道 541石汉公路改建等重点项目,存在弃石滑坡进入河道等问题,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大。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采取相应措施,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21

 畜禽养殖“散乱污”企业带来的污染问题和社会问题不容忽视。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分布散、规模小、管理乱,污染处理设施未建设或不完善即投入养殖。督察组受理的信访投诉中,畜禽养殖污染屡被举报,数量位居前列。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部分小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还不够到位,仍需长期坚持整改。

  22

 安康市 291 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 211 个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41 个位于禁养区、127 个位于限养区。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个别养猪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直排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仍需长期坚持整改。

  23

 2014至2016年全市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数量分别为 239 家、347 家和 373 家,部分距离较远的乡镇未做到全收集、全覆盖。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全县有 14 家卫生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由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收集处理。

  24

 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存在。2015 年以来,安康市共排查出2014年12月31日以前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877个,清理整顿到位的只有 645个,232 个未彻底整改。另有无环评手续的 127 座加油站、185 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07座水电站未纳入清理范围。

 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个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还需加大监管力度。

  25

 水电站开发利用统筹不够。对已建和在建的 219 个水电站项目生态流量考虑不足,水生态环境系统性、完整性破坏较为严重。

 参与整改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已落实整改要求,但个别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未达到有关标准,仍需坚持整改。

  26

 安康市境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因危化品过境引发的水环境突发事件安全隐患大,但应参与整改

 2018 年 2 月

 已落实整改要求,建成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急物资储备种类不全,数量严重不足。

 27

 汉阴县观音河水源地、紫阳县西门河水源地、岚皋县四季河水源地、平利县古仙洞水源地、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居民未搬迁问题。

 牵头整改

 2018 年 2 月

 古仙湖一级保护区住户搬迁问题整改已申请延期,正在加快推进。

  28

 石泉水库、平利县古仙洞水库、白河县红石河水源地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普遍存在处置率低的问题。

 牵头整改

 2018 年 2 月

 古仙湖水库二级保护区住户污水处置治理问题整改已申请延期,正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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