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营销单位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时间:2022-06-26 15:00:03 来源:网友投稿

 ********有限公司规章制度汇编 目

 录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2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 4 《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查验制度》 ............................................................................................... 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6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 13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21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27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 39 《应急管理制度》 ......................................................................................................................... 51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 57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 65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67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69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 74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76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 79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 83 《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 84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 90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 92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 95 《职业健康奖惩制度》 ............................................................................................................... 10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危险化学品经营 单位总 经理岗位责任制 》 一、负责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组织领导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化学危险品业务负主要领导责任,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负责落实本企业制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人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从其他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

 三、对本企业的经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的责任。

 四.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贸易和合作。

 2、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制作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不向没有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出售危险化学品。

 4、不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

 5、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危害和防范措施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具有解决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 二、 《 安全 员岗位制度》 公司安全员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三、 、 《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员岗位制度》 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对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直接责任。

 二、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业务知识培训班,并且要有培训证书,方可上岗。

 三、了解和掌握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品的品名、性能。危害和防护措施,在特殊情况下能够简单处理缩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危害,懂得防护和保护自己。

 四、在经营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办事,坚决不从没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进货,也不向没有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和个人销售。要坚持要求买方使用具备专业运输资质的车辆承运。

 五、负责业务台账的建立、记录和保管。

 六、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内包装容器的时候,一定要用具有国家批准证书的厂家产品,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四、 、 《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经销处经理的领导下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核算、票据受理审核等工作,对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负有间接责任。

 二、负责对于本企有业务往来单位的财务结算工作,发放本工厂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说明书”和“货物标签”。

 三、要熟知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性能、和危害以及防范措施。

 四、负有向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宣传有关常识的义务。

 五、做好危险化学品销售的登记注册工作。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本单位在开展经营业务之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的许可证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

 2、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业务。

 3、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单位《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和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业务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4、危险化学品购销必须有详细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台账,详实记录化学品供方和购买方的名称,购买品种、质量、数量、日期。每月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台帐进行复核,作到帐、物、证(凭证)相

 符。

 5、不得向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包装、标识和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必须严格执行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管理制度》,装卸、搬运人员应知晓所装卸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防护要求,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7、采购、销售和运输人员必须了解拟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危险类别和等级,安全运输方式、安全防护要求和应急救援援措施等。

 8、经营过程中如了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卫生和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9、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应立即制止、核查,必要时应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查验制度》 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 5 项资质和要求:

 1、购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运输车辆的资质必须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

 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采购、装卸、运输以及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使用、采购、装卸、运输以及废弃物处理过程的 EHS 管理。

 3 职责 1)、总经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经营业务人员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和剧毒品、易制毒品的购买证、运输证的办理。

 3)、经营业务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4)、经营业务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后的处置。

 5)、总经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审领。

 4 程序 4.1 危险化学品定义 4.1.1 危险化学品是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性的化学品,具有不同程度的燃烧、爆炸、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的化学品,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火源、日光爆晒、遇水受潮、温度变化或遇到性能抵触的其他物质等外界因素的影响,能引起燃烧、爆炸、中毒、灼伤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的化学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

 4.1.2 本程序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规定,按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和不同理化性质划分为九类。

 a、爆炸品; b、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的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e、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g、放射性物品; h、腐蚀性物质; i、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4.2 安全通则

 4.2.1 凡生产、使用、采购、装卸、运输以及废弃物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对不属于危险化学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4.2.2 危险化学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的购买、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

 a、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 b、驾驶员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书; c、押运员必须有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资格证书; d、剧毒品、易制毒品的购买、运输和管理必须依据《剧毒物品管理制度》和《易制毒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先办理备案(许可)、购买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e、车辆必须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

 4.2.3 危险化学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4.2.4 危险化学物品仓储人员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依据《能力、培训和意识管理程序》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化学物品物质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4.3 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和使用 4.3.1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溶剂回收)必须办理危险化学品(溶剂回收)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定点批准书。

 4.3.2 车间必须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化学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不超过当班用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3.3 凡使用剧毒(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严格执行《物资储存管理程序》剧毒品管理“五双”制度。

 4.3.4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依据《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相关规定,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3.5 安全技术措施:

 a、改革工艺技术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b、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c、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6 个人防护措施: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饮食。

 c、剧毒品使用时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经清洗或消毁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d、溴素、硫酸、硝酸、烧碱等酸、碱腐蚀品搬运、投料时,必须穿耐酸、碱高统鞋和围长围裙,有毒、有害物料投放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烘房或有粉尘的作业场所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e、剧毒物品储存、使用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和应急防护器具。

 f、对中毒人员的抢救,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4.3.7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必须留有余压,且不得低于 0.05 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3.8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3.9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3.10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3.11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3.12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4.3.13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

