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导接访制度
为贯彻“干部作风建设年”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进我会的机关作风,密切联系残疾人,更直接地了解社情民意,促进丰南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根据我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原则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督查落实、及时反馈”的原则,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接访事项,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
二、接访领导安排
1、接访实行轮值制度,每月安排一名会领导接待残疾人及亲属来访。信访办公室负责于每月初将本月接访安排告知会领导。
1、接访领导因事外出,应提前告知信访办公室,以及时作出调整。遇到重大接访事项,会领导应随时接访。
三、接访时间与地点
1、时间为每月 10 日上午 9:00——11:00,如遇节假日顺延。
2、地点在一楼信访办公室。
四、受理范围
1、关系到残疾人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
2、需要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的事项;
3、对本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起积极作用的建议、意见、要求;
4、其他非日常性事务。
五、接访工作程序
1、信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会领导接访日的接待工作,甄别来访事项,引导来访人有序来访。
2、接访领导应挂牌上岗,热情接待来访对象,耐心回答问题,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
3、接访领导在接访过程中视: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4、信访工作人员负责接访的记录工作,填写《信访登记表》,按照接访领导指示及时向相关处室交办。
5、对接访事项,能当场答复的,由接访领导当场答复或责成有关处室当场答复;对需要有关处室进一步调查了解、研究处理的问题,由接访领导批交相关处室及时办理。
有关处室接到交办通知后,应及时认真办理,遵守限时办结的有关规定,并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不论是否办理完毕,承办处室和单位都应在接访次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人,尚未办理完毕的,还应将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一并向来访人说明,并做好后续的跟踪答复工作。
六、来访要求:
1、集体访要选派 5 人以下的残疾人代表,按接访顺序安排接访,不得干扰我会正常的工作秩序;
2、举止文明,就事论事,不准借题发挥;
3、上级部门转交其他单位办理(非残联承办)的事项,
不能强行要求会领导接访,更不能聚众闹事。
七、督办反馈
1、责任办公室应将办理结果及时答复来访人并反馈给信访办公室。不能按期办理的,应向信访办公室说明办理进度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
2、信访办公室负责接访活动的督办和办理情况反馈工作。要认真审核,符合办结归档标准的,报接访会领导审阅同意后归档。不符合办结标准的,退回责任人重新办理。
八、非会领导接访日的来访,按照普通信访处理。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0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