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封闭小区投递操作指导规范
一、本市范围内,且布设有智能快递箱因疫情封闭管理的小区,适用本指导规范。
二、全市各寄递企业须以小区为单位指定相对固定人员 作为疫情期间投递专员执行投递操作。
三、全市各寄递企业须将投递专员信息汇总上报邮政管 理部门,经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审核通过的投递专员 方可上岗,审核未通过人员一律不准进行投递操作。
四、投递专员持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监制的纸质或电子身 份认证卡作为进入封闭小区投递唯一凭证。
五、投递专员凭身份认证卡进入小区须首先完成自身消 毒操作,穿着本企业工装,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手套。
六、投递专员进入小区后不可随处走动,更不可与业主 近距离接触交谈。仅可前往智能快递箱布设处,将所需派件放置于智能快递箱内。
七、智能快递箱运营企业须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对智能快 递箱设备进行必要消毒。
八、投递专员应遵守小区相关管理要求,听从小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