 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3.14 凡用于生产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连通。

 4.3.15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对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或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堆)放。

 4.4 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4.4.1 采购部在购买前要依据相关方管理程序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对评估符合要求的定为合格供应商,方可考虑采购。

 4.4.2 剧毒品和易制毒物品购买,需经安督、公安部门备案和办理道路通行证,方可向有资质单位购买、运输。

 4.4.3 采购部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4.4.4 危险化学品上应有“危险品”、“防火”及“有害”等安全标签,或提供相关的颜色或图案标识。

 4.5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 4.5.1 托运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出示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的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危险品名录内的化学物品,应符合相关规定。

 4.5.2 危险化学物品的装卸人员,必须依据《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相关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5.3 危险化学物品装卸前或装卸后,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5.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5.5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物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4.5.6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物品。

 4.5.7 温度较高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化学物品,要有防晒降温措施。

 4.5.8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 25%。

 4.5.9 遇水易燃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4.5.10 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5.11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

 “危险品”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或防爆型的。

 4.5.12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6 危险化学品报废处理 4.6.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6.2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化学物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填写《使用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报废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报废。

 4.6.2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4.6.4 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剧毒品的废弃物的报废依据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 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从而实现安全资源的合理和有效配置。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所有费用或资金的管理。

 3.0 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0 职责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确认和拨划。

 财务人员负责实现和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

 总经理负责制度执行的监督。

 5.0 程序 5.1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5.1.1 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按照 4%提取。

 5.1.2 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按照 2%提取。

 5.1.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元的部分,按照 0.5%提取。

 5.1.4 全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部分,按照 0.2%提取。

 5.2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5.2.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

 间、

  库房 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5.2.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2.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2.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2.5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2.6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2.7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2.8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2.9

 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5.3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4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5.5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5.6 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

 项规章制度,形成安全生产正负激励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3.0 定义 NA 4.0 职责 总经理负责组织员工学习贯彻落实本制度。

 5.0 程序 5.1 奖励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5.1.1 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5.1.2 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5.1.3 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5.2 处罚 5.2.1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5.2.2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5.2.3 发现事故险情,既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5.2.4 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

 祸他人的。

 5.2.5 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2.6 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

 5.2.7 对安全隐患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的。

 5.2.8 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不能达到要求的。

 5.2.9 在操作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车间、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或)行政处罚。

 5.2.10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5.2.11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5.2.1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降薪、停职检查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较大危害的。

 严重违反劳动、工艺纪律、操作规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有较严重违反治安条例(如聚众赌博等);违反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法侵权行为但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私自向外提供技术资料、工艺、设备流程或擅自动用公司材料、设备、工具以及利用公司所创造的条件从事相关职业侵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无理谩骂、殴打执法或管理人员

 的。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较大事故的。

 一月内累计受到两次通报批评者,降职、降薪、停职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生产区域内吸烟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2.13 有下列妨碍经营管理和行政指挥行为之一的,给予停职检查及经济处罚。

 不服从生产经营行政指挥,玩忽职守,延误生产和安全工作进行的。

 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因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致他人伤残的。

 阻碍或妨碍公司领导及检查组人员按公司规定执行公务的。

 隐瞒或虚报、谎报各类事故及有关报表数据的。

 值班人员欺上瞒下,公报私仇,带头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上班期间搓麻将、打扑克、下棋的(为首者加重处罚)。

 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公司造成间接损失者。

 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并给公司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

 犯有其他较严重错误的。

 5.2.14 有以下违纪、违规行为者,每人/次扣罚 50-100 元或(并)扣除的当月考核分 10-20 分,扣除当班班长当月考核分 5-10 分。

 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的,上班期间干私活等;

 进工作场所的员工披长发的;

  上班期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书籍的;

 上班期间对各种原始记录有超前或滞后记录的;

 易燃、可燃溶剂进、出料未按公司规定导除静电的;

 上班期间洗澡的(除特殊规定的工种或特殊情况例外);

 阻碍或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人员对各类事故进行调查的; 5.2.15 有以下违规、违纪行为者,每人/次扣罚 100-200 元或(并)扣除考核分 10-20 分,扣除当班班长当月考核分 5-10 分。

 未经批准私自调班者(扣罚双方当事人);

 在劳动过程中,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包括防护眼镜(近视镜)、工作服、安全帽、防毒口罩、防毒面具、劳保鞋、防护手套、防护围裙等;

 公司区域内的集体宿舍中私自使用电炉或其他大功率设备的;

 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

 机动车辆未装阻火器进入生产区域的;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车间作业,未到 EHS 部办理相关手续的;

