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教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7 08:48: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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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法教调查报告 3 篇

  青少年法教调查报告第 1 篇

  市东村共有 215 户,1028人。其中,青少年 300 人。近几天,我们对该村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题目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在青少年中,法制观念普遍薄弱,法制意识较为淡薄,对农村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因素,因此,有必要今后在青少年中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为建设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看。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会的发展和民族的兴衰。通过不中断的宣传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具体的教育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题目。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题目有一定的感慨。

 一、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题目

 (一)学校的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一些误区

 青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有的还要升进高中、大学进行学习。所以青少年的成长主要是在学校受全面的素质教育,这就决定了学校是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然而,目前有的学校法制教育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

  2 重智育,轻德育,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当前抓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熟悉不足。有的学校固然开设了法制课,但有名无实,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法制教育课,只是被动配合有关单位,象征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二是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简单化,生硬灌输,学生难于接受,教育效果不大;三是对当前青少年学生思想动态把握不准,分析不够,未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心理障碍,消除心理疾病,青少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待进一步进步。

 (二)缺陷的家庭环境制约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

 目前,青少年犯罪率偏高,面对犯罪比例不断攀升,一些家长往往把责任推给社会和学校。缺陷的家庭环境是一个关键的题目。不良家庭环境,往往是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是家庭破碎,青少年缺乏父爱和母爱。目前离婚率有不断上升的趋势,父母离异对孩子造成不可避免的心理伤害,使他们孤独、自卑、怨恨,这些不良情绪导致有些孩子形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这就很轻易被坏人引诱、教唆犯罪。

 二是家教方式错误。一些家长在生活上给孩子以无微不至的关怀庇护,过分溺爱,不管是否公道,对孩子的任何要求都想法予以满足。这种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贪图享受、自私自利、跋扈霸道的恶习。一些家长看子成龙、看女成凤心切,对孩子期看值很高,只重视对孩子的智力教

  3 育,而忽视对其德育的培养,一旦预期得不到满足,孩子就可能从此走上歧途。有的父母忙于自己的工作,而未履行法定监护教育子女的义务,不关心孩子的道德培养、心理健康和精神需要。三是家长有不良行为,有的父母不学法,不懂法,不遵法,行为不检点乃至违法犯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涉世不深的未成年子女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不难想象,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染有某种恶习的父母,是不可能做好子女的法制教育的。

 (三)青少年景长转型期出现法制教育盲区

 小学四、五年级至初中三年级间,高中毕业后暂时不上学这些时期,是青少年景长的转型期,也是孩子的危险期,在此期间,随着家长对孩子自立能力的逐步认可,对孩子的治理逐渐放松。摆脱了家长束缚的孩子们顿感轻松无比,放学多玩一会儿再回家的事时有发生,有的干脆就向家长们撒谎。特别是上了初三后,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的家长也放弃了对其的学习教育,而此时的孩子们正处在青春发育期,不仅与家长老师沟通少,而且好奇心大,自我约束能力差,便成了网吧、游戏厅等游乐场所的常客。使不良习惯逐渐增长。

 (四)不良的社会环境淡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效果

 歌舞厅、游戏厅、网吧充斥着青少年生活的环境,这些众多的不适合青少年的娱乐场所,迎合了青少年追求新鲜、寻求刺激的需要,尤其是校园四周出现的黄、赌、毒题目,严重

  4 腐蚀着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法制橱窗、板报等法制教育阵地形同虚设,难以对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正确的影响。

 (五)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因陈守旧

 当前的青少年多为独生子女,自小在家人的庇护下长大,导致他们性格上的脆弱、敏感、依靠性强、承受力差,而目前法制教育在方式和内容上过于成人化,没有因人施教,既忽视了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又忽视了青少年的承受能力。时间久了,青少年对这种教育方式产生了厌倦情绪和逆反心理,出现了青少年学法而不懂法,学法而不用法的怪现象,致使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效果事倍功半。

