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房补贴申请第1篇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租房补贴申请7篇,供大家参考。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1篇
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200元;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
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2篇
1、申请人取得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在新区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倍以下。
3、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家庭无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3篇
(一)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补贴比例低于95%的家庭,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提高租金补贴:
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
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人员;
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
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符合提高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二)建立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经区县人民政府认定,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领取补贴后仍无力支付公租房租金的特殊困难家庭,由区县人民政府酌情提高补贴,所需费用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
发放流程——领取手续、核对资料、签字确认、提交上报、发放补贴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4篇
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承租公租房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县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其他条件与上述各区一致,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5篇
?补贴对象
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补贴标准
?公租房租金补贴计算公式
公租房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标准×补贴比例×补贴面积
?携带材料
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发放流程
?承租家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资料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1、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2、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
3、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发放租金补贴
1、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2、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3、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6篇
首先,您要符合以下公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
已承租公租房的且为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
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公租房租金补贴申请办理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租金补贴资格申请。
如果您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以及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资格申请。相关部门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复审。复核通过之后,会给您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
第二步,办理租金补贴领取
在租金补贴资格申请通过后,携带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相关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后会给您发放《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
第三步,租金缴纳情况确认。
收到通知单之后,您需要在每月5日(含)前在_网站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系统将信息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您就可以在每月20日前收到租金补贴啦~
注意:如果您未交纳租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如果您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将不予发放。
北京租房补贴申请 第7篇
自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
携带材料:户名为本人的租金代扣银行卡及复印件、身份证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通知单》等资料。
街道办事处核对资料,申请人签字确认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照系统生成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核对申请人提供的上述资料,留存银行卡复印件。再打印《确认单》,交由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申请人确认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提交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信息确认单》予以复核。
复核通过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打印《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发放通知单》,并送达给申请人。租金补贴起始发放时间为租赁期限开始之日的次月。
发放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每月5日(含)前须在系统中确认上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交纳情况,并通过系统报送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系统生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应发明细,确认后于每月20日前通过银行将租金补贴发放给租金补贴家庭。
租金补贴家庭未交纳租金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暂不发放租金补贴,待其补齐相应租金后一并补发。
因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租金交纳不足整月的,当月租金补贴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