  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虽未造成事故,但造成负面影响的;

 损坏或破坏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应急器材;(除按损坏价值赔偿外)

 有违章、违纪行为,不听管理人员制止的; 5.2.16 上班期间有以下违纪行为者,每人/次扣罚 100-300 元或(并)扣除考核分 10-20 分,扣除当班班长当月考核分 5-10 分,重复出现加倍处罚,屡教不改的辞退。

  赤膊(衣袖挽起)作业或躺倒睡觉的(脚离地按躺倒处理);

 未在本岗位交接班、酒后上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

 上班期间串岗、睡岗、脱岗的;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妨碍消防设施使用及违反防火动火管理规定的;

 动火、登高、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未办理、审批《特种作业许可证》,以及特种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措施的;

 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5.2.17 有以下违规、违纪行为者,每人/次扣罚 500 元,扣除当班班长考核分 5-10 分。

 在生产区域内使用非防爆型移动通讯工具的(如手机、收音机、数显腕表等); 5.2.18 发生生产事故的考核、处罚:

 发生轻微事故,扣除直接部门负责人当月考核分 5-10 分,当班班长 5-10 分;

 发生一般事故,取消直接责任人当月考核资格,扣除当班班长考核分 50-100 分,扣除负责人当月考核分 10-20 分;

 年度考核期内,部门或车间重复发生一般事故,取消当班班长当月考核资格,扣除负责人当月考核分 50-100 分;

 发生一票否决事故及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及总部有关规定执行; 5.2.19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给从重或加倍处罚。

 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极坏影响的;

  屡教不改,出言不逊,大吵大闹;

 谩骂、攻击、殴打检查执法或管理人员的; 5.3 奖励程序 5.3.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由全员提议,总经理审批通过。

 5.3.2 奖励主要以荣誉激励为主,对贡献巨大的可进行适当物质奖励。

 5.4 惩罚程序 5.4.1 经济处罚由发现违章的个人提出,报总经理签字生效。

 5.4.2 行政处罚由全体业务人员发现提出,总经理批准执行。

 5.4.3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降薪、降职、留用查看、辞退等。

 5.4.4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5 附则 5.5.1 本制度中所叙述的公司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批准发布的各种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实施方法及有关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5.5.2 本制度中的处罚条款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0 目的 为了保护员工的工作安全,创造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公司按照规定对每位进入公司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规定,达到安全生产。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切销售、经营范围。

 3.0 定义 转岗安全教育–转岗安全教育,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新岗位的工作性质或安全要求与原岗位显著不同的,需要重新进行部门(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4.0 职责 总经理负责制定培训制度并在全公司推行。

 总经理负责“三级培训”中的厂级安全培训,各部门、车间负责部门、车间级安全培训并安排班组进行班组级培训并将培训及评估结果存档。

 5.0 程序 5.1 安全外训 5.1.1 需要进行外部安全培训的,由个人或公司总经理提出外训申请,批准后落实外训。属于持证培训的应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送公司存档;否则,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公司提交培训总结、备档。

 5.1.2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取得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管理证书。

 5.1.3 从事电气、车辆驾驶、金属焊接与切割、压力容器、起重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和危化品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并定期安排外训。

 5.1.4 安全外训形式可以是将员工送出去,也可以将相关培训机构请

 进来到公司现场进行资质和能力培训。

 5.2 内部三级安全培训 5.2.1 三级安全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新入厂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劳务工等。

 5.2.2

 凡上列人员入厂到公司报到后,总经理负责厂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负责车间(部门)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进入班组,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72学时。

 5.2.3

 车间(部门)、班组将培训考核情况填入《三级安全培训登记表》,并反馈到公司。

 5.2.4

  三级培训合格后,由车间(部门)负责人指定师傅进行带教。带教期结束后,必须经车间(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5.3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5.3.1 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5.3.1.1 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5.3.1.2 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基本知识,企业生产特点、主要区域的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及企业主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5.3.1.3 培训公司的厂纪、厂规,消防器材、劳防用品的使用。

 5.3.1.4 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5.3.1.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3.1.6 介绍本单位存在的易燃、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及预防职业中毒的基本知识。

 5.3.2 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 5.3.2.1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各车间(部门)有不同的生产特点和不同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因此,在进行本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5.3.2.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介绍本车间(部门)生产特点、性质。

 5.3.2.3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如车间(部门)的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根据车间(部门)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介绍消防安全知识。

 5.3.2.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3.2.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3.2.6 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5.3.2.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3.2.8 有关事故案例。

 5.3.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5.3.3.1 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

 5.3.3.2 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员工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等;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员工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5.3.3.3 讲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5.3.3.4 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违反操作规程的,使员工懂得违章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5.3.3.5 有关事故案例。