 二、改进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题目,需要全社会动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是青少年在法制教育的轨道上健康成长。

 (一)加强学校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阵地,捉住了这个主阵地,也就捉住了青少年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环节,实现以点带面,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教育效果。在这个过程中,根据学校的特点,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和方法。

 1.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法制教育进课堂,这也是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要求。充分利用思想品德课、班会课、早会课、

  5 聘请法制校长等方法引导学生学法。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做到讲解通俗、具体生动,以激发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2.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恰到好处的渗透点拨教育,既不增加课时,又可开拓学生的知识面,是任何形式的教育所不能替换的。可结合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和音乐、美术等课程,挖掘学科教学的普法因素,找准切进点,寓普法教育于日常教学之中。

 3.寓教于少先队、共青团活动中。少先队、共青团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深受少年儿童和青年朋友的喜爱。在团队活动中融进法律知识,寓教于乐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如生动活泼的主题队会、载歌载舞的文艺演出、拓宽视野的辅导报告、布满竞争的知识竞赛、丰富知识的读书读报活动,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活动中,得到具体、生动、形象的教育,并愉快、主动地接受教育。

 4.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是所大学校,生活是本活教材,参加社会实践,是接受法制教育的又一良好途径。如:组织学生参观劳教戒毒场所、听取失足青少年的现身说法等方法教育孩子。

 (二)重视家庭的法制教育作用

 1.家长留意进步素质。父母是家庭生活的主导,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因此,父母自身思想文化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和法律素质的高低,对子女直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要留意

  6 建立父母、子女互相学习的家庭环境。在孩子眼前,家长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权威,家长需要学习,需要和孩子一起成长。

 2.家长要把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家长不仅要有疼爱子女的性情、看子成龙的愿看,也应当有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子女既要有注重成绩的心理倾向,也应当留意防止社会上的不良习气对子女的侵袭,应进行德、智、体、美、劳的全面教育,包括法律素质的教育。

 3.家长应增强对子女的法律保护意识,进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责任感。不少案例表明,未成年人被伤害,或者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一定程度上与父母的保护、防范意识不强有关。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分及社会气力齐抓共管,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制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配合参与,发挥各自的上风,努力营造一个学法、遵法、的社会环境。

 1.强化社区依法治理,帮教社会闲散青少年。社区居(村)委会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帮教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积极协助有关部分落实对刑满开释、解除劳教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尽快形成严密有效的安置帮教网络系统,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对已完成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劳动保障、税务等部分和职业教育机构应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

  7 大学毕业生、初高中毕业生以及踏上社会的青少年的职业培训,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和扶持,为其参与市场竞争、就业上岗创造条件。

 2.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治理,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打击危害学校秩序、侵害在校青少年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清理学校周边所存在着的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丑恶现象,使其成为对在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动员和依靠社会气力,公安、文化、工商行政治理等部分,彻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学校、相关部分都要积极组织青少年开展离别网吧、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增强青少年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

 3.及时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公安、、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要坚持教育、感化、拯救的方针,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办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有关部分、要结合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研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及对策,以便有的放矢地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从而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的犯罪。

 青少年法教调查报告第 2 篇

  为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我校结合青少年心理

  8 和年龄特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教育学生牢固树立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公民-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现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此,成立了以王校长为核心的领导小组,校团委具体办公,负责活动的落实、监督。各班、各部门积极配合。按阶段对学生进行普法知识宣传。

 一、 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1、 每天早、晚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2、 各班定时定期召开法制为主题的班、团队会。各班根据本班情况自选形式,自定内容。如:普法知识抢答赛、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等。并要求学生把所学的法律知识,向家长宣传。使法律知识从学校走进家庭,从家庭走向社会,人人做到知法懂法。活动效果好。

 3、 聘请了棣花派出所所长为法治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使学生深受教育。

 4、 校团委牵头开展了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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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文比赛。并评选出一些优秀的作品,在校内展览。

 5、每班办一期以 普法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通过评比检查,本次板报质量较高。

 丹凤县茶房中学

 2012 年 9 月 28 日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汇报 2017-03-24 11:06 | #2楼

 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贯彻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迅速落实。二是整体部署规划。我们一直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和安排。三是宣传教育到位。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教育、保护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我局在每年五月的农村法制宣传月、九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组织全县相关单位认真宣传保护青少年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在主要路段、学校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宣讲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

  10 以及案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县上下进一步树立了保护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一种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开展现场说法。一是送法进课堂。全县各中小学都 1

 配备了法制副校长。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聘任、管理工作,我县制定并下发了《桃江县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选聘条件和任期,该办法对法制课的计划、课时、教材以及法制副校长的培训、考核都作出了具体要求。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必须到学校上 12 堂法制课。每年,我局根据当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中小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统一编写青少年法制讲座,下发到各学校,由学校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法制讲座。武潭、马迹塘等司法所,深入各中小学调查走访,摸排出学生中存在的 13种不良现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矫正,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五年来,全县共组织法律知识竞赛 43 次。2004 年,县一中派出两名学生参加全省禁毒法律知识竞赛获一等奖。全县围绕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学法、知法、守法、维护合法权益、培养学法意识,净化法制环境、青春与法相伴,共创美好未来等主题开展了法制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作品 1637 件,评出优秀作

  11 品 276 件,其中有 5 件作品分别获省一、

 二、三等奖。以县教育信息网为平台,开辟了青少年法制专栏、法律大本营等专题网站,举办法育未来青少年学生法制文艺网络创作大赛,收集学生原创的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述学法用法故事的小小说、诗歌、散文、小品、漫画、 2

 动漫等作品在网上发布,并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三是以案说法。为了增强教育实效,每遇到典型案例,组织学生现场观摩调解或庭审,让青少年现场接受深刻的法制教育。经常组织学生观看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录像,以典型案例、活生生的事例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起到警示人、教育人、启迪人的积极作用。同时,开展带法回家活动,学生将在学校学习的法律知识带回家向家长宣讲,这样,使普法由学生向家长延伸,由学校向社会延伸。在禁赌禁毒活动中,学校向学生宣传赌博、吸毒的危害性,然后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使部分参赌、吸毒的家长迷途知返,为了家庭幸福、子女健康成长,自觉远离赌博、吸毒,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提供援助。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五年来,共计办理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 300 多

  12 起,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0 多万元。为未成年犯罪辩护 158 起。2017 年 12 月 25 日,县法援中心接待了一位眼泪汪汪的母亲,诉说着儿子的不幸遭遇,一再请求给予救助。儿子吴某是桃江县浮邱山乡中心学校所属水口山中学的学生。4 月 11 日下午在上第八节自习课时,同学张某与习某用书打闹过程中,吴某的左眼不幸被碰伤,导致左眼泪小管断裂,该眼视力下降,经法医鉴定构

 成九级伤残。吴某经住院治疗已花去 6000 余元,还需继续治疗费用,而这对于一个经济十分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事后,她们只好找校方及致害者家长赔偿,而他们竟相互推诿责任,逐向法院提起诉讼。听了这位母亲的诉说,县法援中心迅速指定了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吴某的诉讼代理人,深入至学校调查了解情况,收集整理相关的证据,最终为吴某争取到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费用 17000 余元、另有精神抚慰金 2500 元,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依托社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成立了 2 所法制帮教学校,聘请懂法律知识、表达能力较好、社会影响较大的离退休同志为教员,并在社区设立了帮教小组,结成帮教对子。去年以来,桃花江社区法制帮教学校确定了 6 名帮教对象,开展帮教活动 20 余次。既帮助他们解开思想疙瘩,又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使这 6 名辍学学生重返校园。