 5.4 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5.4.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5.4.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5.4.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5.4.4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4.5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5.4.6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5 内部转岗及离岗后的安全培训 5.5.1

 员工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新岗位的工作性质或安全要求与原

 岗位显著不同或者离岗时间超过 1 年以上(含 1 年)的人员,需要重新进行部门(车间)、班组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6 公司内部安全专项培训 5.6.1 公司根据中试项目计划,组织制定该项目安全专项方案

 5.6.2 培训师资由公司提供或组织内外部技术资源。

 5.7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 5.7.1 所有进入公司的安装工程人员、劳务队以及临时工等人员均需经过甲方安全培训后方可进场上岗。

 5.7.2 培训内容包括作业现场危险源、危险介质、隐蔽工程等方面的技术交底,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

 5.7.3 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负责人、参与培训人员在培训记录上签字认可。

 5.7.4 培训师资由公司专兼职管理员担任。

 5.7.5 培训资料、特种作业人员信息与双方安全责任承诺书一起交付公司存档。

 5.8 参观者告知 经同意来公司参观的人员,必须由接待人员带领并负责进行一般性的安全告知教育。

 5.9 其他类型安全培训 5.9.1 本区域或其他工厂、其他化工企业发生的事故案例教育。

 5.9.2 工艺变更前的安全确认培训。

 5.9.3 班前、班后会安全提示教育等

 5.10 安全培训的形式 安全培训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多种培训形式,具体有:

 5.10.1 课堂讲授。

 5.10.2 实际演练。

 5.10.3 播放录像。

 5.10.4 案例探讨。

 5.10.5 读书指导。

 5.10.6 班前短会法。

 5.10.7 会议讨论式。

 5.10.8 竞赛式。

 5.10.9 其他培训方法。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0 目的 建立一个安全检查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组织形式和内容,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整改,确保安全、健康生产。

 2.0 任务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0 定义

 4.1 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4.2 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4.3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4.4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消除的隐患。

 5.0 职责 所有人员须严格执行本程序。

 总经理负责本程序的贯彻,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0 程序 6.1 一般原则和要求 6.1.1 安全检查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对事故的隐患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6.1.2 安全检查以班组、车间(部门)日常检查为主。同时,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前安全检查和季节性

 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制订安全检查表并逐项认真进行检查。

 6.1.3 日常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建立由全体员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同参与的安全检查组织,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管理人员巡回检查及重点危险点的监控。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6.1.4 检查目的在于消除隐患,以自查为主。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1.5 检查内容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失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四大部分。

 6.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6.2.1 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6.2.2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

 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

 长时间,在重新恢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6.3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6.3.1

 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6.3.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

 (1)公布实施有关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5)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的;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前。

 6.4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 6.4.1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领导能力;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5)安全风险管理; (6)设计管理; (7)试生产管理; (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9)设备设施完好性; (10)作业许可管理; (11)承包商管理; (12)变更管理;

 (13)应急管理; (14)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6.4.2 总经理应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及管控水平,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编制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6.5 班组主要检查项目 6.5.1 本班各岗位各项制度和纪律的执行情况,重点部位特护情况,分管区域内隐患诊查情况和整改情况,记录要求详细、准确。

 6.5.2 班组分管区域内安全设施、防护和消防器材使用和维护情况,岗位应急措施学习及掌握情况。

 6.5.3 本班现场管线、设备运行情况,现场反应机电设备和容器液面、压力、温度、电流、转速等参数是否正常,各阀门现场是否有跑、冒、滴、漏,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5.4 班组成员的工作状态、身体情况和个人劳防用品的佩戴情况。

 6.5.5 总经理负责对工艺、设备变更的过程控制情况和操作人员状态进行跟踪检查。

 6.6 分析室、车间主要检查项目 6.6.1 本区域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操作纪律、工艺纪律情况。

 6.6.2 本区域各岗位巡检情况,交接班检查情况,隐患诊查情况和整改情况。

 6.6.3 本区域责任区内安全设施、防护应急用品和消防器材使用和维

 护情况。

 6.7 公司总经理主要检查项目 6.7.1 各车间、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各项纪律及工艺指标。

 6.7.2 各车间、部门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如何,记录是否完整。

 6.7.3 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情况,班组巡回情况、交接班安全检查情况,隐患诊查情况和整改情况。

 6.7.4 各类安全设施、防护应急用品和消防器材的维护情况,应急措施的掌握情况,交接班记录情况等。

 6.7.5 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并记录检查结果,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

 6.8 安全风险隐患管控与治理 6.8.1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被检车间、部门要逐项分析,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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