 四、强化基地建设。从 2004 年以来,我县将学生相对集

  13 中的县一中、县七中作为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由县司法局两名副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及时为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困惑。法制教育基地每年要组织两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法制文艺汇演。我县还对有不良行为的在校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每年开展一次摸底,建立台帐,和他们开展谈心交朋友活动,提高其法律意识,遏制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苗头。近年来,我县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创建无毒校园示范基地

 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大游-行活动,并在学校开设了一堂以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法制课,使全县青少年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二 OO 七年三月六日 青少年法教调查报告第 3 篇

  一份关于我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调查报告 5 月 28 日在京发布。这份由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报告显示,在小、初、高的不同阶段中,青少年学生运用法律的意愿并没有随年龄增长而呈现上升趋势,反而随年龄增长而下降。

 执法不公影响青少年用法积极性

 据该报告课题组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环德教授介绍,2013年7月至11月间,课题组成员先后赴广西、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上海、安徽、浙江、河北等 9 个

  14 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实地调研,选取了其中 22 个地级市、8 个直辖市区县的 340 余所中小学的师生及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参与调查的小学生在法律常识测试中的平均正确率为 63.8%;所有参与调查的初中生在法律常识测试中的平均正确率为 55.8%;所有参与调查的高中生在法律常识测试中的平均正确率为 53%。

 据此,报告指出,从能力层面上讲,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的能力和积极性。但整体而言,在小、初、高的不同阶段中,青少年学生运用法律的意愿,并没有像法律情感一样随年龄增长而呈现上升趋势,反而有随年龄增长而下降的趋势。

 对此,报告分析认为,这与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立法与执法存在落差的现象如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效率低下等有关。青少年随着年龄增长会对此类社会问题有愈发真切的感受,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运用法律的积极性。

 课堂教学须加大公法教育力度

 报告发现,从法律常识的认知层面上讲,青少年学生普遍形成了对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础法律知识的整体认知,但在掌握程度上存在结构上的不完整。例如,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对宪法、行政法和程序法方面的知识整

  15 体掌握得较差,而对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的知识则掌握得相对较好。

 究其原因,报告认为,可能是因为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知识与青少年日常生活的紧密度较高,这些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机会也较多,因而掌握起来也更容易达至熟能生巧的境界。

 此外,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是目前学校法制教育的重点,可见课堂教学的重视程度也会影响学生对某方面知识的掌握。

 以初中生测试结果为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的题目共 3 道,分别涉及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饮酒问题,三道题的正确率分别为 81.2%、84%和 66.7%。数据表明,初中生对于上述两部法律的知识掌握情况良好,这与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对此方面知识的重视不无关系。

 但同样的调查对象在行政法部分的答题结果就相差较大。相关题目共计两道,分别涉及行政处罚、中学生对行政法的基本认知,两道题的正确率分别为 36.8%和 34.5%。该数据表明,初中生尚未对行政法形成基本的认知。

 报告认为,鉴于宪法、行政法等公法常识教育在培育公民意识、树立权利观念方面的重要性,在今后的法制教育中,学校确实有必要通过更为贴近生活的教学方式,加大对

  16 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公法知识的教学力度,促使学生在知识结构方面更加完善。

 不能单以法律课成绩作评价标准

 2011 年,教育部颁布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 年》,明确提出要将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作为普法工作的核心目标,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重点推进和保障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据此,报告建议,建立一套兼具导向、激励、监督和考核作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评价机制,对各地方、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机制应包括,对学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估,包括学校法制教育的目标定位、法制教育领导班子组成、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教育活动实施情况等。对法制课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价,包括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态度、教育方法和教学效果等。

 报告建议,要对学生的法治理念进行评价。评价不能单以法律课成绩作为标准,还要综合考查学生的法律素质,看学生能否知行合一,即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守法并正确用法。

 报告还建议,对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联动进行评估。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保障措施进行评估,考核评估

  17 的情况宜纳入地方行政部门业绩考核的范围,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师资、经费、教材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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